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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亿!鹤山市沙坪城区及周边农村区域环卫服务市场化作业项目招标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1-10-25 15: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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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亿!鹤山市沙坪城区及周边农村区域环卫服务市场化作业项目招标鹤山市沙坪城区及周边农村区域环卫服务市场化作业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鹤山市沙坪城区及周边农村区域环卫服务市场化

鹤山市沙坪城区及周边农村区域环卫服务市场化作业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鹤山市沙坪城区及周边农村区域环卫服务市场化作业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门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784-2021-01829
  项目编号:WXCG2021072
  项目名称:鹤山市沙坪城区及周边农村区域环卫服务市场化作业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47,240,969.7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鹤山市沙坪城区及周边农村区域环卫服务市场化作业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47,240,969.76元
  品目名称: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采购标的:鹤山市沙坪城区及周边农村区域环卫服务市场化作业项目
  数量(单位):1(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元):847,240,969.76元
  最高限价(元):105905121.22元/年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的运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每满12个月计1个服务年。首次签约服务期限为3年,如继续履行合同条款,服务期三年中各年年均考核分值均达到70分以上且其中一年年均考核分值须达到85分以上,报请市政府续签三年期合同,合同累计期限不超过8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0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鹤山市沙坪城区及周边农村区域环卫服务市场化作业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鹤山市沙坪城区及周边农村区域环卫服务市场化作业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咨询、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门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1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会议4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一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会议4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一楼)。
  1、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11月12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12日09时30分。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23号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沙坪镇新城路612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