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广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2-02-16 1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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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广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2021年,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
2021年,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方向不变、持续发力,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勇于担当,全力打好污染天气应对、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确保全区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2021年全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5.8%,PM2.5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全面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约束性年度目标指标任务,持续实现全区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标。
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成效显著
(一)污染天气应对攻坚有了新进展。
以全力抓好每一轮污染天气过程应对作为全年大气污染防治核心抓手,冬春季聚焦细颗粒物污染,夏秋季聚焦臭氧污染,持续开展以秸秆禁烧和烟花爆竹禁燃限放为主的冬春季攻坚行动、以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治理和移动源污染治理为主的夏秋季攻坚行动。提前7天发出预警预告、提前5天统筹部署、提前2天派出技术帮扶小组;污染过程期间每天12时、16时、20时等3个时间点发布污染物浓度控制线,紧盯数据变化情况,污染冒头即打,利用微信群每小时调度污染物浓度高值区应急应对情况;精准指导重点区域、重点城市严格落实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根据预警提示信息和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及时按照应急预案启动预警,做好应急响应,坚决防止“一刀切”。污染过程结束后及时开展后评估,印发各市问题清单并跟踪督办,全区污染天气应对水平得到了很大提升。2021年,预报污染天436城次,实际发生污染天212城次,全区污染天气过程应对保良率达到48.6%,成功挽回近二分之一的可用污染天数指标。
特别是秸秆禁烧方面,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强化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控的工作部署,将秸秆禁烧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推动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列入党政绩效考核内容。进一步完善了天空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自动巡查、地面铁塔实时视频监控、网格员分片包干的“天地人”综合立体监控网,新增高清视频监控点位231个,目前全区共有753个监控点位,监控覆盖面积约9457平方公里,今年新建设的视频监管系统(二期)新增了火点精准定位功能,实现视频监管系统与卫星遥感监控系统的深度融合。同时,进一步优化了重点监控范围,14个市均完成矢量图绘制,矢量图禁烧区面积达5.3万平方公里,约占总行政区域土地面积的22%。全年各地共计出动巡查执法人员约25万人次,查处违法焚烧行为1106起,处罚金额59.6万元。4—12月,全区卫星遥感监测发现火点数量同比减少1183个次,减少幅度77.5%,扭转了今年第1季度因极端干旱导致秸秆焚烧高发的被动局面,有效减少了因秸秆焚烧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此项工作获国家级主要媒体报道肯定,《人民日报》10月13日第5版《着力破解“硬骨头”问题》一文中指出“广西生态环境厅深入企业、整改点、风险点,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和秸秆禁烧管控工作”。
(二)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有了新步伐。
根据我区实际,印发《广西2021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和《广西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2021—2022年)》,在4—10月开展以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为主的夏秋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攻坚期间,统筹深化工业源、移动源、社会面源等3大领域,全面推进涉VOCs行业企业排查和整治。有序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柳钢第3、第4焦化厂9月按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验收监测,料场密闭改造按进度推进;防城港盛隆冶金开展超低排放改造监测验收预评估工作。开展水泥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帮扶活动,华润水泥南宁、陆川、合浦合计3条生产线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试点。持续推进工业炉窑深度治理,柳州市62家砖瓦企业全面完成湿电除尘改造,推进环保设施电量监控等全时段、非现场监管方式,目前已对40家砖瓦企业进行电量监控,占全市砖瓦企业的65%。2021年全区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天占比为17.0%,同比减少10个百分点。全年臭氧平均浓度1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3%,遏制了第一季度臭氧浓度同比大幅上升22.4%的势头,实现臭氧浓度总体保持稳定的年度目标任务。
(三)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有了新突破。
一是提高了在用车监管效能。累计建成机动车遥感检测点58个,其中遥感监测8个、黑烟车抓拍35个、混合监测15个,有效检测机动车537.31万辆次,其中超标车辆8.73万辆次、抓拍“冒黑烟”车辆2.39万辆次,移交公安管理部门处罚8560辆次,公安部门审核确认4022辆次。二是首次实现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抽检全覆盖。结合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联合商务、市场监管、中石化、中石油等单位对14个设区市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抽检暨油品质量抽检行动。目前已抽检非道路移动机械976台次,发现尾气排放超标50台次,完成处罚程序2台次,处罚金额1万元。三是规范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随机选派检查执法人员320人次,同时选派技术专家30位,共同组成了10个检查组,随机抽取了80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建议地方管理部门对14家涉嫌出具不实或虚假报告等较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调查处理”。其中,对象州县象兴机动车检测站违规出具虚假报告进行调查执法,并处罚14.85万元。该项工作获信访群众赠送锦旗表示高度肯定和赞扬。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更加有力
