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浙江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浙江省第二批生态环境严重失信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浙江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浙江省第二批生态环境严重失信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