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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临沂市反馈督察情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7-22 09:02:42   浏览次数:50
核心提示:关于山东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临沂市反馈督察情况的最新消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1年4月9日至4月29日,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临沂市开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1年4月9日至4月29日,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临沂市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7月21日,督察组向临沂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苏树伟通报督察反馈意见,市委书记王安德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督察组副组长肖永涛,督察组有关人员,临沂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临沂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任务,实施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进展和成效。
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2020年,临沂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15、居全省第8位,PM2.5浓度49ug/m3、优于年度目标3ug/m3,优良率63.1%、同比提高9.1个百分点。国省控水质考核断面优良率78.6%,新增优良断面3个。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连续5年居全省前列,荣获全省2020年度综合考核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单项奖。
闭环式责任链逐步完善。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实行实体化运作,设立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中心。制定部门责任清单,各县(区)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构建起市县乡村生态环保责任四级网格化体系。建立治污重点工作清单管理机制,健全市级“6+1”生态文明奖补模式。
污染防治攻坚成效明显。2018年以来,共淘汰落后产能企业249家、关闭化工企业435家。中心城区24段黑臭水体全部通过省级“长制久清”评估,成功创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成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项目47个。
临沂市坚持立行立改、边督边改,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21年7月19日,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已基本办结2160件,其中责令整改1111家;立案处罚167家,罚款1955万元;立案侦查17件,问责6人。
督察指出,临沂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取得显著进展,但对标人民群众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不够有力。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还有差距。柴油货车淘汰数据失真。抽查发现,已被定性为“灭失”的车辆,有的还在大型工矿企业、物流园区使用。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屡治屡空。督察发现,河东区非法机制砂厂泛滥。郯城县在机制砂企业审批中把关不严,相关制砂企业均存在立项、土地、规划、取水等手续不全问题。兰山区、郯城县、兰陵县、沂水县等多家制砂企业普遍存在环境管理粗放、无除尘设施、废水直排外环境等问题。相关部门及镇街对辖区内的非法洗砂厂无举报不查处,执法偏软、打击不力,违法成本过低。
无规划、用地手续的河东区临沂市兴基建材有限公司本应关停,但长期违规生产。罗庄区临沂蓝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高新区顺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企业,以建筑垃圾回收之名,行石料加工之实。经开区、河东区城管部门在对临沂广正建筑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的监管上,推诿扯皮,导致企业长期违法生产。“自流黑”问题时有反弹。督察组仅2天时间在沂水县、临沭县、高新区等就发现6处黑加油站点。
在推进“四减四增”上用力不平衡。“公转铁”项目推进缓慢。全市纳入2018—2020年国家重点项目库的铁路专用线共计5条,要求2020年年底前完工,截至目前在建4条,尚有1条未开工。纳入2019—2020年国家重点项目库的铁路专用线共计3条,截至目前在建2条,尚有1条未开工。
农膜回收、化肥农药减量缺少抓手。全市农业生产年均使用农膜约4.1万吨,农膜实际回收处置率不高。农药、化肥的减量仅靠数据统计,没有可追溯、直观清晰的考核机制办法。
督察发现,沂南县青驼镇政府超越权限设定经济产业园,将无规划、用地手续的违规化工企业山东新概念生物肥业公司合法化。临沂市污水管网建设力度不够,污水直排现象仍然存在。罗庄区武河湿地重建轻管、功能退化问题突出。
二是污染防治攻坚战还存在薄弱环节。
燃煤锅炉淘汰不彻底。抽查发现,沂水县4台、沂南县1台、蒙阴县4台小锅炉仍未完成淘汰;兰山区宏丰热力有限公司实际建设20蒸吨燃煤锅炉却以40蒸吨的名义通过验收;沂水县山东永丰轮胎公司的一台75蒸吨燃煤锅炉无合法手续;平邑县红星石膏制品有限公司、北新建材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共计20台热风炉,目前尚未完成改造。
