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出新招,共推危险废物跨界联合执法!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1-12-08 1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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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出新招,共推危险废物跨界联合执法!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制定发布的《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高质量发展,2021年12月7日,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制定发布的《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高质量发展,2021年12月7日,四川省、重庆市两地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联合印发《四川省、重庆市危险废物案件跨省联合执法机制》(以下简称“机制”),即日起组织实施。
目标精准
“机制”的建立旨在助力川渝生态共建环境共保协作工作上新台阶,进一步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统筹推进环境执法大练兵,强化川渝跨区域、跨流域危险废物事件处置能力、监管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联合打击跨区域、跨流域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机制更细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省级联席会议,建立临时会商机制;省际交界处的市区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建立定期会商机制。
▲二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不定期开展现场检查和交叉检查,重点加强对省际交界处的乡村、水流及偏远地区等执法监管力量薄弱领域的执法力度。协同做好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处置。
▲三是建立省级督办机制。根据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的危险废物数量、生态环境污染程度等,实施联合督办或提级查办。
▲四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建立“信息互通、数据共享、联防联治”联合执法体系,互通信息,共享工作成果。
▲五是建立技术交流机制。建立涉危险废物联合专家库,提供技术支撑,在危险废物日常处置和事故应急处置上相互支援。
程序更明
“机制”明确了跨区域、跨流域的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件报告、分析研判、机制启动、案卷移交、会商和结果上报程序和启动要件,有利于执法人员针对具体情况开展个案操作。
要求更实
“机制”明确:
●要强化联合执法保障措施,对在跨区域、跨流域联合执法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要完善行刑衔接合作机制,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要落实联合执法工作责任,主动作为,强化监督考核。
●要加强网络媒体宣传曝光,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不断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原标题:川渝出新招,共推危险废物跨界联合执法!
目标精准
“机制”的建立旨在助力川渝生态共建环境共保协作工作上新台阶,进一步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统筹推进环境执法大练兵,强化川渝跨区域、跨流域危险废物事件处置能力、监管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联合打击跨区域、跨流域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机制更细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省级联席会议,建立临时会商机制;省际交界处的市区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建立定期会商机制。
▲二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不定期开展现场检查和交叉检查,重点加强对省际交界处的乡村、水流及偏远地区等执法监管力量薄弱领域的执法力度。协同做好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处置。
▲三是建立省级督办机制。根据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的危险废物数量、生态环境污染程度等,实施联合督办或提级查办。
▲四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建立“信息互通、数据共享、联防联治”联合执法体系,互通信息,共享工作成果。
▲五是建立技术交流机制。建立涉危险废物联合专家库,提供技术支撑,在危险废物日常处置和事故应急处置上相互支援。
程序更明
“机制”明确了跨区域、跨流域的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件报告、分析研判、机制启动、案卷移交、会商和结果上报程序和启动要件,有利于执法人员针对具体情况开展个案操作。
要求更实
“机制”明确:
●要强化联合执法保障措施,对在跨区域、跨流域联合执法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要完善行刑衔接合作机制,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要落实联合执法工作责任,主动作为,强化监督考核。
●要加强网络媒体宣传曝光,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不断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原标题:川渝出新招,共推危险废物跨界联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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