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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技术规范 通则(征求意见稿)》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1-07-28 15: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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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技术规范 通则(征求意见稿)》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技术规范 通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技术规范 通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危险废物管理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实现“排放清洁、技术先进、外观美丽、管理规范”的目标,我厅组织编制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技术规范通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7月23日—8月31日。
   联系人:土壤处 戴巍,0571-28885051,邮箱:15350623@qq.com;何士冲,0571-28885051,邮箱:5303199@163.com。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7月23日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技术规范 通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的总体要求、贮存设施要求、利用处置设施要求、环境治理设施要求、信息化自控设施要求、分析化验实验室要求、厂区景观环境设施要求、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产物管理要求、环境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新建及改扩建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及验收、指导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许可证发放、全过程污染控制技术及管理工作;已建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及企业自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参照本标准执行,具体按本标准配套衔接文件执行。有专用标准要求的,执行专用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医疗废物利用处置设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25 包装容器 钢桶
   GB 1413 系列1集装箱分类、尺寸和额定质量
   GB/T 5338 系列1集装箱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1部分:通用集装箱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2463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5603 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T 17145 废润滑油回收与再生利用技术导则
   GB 18191 包装容器 危险品包装用塑料桶
   GB 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30485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GB 30760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
   GB 31571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4330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GB 3782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T 39733 再生钢铁原料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HJ/T 176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HJ 607 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HJ 662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HJ 1033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
   HJ 1034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废弃资源加工工业
   HJ 1038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危险废物焚烧
   HJ 1091 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
   HJ 1134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HJ 2042 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利用 utilization
   指从危险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动。
   3.2 处置 disposal
   指将危险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危险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危险废物数量、缩小危险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危险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
   3.3 贮存设施 storage facilities
   用于专门贮存危险废物的建(构)筑物、场地及装置等,包括贮存库、贮存场、贮存池、贮存罐区、贮存间、贮存点(区)和可移动贮存装置等。
   3.4 利用设施 utilization facilities
   指从危险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为目的的设施,包括与其配套的预处理设施、烟气治理设施及废水处理设施等。
   3.5 焚烧设施 incineration facilities
   以焚烧方式处置危险废物,达到减少数量、缩小体积、消除其危险特性目的的装置,包括进料装置、焚烧炉、烟气净化装置和控制系统等。
   [来源:GB 18484—2020,3.3]
   3.6 危险废物填埋场 hazardous waste landfills
   处置危险废物的一种陆地处置设施,它由若干个处置单元和构筑物组成,主要包括接收与贮存设施、分析与鉴别系统、预处理设施、填埋处置设施(其中包括:防渗系统、渗滤液收集和导排系统)、封场覆盖系统、渗滤液和废水处理系统、环境监测系统、应急设施及其他公用工程和配套设施。
   注:本标准所指的填埋场均指危险废物填埋场。
   [来源:GB 18598—2019,3.2]
   3.7 综合利用产物 comprehensive utilization products
   指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可用作原材料或者替代燃料的产物。
   3.8 表面处理污泥 surface treatment sludge
   指金属表面处理(电镀、氧化、磷化及酸洗)加工过程产生的废液在净化处理时产生的污泥。
   3.9 有色金属冶炼及加工废物 nonferrous metal smelting and processing waste
   指有色金属湿法冶炼、火法冶炼及其加工和回收利用过程中产生的灰尘、冶炼渣等固体废物,如铝灰渣、铜灰渣、锌灰渣、铅灰渣等。
   3.10 废矿物油 used mineral oil
   从石油、煤炭、油页岩中提取和精炼,在开采、加工和使用过程中由于外在因素作用导致改变了原有的物理和化学性能,不能继续被使用的矿物油。
   [来源:HJ 607—2011,3.1]
   3.11 废酸 waste acid
   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因达不到原始使用浓度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废酸液,部分含有大量有机物或重金属。主要包括废硫酸、废盐酸、废硝酸、废氢氟酸、废磷酸等。
   3.12 废包装桶 waste packaging barrels
   指含有或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容器。主要包括盛装过废矿物油、涂料、树脂等化学品的废钢桶、废塑料桶、废ICBC桶。
   3.13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 fly-ash from municipal solid waste incineration
   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的烟气净化系统捕集物和烟道及烟囱底部沉降的底灰。
   [来源:HJ 1134—2020,3.1]
   3.14 高温熔融 high temperature melting   将危险废物或其处理产物与其他硅铝质组分、助熔剂进行混合后,通过高温使其完全熔融,再经过水淬等急冷处理,形成致密玻璃体产物的过程。相关资料下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技术规范 通则(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