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启动2021年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
襄阳市启动2021年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为深入推进全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加强细颗粒物(PM2.5)污染和臭氧(O₃)污
为深入推进全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加强细颗粒物(PM2.5)污染和臭氧(O₃)污染协同控制,日前,襄阳市印发《2021年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
2021年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以建立“环保管家+科学治理”、“网格化+日常监管”、“专家团队+铁腕执法”的工作制度,大力推进源头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强化精细化管理,优化升级末端治理设施,进一步降低企业VOCs排放量为目标,以化工、制药、工业涂装和包装印刷等为重点领域,以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和重点企业为重点管控对象,其中包括365家涉VOCs排放企业和77家重点排放企业。
《方案》指出
3月底以前,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要对辖区企业开展全面摸排,更新《涉VOCs排放企业清单》和《重点排放企业清单》,明确企业监管人员。
4月1日至5月31日,结合自查情况为涉VOCs排放企业清单企业逐一制定“一厂一策”,制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清单。
5月15日前,将对未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联网的企业,实施停产治理。
6月1日至8月31日为集中治理阶段,6月底前,密封点数量大于等于2000个的企业,完成一轮泄漏检测与修复。
9月1日至9月30日,组织专家团队对全市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瞒报、谎报、漏报及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或不符合治理要求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改;对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该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比,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分级分类管理阶段,各分局将组织企业积极申报重污染天气应急绩效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网格化监管人员每日对所辖企业开展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方案》要求
相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每月应开展1次专项执法检查,对问题突出企业要进行严管重罚,要督促重点排污单位清单内企业加快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要运用大气走航、数据分析等手段,筛选问题突出企业,为精准治污提供科学支撑;
要建立动态更新与环保管家管理机制,培育示范标杆企业,对辖区内企业实行分级分类差异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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