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7亿!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水环境(厂-网-河)一体化综合治理PPP项目招标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1-09-15 08: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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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亿!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水环境(厂-网-河)一体化综合治理PPP项目招标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CGS2021-0066 2、项目名称: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水环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CGS2021-0066
2、项目名称: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水环境(厂-网-河)一体化综合治理 PPP 项目
3、项目类型:服务类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社会资本资金
5、预算金额: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247049.24万元,其中新建项目工程费用 138265.77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17475.75 万元,预备费15574.15万元,征地补偿费496.41万元,建设期利息 11701.04 万元,存量资产63536.12万元。
6、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如下表:
7、采购需求:本项目建设内容或资产范围包括 1)本工程新建建设内容为城区城东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及中水回用工程;舒城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舒城县千人桥镇污水厂老旧设施更换与修复工程;舒城县城区排水系统优化提升工程;舒城县城区小区、工业企业、独立排水户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舒城县城区排污口整治工程;舒城县城区管网信息化系统建设;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雨污水管网检测与修复工程;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管网系统新建工程;舒城县千人桥镇排水系统优化提升工程;舒城县千人桥镇河道、水塘截污工程;河道、水塘水环境提升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2)本工程存量项目包括城区城东污水处理厂(即舒城县污水处理厂)、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舒城县千人桥镇污水处理厂、雨污水管网、飞霞排涝站、城西排涝站、大方塘截污工程、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市政道路)及应急工程的建构筑物、设备、管网及其他,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中标社会资本,由实施机构与中标社会资本签订《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水环境(厂-网-河)一体化综合治理 PPP 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投资合作协议》,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的社会资本签订《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并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由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署《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水环境(厂-网-河)一体化综合治理 PPP 项目合同》、《资产经营权转让协议》。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工作。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的经营权无偿移交给六安市舒城县政府或县政府指定的机构。
8、标段(包别)划分:一整包。
9、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30年,包括综合建设期和整体运营期,其中新建项目及存量项目提标改造综合建设期为4年,整体运营期为26年;存量资产运营期为30年。
10、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参与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参与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若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建设施工工作的成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若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任一方至少提供一个投资额不低于12亿元的类似投资业绩(以 PPP、BOT、TOT、ROT、特许经营等模式实施的项目)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运营业绩。(注:①类似业绩指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厂/管网/泵站/调蓄池)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河道/湖泊/岸线)等;②提供合同关键页(须至少体现投资额、项目模式、项目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投资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则须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格式的联合体协议书:
1)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组成,须明确联合体牵头方;
2)联合体各方出资比例不得为零;
3)上述第(2)、(3)、(4)条资格条件由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满足。
4)联合体投标特殊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的出资比例、内部职责分工等内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标后,其各成员组成、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申请(可作为一个联合体内的不同成员)。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前
2、地点: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获取方式:①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②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过程中若遇到问题,可电话咨询。③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已入库企业投标,未入库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供应商在办理企业入库手续时,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参见中心网站。
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程序请参见中心网站“操作手册下载”。
4、售价:零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9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四室(具体详见当天电子大屏幕)
3、标书要求:电子响应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现场不再接收纸质标书。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及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小组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编入的前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与用于市场主体库录入的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完全一致。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由投标人将其原件的扫描件直接编入投标文件。
也可将其原件的扫描件在录入市场主体库“其他信息”(该栏目属于不对外开放查询子目)栏目后再编入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将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录入市场主体库中的对外开放查询栏目导致其他竞争主体知悉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各种证书、证照、证明、文件、业绩、奖项、荣誉以及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的扫描件的原件,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均由投标人负责。投标文件约定原件需带至现场备查的应带至现场备查,未提交原件或者原件与扫描件不一致的,按投标无效或废标处理。
同时按程序调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资本金设置
本项目资本金合计5000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2%;拟融资197049.24 万元,占总投资的79.8%。具体资本金及融资金额根据社会资本中标价确定。
(二)项目实施机构及政府投资主体
舒城县人民政府授权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招标工作,即为本项目采购人。
舒城县人民政府同时授权舒城县建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辉城投”)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签订股东协议并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中,政府方出资代表占股 10%(但不参与项目公司利润分配),中标社会资本占股 90%。
(三)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
(四)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TOT(移交-运营-移交)和 ROT(改建-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
(五)其他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方式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六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
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六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方式二:可继续在电子交易系统>开标签到解密>远程解密中进行解密操作,采用此方式仅能实现解密功能,无法观看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两种方式的解密时间要求为:解密程序开始后每个投标人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确保开标顺利进行,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半小时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签到,否则将无法完成后续开标流程,并视为放弃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及相关规定详见附件“关于印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试行)》的通知(六公管(2020)4 号)和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3.严禁恶意低价或恶意高价竞标,对恶意低价或恶意高价竞标的,招标人有权围绕是否为“陪标”拉价格(商务)分值进行调查处理,经查证属实的,其投标无效,同时给予限制投标资格等处理。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舒城县城关镇梅河西路与高峰路交叉口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娜、刘佳相关资料下载:招标文件正文.pdf
