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在我厅与省经信厅共同牵头下,对第一批“无废工厂”申报结果进行评估。经各地申报,专家联合评审,推荐浙江盛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15家单位为第一批“无废工厂”,现将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浙江省第一批“无废工厂”推荐名单
序号
地区
单位名称
1
杭州市
浙江盛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
宁波市
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
3
杭州市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4
绍兴市
浙江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
5
湖州市
新凤鸣集团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
6
丽水市
浙江国镜药业有限公司
7
金华市
浙江华川深能环保有限公司
8
台州市
百威(台州)啤酒有限公司
9
绍兴市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昌海生物分公司
10
衢州市
龙游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11
嘉兴市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12
湖州市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
宁波市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4
嘉兴市
浙江润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5
金华市
兰溪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期间,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接受反映上述15个单位有关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与来电。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3日-2021年9月28日。
电话:0571-28885051;传真:0571-28869121;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邮编:310012
联系人:何士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