部分行业VOCs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不规范。临沂市新桂铭家俱厂、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馨阁尔家具厂未按照规定安装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设施。临沂凯璞家具有限公司、山东柯美家居有限公司、山东美西龙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等家具行业有机废气收集、处理效率较低。临沂市靓宣化妆品厂近两次核查均存在停运治污设施问题。
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缓慢。山东临港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等5家钢铁企业普遍存在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废气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维不完善等问题。
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喷码覆盖不全。沂南县城澳柯玛大道电动车产业园东侧路南一拆迁工地8辆挖掘机、装载机无环保喷码;沂南县南峪村生物有机肥建设项目平整工地现场,16辆未喷环保编码的挖掘机、装载机正在作业。
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柳青河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尚未完工,兰山区水果蔬菜市场西门南侧溢流口污水直排柳青河;河东区梅家埠派出所西侧污水直排沟渠;河东区李公河凤凰大街桥南侧生活污水直排,对河道水质造成较大影响。
固体废物管理隐患突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不规范。督察发现,临沂市污水处理厂、兰山区青龙河净水厂、南涑河污水处理厂等多家污水处理厂连续数月不产生污泥。郯城污泥处置中心长期不运行,导致郯城县污水处理厂、郯城经开区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大量积存。
工业固废、建筑垃圾随意堆存。罗庄区朱家地村西四海路南约4万平米空地露天堆存建筑垃圾、工业固废,山东东宇建陶有限公司北侧约2万平米空地露天堆存建筑垃圾,均未落实“三防”措施。兰山区汪沟镇大杏花村附近坑塘填埋大量建筑垃圾。
汽车拆解行业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沂南县大庄镇大庄村两处大型废品收购和机动车拆解点,拆解机械零部件露天存放,油污遍地。郯城县临沂奥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露天拆解作业,地面油污严重。
自然资源保护乏力。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不够。环蒙山区域水土流失现象未得到根本遏制,国家级公益林出现退化现象。沂水县临沂鲁兴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矿山综合整治的名义,大肆开采砂石对外出售。沂南县以河道清淤为名,在国家级马口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内非法采砂。
违规超采、无证抽采地下水问题突出。兰山区山东汇融肉制品有限公司超采地下水。经开区瑞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盗采水资源。金雀山街道普村居委会、金兰现代物流公司、颐正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无证抽采地下水。30余家机制砂厂均私设自备井取水冲洗泥沙,违规盗采地下水问题突出。
三是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小企业集群污染依然较重。费县、兰山区等县区的木业、板材加工业的园区建设和提档升级工作进展慢,义堂、探沂等镇街仍存在一些家庭作坊式木业、板材加工企业,生产工艺落后、治污设施不完善。平邑县石材加工企业涂胶工序管理不规范。沂南县大张庄镇砖机零部件生产企业,现场环境管理混乱。
城市管理不够精细。兰山区亲和家园银和院项目、恒大文旅城项目、经开区海博二期工程等建筑工地,有大量渣土和建筑垃圾未覆盖、进出车辆未冲洗,施工路面未硬化。兰山区义堂镇滨河路、河东区凤凰岭街道联邦路、经开区沂河路、兰山区孝河四路等市政道路改扩建工程,防尘抑尘措施不到位。沂南县澳柯玛大道电动车产业园东侧路南一拆迁工地大量渣土和开挖基土覆盖不到位,渣土车未封闭。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临沭县山东金源管业有限公司穿管斜体炉炉体密闭不严,经开区施可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成氨分厂)跑冒滴漏严重。经开区永固钢结构有限公司光氧催化设施荧光灯管损坏严重,活性炭长期未更换。兰山区临沂一本建材有限公司、临沂市冠蒙金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多家商砼企业,冲洗平台不正常使用,防尘抑尘措施不落实。兰山区山东裕华建材有限公司、临沭县乾门混凝土有限公司料库未密闭,部分物料露天存放,厂区地面积尘较重。临沭业宏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环评批复1条机制砂生产线,实际露天建有3条,无治污设施,洗砂废水直排外环境,大量污泥露天存放。
督察要求,临沂市要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科学制定整改方案,逐项细化整改措施,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清零”不放过,严防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和假装整改。要立足常态长效、科学统筹谋划,坚持系统治理,坚决防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简单粗暴、敷衍应对做法。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对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督察强调,临沂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临沂市委、市政府处理。
 
关键词: 生态环境保护 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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