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五年规划对比,E20速评污水十四五规划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1-06-16 20: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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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五年规划对比,E20速评污水十四五规划2021年6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全文发布《“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对此,
2021年6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全文发布《“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对此,E20研究院做出解读。详情如下:
E20研究院对比三个五年规划,看重点要关注的指标及目标: 对比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简称《十二五规划》)及《“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简称《十三五规划》发现:
1. 此文件新增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指标(2025年力争达到70%以上);
2. 此文件增加水环境敏感地区污水处理基本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的要求;
3. 此文件污水处理率、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再生水利用率稳步提升;
4. 此文件要求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8万公里,《十三五规划》中要求新建规模12.59万公里,改造规模2.77万公里;
5. 此文件要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00万立方米/日,《十二五规划》为新增4569万立方米/日,《十三五规划》为新增5022万立方米/日;
6. 此文件要求新增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规模不少于2万吨/日(按含水率80%湿污泥计),《十二五规划》为新增518万吨/年(以干污泥计),《十三五规划》为新增6.01万吨/日(按含水率80%湿污泥计)。
E20研究院解读
1、本次《发展规划》的发布是2019年提质增效行动的进一步深化,当然,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在有限的资金和融资渠道前提下,必然考虑投资的侧重方向和优先级,对产业内不同主体而言,又在考虑用什么样的商业模式来参与这样的机会释放并回避垫资过度的风险。E20研究院执行院长、湖南大学兼职教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客座教授薛涛在2020水业战略论坛的发言中对此有所分析。
2、对于污水资源化带来的再生水和提标改造的释放空间,本文件有了进一步的描述,未来还需要关注进一步的实施文件对地方政府的约束力度,包括水资源刚性约束的政策力度(尤其是北方缺水地区)、再生水回用率考核目标的优化设计和对地方政府和相关工业企业等各方面的实施压力等等。
3、对于污泥,我们认为全面无害化目标在环保部门督察日益趋严的形势下,将得到很好的完成。减量化也由此成为地方政府优先考虑的事宜,但是大部分减量化技术对处理成本的较高要求成为地方政府实施减量化路线的主要制约点,需要看到更多企业的技术创新,也是协同处置的黄金机会。资源化难度较大,文件中以“显著提升”作了务实的目标,因为做不好的资源化反而会打破前面所述的减量化和无害化的基础,成为新的环境问题。比如前一阵农业部相关协会的农用标准,老生常谈地又削弱了污泥农用的前景,引起了业内强烈的关注,也体现了资源化路途的曲折。又比如曾经有一些高举资源化的污泥企业最后的负面案例,也说明了这一点。
多年前,污泥因干化到60%的约束条件,干化然后进入填埋场成为主要路线,吸引人的其实是当前看似便宜,满足了地方政府不想为污泥花大钱的心理要求,但是后续带来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不单是资源的浪费,也为填埋场的安全带来隐患。在当前环保问题越来越体现系统性特征的大环境下,固废和水的政策之间体现了越来越强烈的相关性,发改委住建部环保部发布的生活垃圾补短板实施方案对城市新建填埋场做了广泛的限制,填埋场成为了稀缺的资源,也由此进一步关闭了污泥简单干化填埋处置的路线。
