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承钢260吨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治理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1-09-19 22: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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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承钢260吨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治理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河钢承钢260吨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治理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M1301000205001465001001 招标
河钢承钢260吨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治理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M1301000205001465001001
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钢承钢260吨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治理项目已由承德市双滦区行政审批局以双滦审批投资备【2021】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河钢承钢260吨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治理项目总承包。
建设地点:河钢承钢钒钛园区。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30日历天内完工。
质量标准:
合格;
(1)设计、设备质量:按照招标人的要求验收并达到性能考核指标要求;
(2)建安工程质量: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和合同要求进行验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主要工程内容但不限于:在河钢承钢260吨燃气锅炉建设烟气干法SDS脱硫和SCR脱硝装置,对锅炉烟气进行末端治理,以上工程量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项目实施目标:项目实施后,锅炉烟气满足二氧化硫污染物排放浓度≤35mg/Nm3、氮氧化物≤50mg/Nm3、颗粒物≤5mg/Nm3超低排放标准要求(以上数据均为按3%基准氧含量折算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涉及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材料采购、施工、设备安装、技术服务、竣工验收、质量保修、工程移交等全部内容,主要钢材由招标人提供,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甲供材及利旧说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及施工资质:(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冶金工程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具有1项属于150t/h及以上锅炉SDS脱硫总承包业绩和1项150t/h及以上锅炉SCR(或SNCR+SCR联合)脱硝总承包业绩。业绩要求为已完工项目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业绩均须附承包合同,同时附以下证明文件之一:(1)政府环保部门的验收报告;(2)具备CMA认证的第三方监测报告;(3)用户达标排放证明,需加盖合同主体行政单位公章或能代表主体单位专业环保部门的公章;(4)竣工验收证明。以上证明文件要求为原件扫描件,证明材料不完整视为无效业绩。联合体成员业绩按专业分工提供,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与投标分工一致。
3.1.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须满足此项资格要求。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诉讼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2联合体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9-1509:00至2021-09-20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0-09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
(备注:
1、本项目采用网上下载文件。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在规定时间按照以下步骤获取招标文件:(1)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登陆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2)办理数字证书: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3)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投标用户登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备注: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河北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互认平台的通知》(冀政务办(2019)143号)要求,承德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完成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互认平台对接工作,目前CA证书互认范围: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飞天诚信和中天信安介质+河北腾翔签章)、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林果介质+北京CA签章)、山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吉大正元介质+吉大正元签章)、中网威信电子安全服务有限公司(龙脉介质+点聚签章)。承德市(市县两级)CA互认平台正式投入使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设立CA办理窗口。各市场主体持有河北CA、北京CA、山西CA、中网威信CA(排名不分先后)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在市本级或各县级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同时,尚未办理CA证书的市场主体,可选择上述任意一家CA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已办理北京CA证书的市场主体:如需异地办理业务,应在网上自助激活开通或在省公共资源大厅CA窗口激活开通。)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制作投标文件并提交:(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3)详细投标流程见承德市双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4)本项目为远程开标项目,投标人请仔细观看网上开标操作视频并阅读网上开标注意事项(网站首页---资料下载-工具软件)。(5)请投标人使用最新版的承德市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编制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前请自行准备计算机(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均可)提前登录交易系统,使用IE11浏览器操作,确保网络连接畅通。投标人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加密,请在开标时及时解密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远程解密过程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和网站技术。注:因上述等原因造成投标人无法参加开标活动而带来的所有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
邮编:067102
联系人:刘福坤、郝亚奇
电子邮件:liufukun@hbisco.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承德市双滦区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邮编:050081
联系人:王静、张衷川
电子邮件:hgcgxm@126.com
原标题:河钢承钢260吨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治理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钢承钢260吨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治理项目已由承德市双滦区行政审批局以双滦审批投资备【2021】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河钢承钢260吨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治理项目总承包。
建设地点:河钢承钢钒钛园区。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30日历天内完工。
质量标准:
合格;
(1)设计、设备质量:按照招标人的要求验收并达到性能考核指标要求;
(2)建安工程质量: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和合同要求进行验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主要工程内容但不限于:在河钢承钢260吨燃气锅炉建设烟气干法SDS脱硫和SCR脱硝装置,对锅炉烟气进行末端治理,以上工程量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项目实施目标:项目实施后,锅炉烟气满足二氧化硫污染物排放浓度≤35mg/Nm3、氮氧化物≤50mg/Nm3、颗粒物≤5mg/Nm3超低排放标准要求(以上数据均为按3%基准氧含量折算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涉及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材料采购、施工、设备安装、技术服务、竣工验收、质量保修、工程移交等全部内容,主要钢材由招标人提供,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甲供材及利旧说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及施工资质:(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冶金工程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具有1项属于150t/h及以上锅炉SDS脱硫总承包业绩和1项150t/h及以上锅炉SCR(或SNCR+SCR联合)脱硝总承包业绩。业绩要求为已完工项目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业绩均须附承包合同,同时附以下证明文件之一:(1)政府环保部门的验收报告;(2)具备CMA认证的第三方监测报告;(3)用户达标排放证明,需加盖合同主体行政单位公章或能代表主体单位专业环保部门的公章;(4)竣工验收证明。以上证明文件要求为原件扫描件,证明材料不完整视为无效业绩。联合体成员业绩按专业分工提供,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与投标分工一致。
3.1.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须满足此项资格要求。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诉讼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2联合体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9-1509:00至2021-09-20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0-09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
(备注:
1、本项目采用网上下载文件。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在规定时间按照以下步骤获取招标文件:(1)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登陆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2)办理数字证书: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3)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投标用户登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备注: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河北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互认平台的通知》(冀政务办(2019)143号)要求,承德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完成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互认平台对接工作,目前CA证书互认范围: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飞天诚信和中天信安介质+河北腾翔签章)、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林果介质+北京CA签章)、山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吉大正元介质+吉大正元签章)、中网威信电子安全服务有限公司(龙脉介质+点聚签章)。承德市(市县两级)CA互认平台正式投入使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设立CA办理窗口。各市场主体持有河北CA、北京CA、山西CA、中网威信CA(排名不分先后)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在市本级或各县级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同时,尚未办理CA证书的市场主体,可选择上述任意一家CA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已办理北京CA证书的市场主体:如需异地办理业务,应在网上自助激活开通或在省公共资源大厅CA窗口激活开通。)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制作投标文件并提交:(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3)详细投标流程见承德市双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4)本项目为远程开标项目,投标人请仔细观看网上开标操作视频并阅读网上开标注意事项(网站首页---资料下载-工具软件)。(5)请投标人使用最新版的承德市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编制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前请自行准备计算机(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均可)提前登录交易系统,使用IE11浏览器操作,确保网络连接畅通。投标人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加密,请在开标时及时解密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远程解密过程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和网站技术。注:因上述等原因造成投标人无法参加开标活动而带来的所有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
邮编:067102
联系人:刘福坤、郝亚奇
电子邮件:liufukun@hbisco.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承德市双滦区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邮编:050081
联系人:王静、张衷川
电子邮件:hgcgxm@126.com
原标题:河钢承钢260吨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治理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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