(一)顶层设计保障有力。
一是指标及早下达,工作提前部署。5月份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印发了《广西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及早明确各市年度目标任务,避免因国家指标下达晚导致工作被动。3月底、9月底分别印发实施《广西2021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和《广西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行动方案》,根据污染时段特征提前部署应对工作,做到“问题精准、区域精准、时间精准、对象精准、措施精准”。二是出台实施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露天违法焚烧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对有效举报线索给予奖励500元,动员群众主动参与秸秆禁烧监督,不断完善秸秆禁烧工作政策,营造“不能烧”“不想烧”“不敢烧”的全民禁烧秸秆氛围。三是两次召开全区秸秆禁烧工作部署会议和在来宾市召开了秸秆禁烧“以禁促用”工作现场会,通过加强监管、压实责任和典型示范,有力有效地推进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二)项目资金支撑有力。
2021年,高度重视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储备库项目建设,高质量组织指导各市开展项目申报。年度累计获得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8亿元,较2020年增长近7倍。特别是在2022年第一批次项目申报中,项目审核通过率达67%,同比提高6个百分点,获得2.1786亿元,资金额度同比翻一番。所获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燃煤小锅炉淘汰、钢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业炉窑深度治理、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秸秆禁烧管控等方面,总计支持各类项目45个,为广西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技术帮扶同向发力。
统筹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技术力量,组成4个帮扶小组,对14个设区市持续开展“一市一策”定点包干式精准技术帮扶。按照五个精准的要求,通过走航巡查、入企监督指导、远程分析应对等方式,帮助地方、企业发现一批管理不到位、措施不规范等环境管理问题。截至11月底,共计派出技术帮扶小组3轮53人次,形成问题清单20份印送各有关市人民政府,推动地方、企业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四)打好基础监控有力。
坚持“技控+人防”的工作思路,打好监测监控基础能力。增加了走航监测车1辆、挥发性有机物红外监测仪2台,新建了秸秆禁烧高清视频监控点位188个、遥感(冒黑烟抓拍)监测点位14个,启动了内河、沿海港口码头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网建设,开展了重点工业园区厂界污染物浓度在线自动监测网建设,全区大气污染防治监测监控能力全面提升。
(五)通报约谈追责有力。
针对秸秆露天焚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机动车污染防治等工作进展情况向有关市人民政府发出通报5份。向污染天气过程应对不力的来宾、崇左、北海等3市人民发出问责预警函。公开约谈了秸秆禁烧管控不到位、大气污染防治年度约束性指标完成进度滞后的来宾、崇左2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党委督查室组织财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糖业发展等部门对南宁市青秀区等8市20个县(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并通报了部分县(区)存在执法不到位、监管处罚仍然失之于宽、没有营造真管严罚的浓厚氛围等问题。
原标题:2021年度广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成效显著
(一)污染天气应对攻坚有了新进展。
以全力抓好每一轮污染天气过程应对作为全年大气污染防治核心抓手,冬春季聚焦细颗粒物污染,夏秋季聚焦臭氧污染,持续开展以秸秆禁烧和烟花爆竹禁燃限放为主的冬春季攻坚行动、以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治理和移动源污染治理为主的夏秋季攻坚行动。提前7天发出预警预告、提前5天统筹部署、提前2天派出技术帮扶小组;污染过程期间每天12时、16时、20时等3个时间点发布污染物浓度控制线,紧盯数据变化情况,污染冒头即打,利用微信群每小时调度污染物浓度高值区应急应对情况;精准指导重点区域、重点城市严格落实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根据预警提示信息和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及时按照应急预案启动预警,做好应急响应,坚决防止“一刀切”。污染过程结束后及时开展后评估,印发各市问题清单并跟踪督办,全区污染天气应对水平得到了很大提升。2021年,预报污染天436城次,实际发生污染天212城次,全区污染天气过程应对保良率达到48.6%,成功挽回近二分之一的可用污染天数指标。
特别是秸秆禁烧方面,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强化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控的工作部署,将秸秆禁烧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推动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列入党政绩效考核内容。进一步完善了天空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自动巡查、地面铁塔实时视频监控、网格员分片包干的“天地人”综合立体监控网,新增高清视频监控点位231个,目前全区共有753个监控点位,监控覆盖面积约9457平方公里,今年新建设的视频监管系统(二期)新增了火点精准定位功能,实现视频监管系统与卫星遥感监控系统的深度融合。同时,进一步优化了重点监控范围,14个市均完成矢量图绘制,矢量图禁烧区面积达5.3万平方公里,约占总行政区域土地面积的22%。全年各地共计出动巡查执法人员约25万人次,查处违法焚烧行为1106起,处罚金额59.6万元。4—12月,全区卫星遥感监测发现火点数量同比减少1183个次,减少幅度77.5%,扭转了今年第1季度因极端干旱导致秸秆焚烧高发的被动局面,有效减少了因秸秆焚烧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此项工作获国家级主要媒体报道肯定,《人民日报》10月13日第5版《着力破解“硬骨头”问题》一文中指出“广西生态环境厅深入企业、整改点、风险点,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和秸秆禁烧管控工作”。
(二)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有了新步伐。
