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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对违法企业开具“远程罚单”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2-02-22 10: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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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对违法企业开具“远程罚单”【讯】新春伊始,江苏省无锡市生态环境执法局积极探索并开创“不见面、非现场”远程处罚模式,依托无锡在全省建立的首个非现场执法平台

【讯】新春伊始,江苏省无锡市生态环境执法局积极探索并开创“不见面、非现场”远程处罚模式,依托无锡在全省建立的首个非现场执法平台,充分发挥其“电子警察”功能,对数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逻辑清晰的案件,借助信息化、网络化、数据化和电子化等手段,通过对涉嫌违法线索的调查取证,直接开具“远程罚单”。

1月24日,无锡市生态环境执法局执法人员利用非现场执法平台发现,江阴市某污水处理厂总排口COD数据在1月23日至24日期间出现连续超标情况,两日内COD数据最高达82.19mg/L(COD排放标准为50mg/L)。发现超标数据线索后,无锡市生态环境局立即联合江阴生态环境局利用“采样控制系统”对该企业总排口进行留样器留样,并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取样、分析。

实验室分析结果显示,该单位出水COD 数据超标,违法事实成立。1月29日,执法人员又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对该企业进行了“非现场”调查取证。目前,该案已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1月27日,执法人员利用非现场执法平台发现,滨湖区某电气有限公司在1月20日—27日期间,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传输异常,其非甲烷总烃平台数据为0或无数据。该企业用电工况平台显示,1月20日至27日期间,该企业正常生产,但是企业既未上报相关故障,也未在规定时间内恢复设备正常运行,该行为已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

案件发生后,无锡市生态环境局立即联合滨湖生态环境局启动调查程序,利用视频会议对该企业进行了“非现场”调查取证。目前,该案件已交由滨湖生态环境局立案处理。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执法人员利用非现场执法、在线监控、用电监控、自动留样、视频会议和移动执法等各类平台科技手段,真正实现了“数据巡查+分析审核+证据固定+笔录制作+文书下达+立案处罚”全流程“非现场”办理。

近年来,无锡市生态环境局通过网上巡查和大数据分析,实现对重点污染源24小时全天候在线监管,有效减少对企业的现场检查频次,不断提升环境监管的智慧化、精准化和高效化水平。

下一步,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将积极构建“非现场”监管线索与执法任务联动机制,探索研究监测监控数据任务线索与执法检查的交办衔接,针对数据事实清晰、证据充分、逻辑清楚的案件,通过直接开具“非现场罚单”的方式,提高监测监控数据利用效率,真正做到对环境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恶意违法行为利剑高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