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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亿环卫项目废标!原因竟是?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2-05-16 1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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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亿环卫项目废标!原因竟是?【讯】4月20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厦门杏滨街道辖区环卫保洁服务外包标后更正公告,公告显示:据悉,该项目2021年11月24日启动招标,预算金额约2

【讯】4月20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厦门杏滨街道辖区环卫保洁服务外包标后更正公告,公告显示:

据悉,该项目2021年11月24日启动招标,预算金额约2.06亿元,其中项目包1预算金额96,634,299.93元,项目包2预算金额109,946,587.44元。项目为服务杏滨街道辖区内需环卫保洁及垃圾分类督导,城区道路及“门前三包”清扫、清洗、作业车辆购置包干,背街小巷、村改居及无物业小区等清扫、清洗,海岸线(含自然区)清扫保洁,垃圾定点收集,公厕保洁管理,垃圾分类督导员及辖区内属地(包含无人认领及未移交的场地、绿地)环卫突击整治、配合有物业小区联合整治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含考评、突击整治、重大活动等)中的环境卫生工作等兜底服务。开标时间定于2021年12月20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期间因采购文件条款设定进行六次更正,开标日期延至2022年1月13日。

1月14日,该项目公布中标结果,两个分包最终成交价约1.85亿元,服务期3年。

结果公布后,有关公司对采购人提出质疑,后因不满意质疑答复,向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进行投诉。

投诉人共提交了3个投诉事项,经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调查后,4月7日,认定投诉人投诉事项3成立。

其中投诉事项3显示,采购人在予以投诉人询问关于对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的年度的答复中存在歧义,未进一步澄清明确,使得投诉人提供了不符合要求的年度财务报告,资格未通过审查,其投标被作无效投标处理。

并且在项目合同包1、2均存在多家供应商就同一情况资审未通过,投标被作无效投标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第(二)款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 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一)款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的规定,投诉事项3成立,本次招标活动应予废标,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