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构建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体系
安徽省构建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体系记者4月11日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该厅构建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体系,实现对全省2568家重点排污单位非现场监管。该厅通过升级完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
记者4月11日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该厅构建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体系,实现对全省2568家重点排污单位非现场监管。
该厅通过升级完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污染源自动监控巡查系统”,建立相关制度,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联网自动监控、视频监控,开展自动监测设备量值溯源等,构建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体系。
截至3月底,全省2568家重点排污单位安装、使用、维护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7194台(套);在污染防治设施、总排口、自动监测站房、危废库等点位已安装视频监控8520路,自动监测数据、视频信号传输至省、市生态环境部门。2568家重点单位自动监测数据日均值超标天数较2021年一季度同比下降32.9%。
“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升级改造完成后,实现了重点单位对生产设施工况、设备故障、通讯中断及不可抗力等情形的自主标记。
“污染源自动监控巡查系统”实现自动监测设备运维台账“电子化”,对全省从事自动监测设备第三方运维的190家单位、1109名运维人员实施管理,运维记录做到生态环境部门远程可检查、可追溯、可考核。合肥、淮南、芜湖等5市常态化开展非现场监管工作,自动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率99%以上。
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30日内自动监测数据日均值超标天数和运维监管服务情况,制定自动监测数据超标分色报警和电子督办制度,发挥及时预警和提醒作用。一季度,累计向属地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和重点单位负责人推送超标报警短信892条、电子督办单2225份,解决自动监控问题5694个。省生态环境厅委托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对1480家废水类重点单位2863台自动监测设备进行量值溯源,探索推动自动监测数据应用执法监管。全省依据自动监测数据超标线索,立案查处超标排污案件14起。
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安徽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坚持严的主基调,依法打击自动监测数据超标、弄虚作假及设备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一季度共立案查处涉自动监控的违法案件50起,罚款146.3万元。(记者 夏胜为 通讯员 王兴 潘诗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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