我们相信,污泥的三化博弈会随着行业的进步和技术与商业模式的复合创新,在十四五进一步分明。
4、管网是本文的重点也是难点,管网和井的材质选择得到了充分重视,对于各种非开挖修复和管材厂家带来利好。70%的污水收集率目标将是未来城市排水系统建设与完善工作的重心和难点。在投融资模式上,我们之前已经分析过,客观说PPP已经无法为本规划解决大部分管网方面的融资任务,也很难继续成为主要的政商界面;由此当前厂网一体化的模式已无法由PPP来顺利承载,而对污水厂单体BOT考核的传统方式无法就进水浓度对社会资本进行合理和公平的约束。因此,对文件中所提出的“专业化维护”的创新模式的探索,也许是破局厂网一体化困境的路径之一,尤其是管网改造和运营的相关付费机制的创新。
5、最后,规划的全面实施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在地方政府越来越趋紧的财政约束,以及捉襟见肘、入不敷出的情况下,价格机制如何能尽快到位是制约整个行业健康发展的瓶颈,同时还要考虑管网和雨水处理所需经费的由来。为此发改委这两年密集出台文件。本文件就完善费价税机制予以进一步的强调,可见问题的紧迫性和解决问题的难度。
6、文件中还有如下亮点:对盲目提标的限制,和对分散式和生态化技术(如湿地)的注重;污水资源化对接工业园区的机会将被扩大;不一刀切的推进雨污分流,注重对合流制的优化提升;考核机制的调整以适应新形式的变化(比如环保部门这两年不但紧抓污水厂出水达标,把进水浓度也纳入了督察检查范围);加快信息化(务实的没有采用智慧化的字样)的普及工作等等。
如下我们插入了来自水进展公号技术角度的精彩解读(为方便读者阅读,我们把水进展的解读摘取出来,供参考): 1. 关于生活污水直排口治理。开展旱天生活污水直排口溯源治理。采取末端截污措施前,需考虑后续污水收集系统的输送能力和下游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这里强调了要注重厂池站网能力匹配性。 2. 鼓励对CSO进行处理,推荐污水快速净化设施建设,但并未明确是化学一级强化,并未明确生物处理不可以,相对“模糊”的描述,从这个层面上,具有快速处理能力的设施或者处理工艺都可以,如磁混凝、气浮,短HRT活性污泥工艺等,但是雨季排放标准依旧没有明确或者给出初步建议。 3. 鼓励对CSO进行处理,这是很大的进步,但是执行什么标准?就地原位处理还是污水厂内集中处理?并未进一步明确,期待有待后续主管部门解答。 4. a.再生水回补自然水体需要进一步明确,何种回补方式可以算当地的再生水回用指标,亟待明确,如泵站压力流输送至上游补充河道?重力流算不算?b.推进资源化利用,本次没有提将再生水回用农业灌溉? 5. 智能化联动也就是指“厂-池-站-网-河联调联控技术”,也就是RTC技术,将会成为必然选项。 原标题:三个五年规划对比,E20速评污水十四五规划,附全文
E20研究院对比三个五年规划,看重点要关注的指标及目标: 对比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简称《十二五规划》)及《“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简称《十三五规划》发现:
1. 此文件新增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指标(2025年力争达到70%以上);
2. 此文件增加水环境敏感地区污水处理基本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的要求;
3. 此文件污水处理率、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再生水利用率稳步提升;
4. 此文件要求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8万公里,《十三五规划》中要求新建规模12.59万公里,改造规模2.77万公里;
5. 此文件要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00万立方米/日,《十二五规划》为新增4569万立方米/日,《十三五规划》为新增5022万立方米/日;
6. 此文件要求新增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规模不少于2万吨/日(按含水率80%湿污泥计),《十二五规划》为新增518万吨/年(以干污泥计),《十三五规划》为新增6.01万吨/日(按含水率80%湿污泥计)。
E20研究院解读
