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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低排放+低碳转型 山东严促“两高”行业减污降碳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1-08-26 15: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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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低排放+低碳转型 山东严促“两高”行业减污降碳2021年——“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在8月24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

2021年——“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在8月24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透露到,规划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实现生态建设走在前列,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发布会提到:在深化能源结构调整方面,要求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推进能源低碳化转型,2025年年底前,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左右。严格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制定“十四五”煤炭消费压减方案和年度计划。完善清洁能源推广和提效政策,推行国际先进的能效标准,加快工业、建筑、交通等各用能领域电气化、智能化发展,推行清洁能源替代,实施终端用能清洁化替代,2025年年底前,清洁取暖率提高到80%以上。
  毫无疑问,深化能源结构调整、提升企业清洁生产、减少高排放将对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水平起到积极作用。在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推进能源低碳化转型方面,对“两高”行业的大气环境源头防控不可忽略。
  我们了解到,2021年5月31日,生态环境部公开发布《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该《指导意见》共提出12条具体的指导意见,初步明确了“两高”项目的具体范围。对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规划约束、严格“两高”项目环评审批、推进“两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依排污许可证强化监管执法、保障政策落地见效5个方面作出规定。
  为响应国家政策,推动全省及全社会“两高”项目的生态环境源头防控。7月19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也印发了《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实施意见》,指导山东省各市通过强化环评、排污许可及监管执法的手段对“两高”项目实施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切实加强全省“两高”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
  山东从五个部分对“两高”项目提出具体管控要求。其中,在提升防控水平,推进“两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部分要求提升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使用行业先进技术工艺、绿色节能技术装备,严格实施“两高”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持续推进“两高”项目超低排放改造,原则上不得新建燃煤自备锅炉。
  与此同时,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印发《关于对钢铁企业执行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的通知》,自7月1日起,对钢铁企业执行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这有利于深化钢铁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进程。
  为落实国家和山东省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筛选一批适合水泥、焦化、玻璃、陶瓷等行业工业炉窑超低排放改造的技术,持续推进重点行业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于7月公开征集山东省重点行业工业炉窑超低排放改造适用技术。
  山东省使用行业先进技术来提升企业清洁生产,积极响应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实施意见》这一政策,进而有效推进“两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
  从长远看,随着山东省鼓励支持超低排放,发展先进技术工艺,对“两高”行业的持续管控,将加快全省大气污染防控的攻坚速度,共同实现“双碳”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