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尾矿砂之困何时能解?
忻州尾矿砂之困何时能解?“2018年向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反映后,企业答应处理废矿渣,但至今一直未答复举报人。”这是今年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接线员记
“2018年向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反映后,企业答应处理废矿渣,但至今一直未答复举报人。”这是今年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接线员记录的一段话。
针对群众反复投诉的重点问题,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下沉阶段来到山西省忻州市,对当地企业乱堆乱弃废渣、压占耕地林地、侵占自然保护区等情况,开展现场调查。
忻州的群众信访为何集中投诉废渣乱堆乱弃?
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自进驻山西首日,就不断接到群众投诉忻州市废渣乱堆乱弃的信访件。截至4月30日,共收到68件,其中涉及忻州市的代县、繁峙县、宁武县、原平市、静乐县等多个县市。
第一站,督察组来到忻州市代县。
“以前这里都是农民的耕地,这里有我两亩多的地,但企业没和我们打招呼,就直接占了我们的地,用来堆矿砂。”一位黑山庄村民指着眼前堆成山的尾矿砂说。
在这里,不大的一个村庄,周边却有不少大面积尾矿堆,沿着山路往上走,道路两边随处都能看到高约10米的尾矿堆。村民说,现在村子被高高的尾砂山挡着,站在村外甚至连村子都看不见。
随后,督察组来到龙华矿业有限公司的尾矿库。这里几辆挖掘机正在作业,大部分尾矿砂露天堆放,没有任何遮盖。督察人员问企业负责人:“这里平时扬尘大吗?”就在这时,迎面一股风卷起漫天黄沙,让大家都睁不开眼。“这里没有扬尘。”这位负责人说着,赶快用手捂住嘴,生怕“吃土”。
第二站,督察组来到繁峙县。几位老农正在田里锄地,农田里一片片发黑的细砂引起了督察组的注意。
“老乡你好,地里黑黑的是什么?”督察人员问道。
“尾砂,下大雨冲进来的。”村民说。
“这是谁家的尾砂?”督察人员又问。
“是宏茂矿业的。”村民答。
村民口中的宏茂矿业,其尾矿砂问题被群众重复投诉。“尾矿砂存在压占耕地、扬尘污染、被雨水冲入群众耕地引起投诉的情况,所以我们把这里作为督察重点。”督察人员说。
自然保护区内遗留的尾矿砂何时能解决?
忻州市铁矿资源丰富,现有铁矿采选企业300余家。据有关文献记载,上世纪80年代,在“大矿大开,小矿小开,有水快流”的背景下,为了采富弃贫,部分地方滥采乱挖现象较为普遍,导致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留下了大量的尾矿砂。
然而,历史遗留问题非但没有解决,新的尾矿砂又压在了这片土地上。据忻州市有关部门调查,目前全市范围内有300余处尾矿砂堆存处,共堆存2.6亿立方米尾矿砂,占地3.59万余亩,其中违规压占耕地林地约2725亩。
不仅在村民的田间,自然保护区里也堆积了大量尾矿砂。督察组来到山西臭冷杉省级自然保护区,这里有臭冷杉、裂唇虎舌兰等濒危珍稀植物,是一个分布着440余种植物的森林生态系统,是山西省生物多样性的关键地区之一。同时,还是滹沱河重要的水源地之一,因此,生态环境保护价值巨大。
然而,督察组发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的部分河道被尾矿砂压占,被废渣侵占区域原有的地表植被遭到破坏。一座座堆成山的尾矿砂,如果不走近看,远远看去让人难以分清是山还是尾矿堆。经臭冷杉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繁峙县联合调查,保护区内现有尾矿砂逾85万立方米,侵占保护区面积约400亩。
据当地有关负责人介绍,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后,当地关停了保护区内所有采选企业。但本次督察现场发现,当地有关部门对保护区核心区内原采选企业的设施拆除不到位,未对保护区内尾矿砂等废渣进行清理,也未开展生态恢复治理。“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等规定,不仅要关停保护区内的采选企业,拆除所有的相关设施,还要对废渣进行清理或生态恢复治理,尽可能减少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破坏。尤其是在核心区,更是要严格落实。”督察人员说。
竟然还有企业违法倾倒含重金属的废渣
督察组沿着羊眼河(滹沱河一级支流)继续检查。突然,督察人员从卫星图片上发现一处位于羊脑沟村附近的可疑地块,因其占地面积很大,引起了督察组的注意。于是,督察组跟着导航来到了这处空地。
原来,这是一家选矿厂,主要选铅锌矿和金矿。卫星图片显示的空地是厂区门口的一处土丘。督察组爬上土丘,却发现土壤中隐隐约约有青灰色物质,用脚踢开覆盖在上面的黄土,又暴露出更多更明显的青灰色物质。
“这土里埋的是什么?”督察人员问。
“是从别的地方拉过来的建筑垃圾,我们帮着填埋。”企业负责人答。
但督察人员问起选矿废渣去向时,企业则顾左右而言他。
督察人员拿来铁锹,将一大块一大块的青灰色物质挖出。连续挖了4个坑,每个坑中都有大量的青灰色泥块,用手一摸,还是湿的。“这显然是填埋没多久。”督察人员说。
企业见此情形仍不承认,随后,当地政府将此案移交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立案调查。
后来企业负责人交代,从2018年开始倾倒尾砂,并用黄土覆盖,但并不清楚这是环境违法行为。经繁峙县有关部门调查,倾倒在厂区大门口的选矿废渣多达52万立方米,占地面积达45亩,其中有耕地1.8亩。
督察典型案例中提到,忻州市部分地方采选企业废渣乱堆乱弃,压占耕地林地问题突出,有关地方对解决采选企业废渣问题紧迫性不强,办法不多、措施不力;执法偏松偏软、走过场,纵容了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致使采选企业废渣乱堆乱弃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至今群众反映仍然十分强烈。
虽然近几年,尾砂矿问题已引起当地政府的注意,但整改力度仍与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诉求存在差距。这不禁让人疑惑,如果不是群众向督察组投诉,忻州市尾矿砂问题何时才能被关注?如果没有督察组的及时发现,这些含有重金属污染物的尾矿砂还要被埋多久?如果没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利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何时才能予以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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