1、本次《发展规划》的发布是2019年提质增效行动的进一步深化,当然,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在有限的资金和融资渠道前提下,必然考虑投资的侧重方向和优先级,对产业内不同主体而言,又在考虑用什么样的商业模式来参与这样的机会释放并回避垫资过度的风险。E20研究院执行院长、湖南大学兼职教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客座教授薛涛在2020水业战略论坛的发言中对此有所分析。
2、对于污水资源化带来的再生水和提标改造的释放空间,本文件有了进一步的描述,未来还需要关注进一步的实施文件对地方政府的约束力度,包括水资源刚性约束的政策力度(尤其是北方缺水地区)、再生水回用率考核目标的优化设计和对地方政府和相关工业企业等各方面的实施压力等等。
3、对于污泥,我们认为全面无害化目标在环保部门督察日益趋严的形势下,将得到很好的完成。减量化也由此成为地方政府优先考虑的事宜,但是大部分减量化技术对处理成本的较高要求成为地方政府实施减量化路线的主要制约点,需要看到更多企业的技术创新,也是协同处置的黄金机会。资源化难度较大,文件中以“显著提升”作了务实的目标,因为做不好的资源化反而会打破前面所述的减量化和无害化的基础,成为新的环境问题。比如前一阵农业部相关协会的农用标准,老生常谈地又削弱了污泥农用的前景,引起了业内强烈的关注,也体现了资源化路途的曲折。又比如曾经有一些高举资源化的污泥企业最后的负面案例,也说明了这一点。
多年前,污泥因干化到60%的约束条件,干化然后进入填埋场成为主要路线,吸引人的其实是当前看似便宜,满足了地方政府不想为污泥花大钱的心理要求,但是后续带来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不单是资源的浪费,也为填埋场的安全带来隐患。在当前环保问题越来越体现系统性特征的大环境下,固废和水的政策之间体现了越来越强烈的相关性,发改委住建部环保部发布的生活垃圾补短板实施方案对城市新建填埋场做了广泛的限制,填埋场成为了稀缺的资源,也由此进一步关闭了污泥简单干化填埋处置的路线。
我们相信,污泥的三化博弈会随着行业的进步和技术与商业模式的复合创新,在十四五进一步分明。
4、管网是本文的重点也是难点,管网和井的材质选择得到了充分重视,对于各种非开挖修复和管材厂家带来利好。70%的污水收集率目标将是未来城市排水系统建设与完善工作的重心和难点。在投融资模式上,我们之前已经分析过,客观说PPP已经无法为本规划解决大部分管网方面的融资任务,也很难继续成为主要的政商界面;由此当前厂网一体化的模式已无法由PPP来顺利承载,而对污水厂单体BOT考核的传统方式无法就进水浓度对社会资本进行合理和公平的约束。因此,对文件中所提出的“专业化维护”的创新模式的探索,也许是破局厂网一体化困境的路径之一,尤其是管网改造和运营的相关付费机制的创新。
5、最后,规划的全面实施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在地方政府越来越趋紧的财政约束,以及捉襟见肘、入不敷出的情况下,价格机制如何能尽快到位是制约整个行业健康发展的瓶颈,同时还要考虑管网和雨水处理所需经费的由来。为此发改委这两年密集出台文件。本文件就完善费价税机制予以进一步的强调,可见问题的紧迫性和解决问题的难度。
6、文件中还有如下亮点:对盲目提标的限制,和对分散式和生态化技术(如湿地)的注重;污水资源化对接工业园区的机会将被扩大;不一刀切的推进雨污分流,注重对合流制的优化提升;考核机制的调整以适应新形式的变化(比如环保部门这两年不但紧抓污水厂出水达标,把进水浓度也纳入了督察检查范围);加快信息化(务实的没有采用智慧化的字样)的普及工作等等。
如下我们插入了来自水进展公号技术角度的精彩解读(为方便读者阅读,我们把水进展的解读摘取出来,供参考): 1. 关于生活污水直排口治理。开展旱天生活污水直排口溯源治理。采取末端截污措施前,需考虑后续污水收集系统的输送能力和下游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这里强调了要注重厂池站网能力匹配性。 2. 鼓励对CSO进行处理,推荐污水快速净化设施建设,但并未明确是化学一级强化,并未明确生物处理不可以,相对“模糊”的描述,从这个层面上,具有快速处理能力的设施或者处理工艺都可以,如磁混凝、气浮,短HRT活性污泥工艺等,但是雨季排放标准依旧没有明确或者给出初步建议。 3. 鼓励对CSO进行处理,这是很大的进步,但是执行什么标准?就地原位处理还是污水厂内集中处理?并未进一步明确,期待有待后续主管部门解答。 4. a.再生水回补自然水体需要进一步明确,何种回补方式可以算当地的再生水回用指标,亟待明确,如泵站压力流输送至上游补充河道?重力流算不算?b.推进资源化利用,本次没有提将再生水回用农业灌溉? 5. 智能化联动也就是指“厂-池-站-网-河联调联控技术”,也就是RTC技术,将会成为必然选项。 原标题:三个五年规划对比,E20速评污水十四五规划,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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