根据我区实际,印发《广西2021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和《广西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2021—2022年)》,在4—10月开展以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为主的夏秋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攻坚期间,统筹深化工业源、移动源、社会面源等3大领域,全面推进涉VOCs行业企业排查和整治。有序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柳钢第3、第4焦化厂9月按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验收监测,料场密闭改造按进度推进;防城港盛隆冶金开展超低排放改造监测验收预评估工作。开展水泥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帮扶活动,华润水泥南宁、陆川、合浦合计3条生产线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试点。持续推进工业炉窑深度治理,柳州市62家砖瓦企业全面完成湿电除尘改造,推进环保设施电量监控等全时段、非现场监管方式,目前已对40家砖瓦企业进行电量监控,占全市砖瓦企业的65%。2021年全区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天占比为17.0%,同比减少10个百分点。全年臭氧平均浓度1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3%,遏制了第一季度臭氧浓度同比大幅上升22.4%的势头,实现臭氧浓度总体保持稳定的年度目标任务。
(三)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有了新突破。
一是提高了在用车监管效能。累计建成机动车遥感检测点58个,其中遥感监测8个、黑烟车抓拍35个、混合监测15个,有效检测机动车537.31万辆次,其中超标车辆8.73万辆次、抓拍“冒黑烟”车辆2.39万辆次,移交公安管理部门处罚8560辆次,公安部门审核确认4022辆次。二是首次实现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抽检全覆盖。结合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联合商务、市场监管、中石化、中石油等单位对14个设区市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抽检暨油品质量抽检行动。目前已抽检非道路移动机械976台次,发现尾气排放超标50台次,完成处罚程序2台次,处罚金额1万元。三是规范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随机选派检查执法人员320人次,同时选派技术专家30位,共同组成了10个检查组,随机抽取了80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建议地方管理部门对14家涉嫌出具不实或虚假报告等较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调查处理”。其中,对象州县象兴机动车检测站违规出具虚假报告进行调查执法,并处罚14.85万元。该项工作获信访群众赠送锦旗表示高度肯定和赞扬。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更加有力
(一)顶层设计保障有力。
一是指标及早下达,工作提前部署。5月份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印发了《广西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及早明确各市年度目标任务,避免因国家指标下达晚导致工作被动。3月底、9月底分别印发实施《广西2021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和《广西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行动方案》,根据污染时段特征提前部署应对工作,做到“问题精准、区域精准、时间精准、对象精准、措施精准”。二是出台实施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露天违法焚烧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对有效举报线索给予奖励500元,动员群众主动参与秸秆禁烧监督,不断完善秸秆禁烧工作政策,营造“不能烧”“不想烧”“不敢烧”的全民禁烧秸秆氛围。三是两次召开全区秸秆禁烧工作部署会议和在来宾市召开了秸秆禁烧“以禁促用”工作现场会,通过加强监管、压实责任和典型示范,有力有效地推进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二)项目资金支撑有力。
2021年,高度重视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储备库项目建设,高质量组织指导各市开展项目申报。年度累计获得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8亿元,较2020年增长近7倍。特别是在2022年第一批次项目申报中,项目审核通过率达67%,同比提高6个百分点,获得2.1786亿元,资金额度同比翻一番。所获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燃煤小锅炉淘汰、钢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业炉窑深度治理、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秸秆禁烧管控等方面,总计支持各类项目45个,为广西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技术帮扶同向发力。
统筹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技术力量,组成4个帮扶小组,对14个设区市持续开展“一市一策”定点包干式精准技术帮扶。按照五个精准的要求,通过走航巡查、入企监督指导、远程分析应对等方式,帮助地方、企业发现一批管理不到位、措施不规范等环境管理问题。截至11月底,共计派出技术帮扶小组3轮53人次,形成问题清单20份印送各有关市人民政府,推动地方、企业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四)打好基础监控有力。
坚持“技控+人防”的工作思路,打好监测监控基础能力。增加了走航监测车1辆、挥发性有机物红外监测仪2台,新建了秸秆禁烧高清视频监控点位188个、遥感(冒黑烟抓拍)监测点位14个,启动了内河、沿海港口码头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网建设,开展了重点工业园区厂界污染物浓度在线自动监测网建设,全区大气污染防治监测监控能力全面提升。
(五)通报约谈追责有力。
针对秸秆露天焚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机动车污染防治等工作进展情况向有关市人民政府发出通报5份。向污染天气过程应对不力的来宾、崇左、北海等3市人民发出问责预警函。公开约谈了秸秆禁烧管控不到位、大气污染防治年度约束性指标完成进度滞后的来宾、崇左2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党委督查室组织财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糖业发展等部门对南宁市青秀区等8市20个县(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并通报了部分县(区)存在执法不到位、监管处罚仍然失之于宽、没有营造真管严罚的浓厚氛围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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