1、项目编号:SZCGS2021-0066
2、项目名称: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水环境(厂-网-河)一体化综合治理 PPP 项目
3、项目类型:服务类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社会资本资金
5、预算金额: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247049.24万元,其中新建项目工程费用 138265.77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17475.75 万元,预备费15574.15万元,征地补偿费496.41万元,建设期利息 11701.04 万元,存量资产63536.12万元。
6、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如下表:
7、采购需求:本项目建设内容或资产范围包括 1)本工程新建建设内容为城区城东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及中水回用工程;舒城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舒城县千人桥镇污水厂老旧设施更换与修复工程;舒城县城区排水系统优化提升工程;舒城县城区小区、工业企业、独立排水户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舒城县城区排污口整治工程;舒城县城区管网信息化系统建设;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雨污水管网检测与修复工程;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管网系统新建工程;舒城县千人桥镇排水系统优化提升工程;舒城县千人桥镇河道、水塘截污工程;河道、水塘水环境提升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2)本工程存量项目包括城区城东污水处理厂(即舒城县污水处理厂)、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舒城县千人桥镇污水处理厂、雨污水管网、飞霞排涝站、城西排涝站、大方塘截污工程、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市政道路)及应急工程的建构筑物、设备、管网及其他,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中标社会资本,由实施机构与中标社会资本签订《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水环境(厂-网-河)一体化综合治理 PPP 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投资合作协议》,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的社会资本签订《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并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由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署《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水环境(厂-网-河)一体化综合治理 PPP 项目合同》、《资产经营权转让协议》。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工作。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的经营权无偿移交给六安市舒城县政府或县政府指定的机构。
8、标段(包别)划分:一整包。
9、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30年,包括综合建设期和整体运营期,其中新建项目及存量项目提标改造综合建设期为4年,整体运营期为26年;存量资产运营期为30年。
10、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参与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参与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若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建设施工工作的成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若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任一方至少提供一个投资额不低于12亿元的类似投资业绩(以 PPP、BOT、TOT、ROT、特许经营等模式实施的项目)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运营业绩。(注:①类似业绩指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厂/管网/泵站/调蓄池)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河道/湖泊/岸线)等;②提供合同关键页(须至少体现投资额、项目模式、项目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投资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则须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格式的联合体协议书:
1)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组成,须明确联合体牵头方;
2)联合体各方出资比例不得为零;
3)上述第(2)、(3)、(4)条资格条件由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满足。
4)联合体投标特殊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的出资比例、内部职责分工等内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标后,其各成员组成、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申请(可作为一个联合体内的不同成员)。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前
2、地点: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获取方式:①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②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过程中若遇到问题,可电话咨询。③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已入库企业投标,未入库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供应商在办理企业入库手续时,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参见中心网站。
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程序请参见中心网站“操作手册下载”。
4、售价:零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9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四室(具体详见当天电子大屏幕)
3、标书要求:电子响应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现场不再接收纸质标书。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及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小组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编入的前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与用于市场主体库录入的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完全一致。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由投标人将其原件的扫描件直接编入投标文件。
也可将其原件的扫描件在录入市场主体库“其他信息”(该栏目属于不对外开放查询子目)栏目后再编入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将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录入市场主体库中的对外开放查询栏目导致其他竞争主体知悉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各种证书、证照、证明、文件、业绩、奖项、荣誉以及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的扫描件的原件,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均由投标人负责。投标文件约定原件需带至现场备查的应带至现场备查,未提交原件或者原件与扫描件不一致的,按投标无效或废标处理。
同时按程序调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资本金设置
本项目资本金合计5000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2%;拟融资197049.24 万元,占总投资的79.8%。具体资本金及融资金额根据社会资本中标价确定。
(二)项目实施机构及政府投资主体
舒城县人民政府授权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招标工作,即为本项目采购人。
舒城县人民政府同时授权舒城县建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辉城投”)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签订股东协议并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中,政府方出资代表占股 10%(但不参与项目公司利润分配),中标社会资本占股 90%。
(三)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
(四)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TOT(移交-运营-移交)和 ROT(改建-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
(五)其他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方式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六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
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六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方式二:可继续在电子交易系统>开标签到解密>远程解密中进行解密操作,采用此方式仅能实现解密功能,无法观看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两种方式的解密时间要求为:解密程序开始后每个投标人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确保开标顺利进行,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半小时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签到,否则将无法完成后续开标流程,并视为放弃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及相关规定详见附件“关于印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试行)》的通知(六公管(2020)4 号)和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3.严禁恶意低价或恶意高价竞标,对恶意低价或恶意高价竞标的,招标人有权围绕是否为“陪标”拉价格(商务)分值进行调查处理,经查证属实的,其投标无效,同时给予限制投标资格等处理。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舒城县城关镇梅河西路与高峰路交叉口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娜、刘佳相关资料下载: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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