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再发新规 持续关注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改善等话题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1-03-26 10:03:29
热度:53
国务院再发新规 持续关注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改善等话题《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公布,要求: 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公布,要求:
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脱贫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民平均水平。
到2035年,脱贫地区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意见表示,设立5年过渡期,做好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意见提到了很多乡村振兴的实际需求,包括饮水安全状况,特色产业发展;支持脱贫地区在农村人居环境、小型水利、乡村道路、农田整治、水土保持、产业园区、林业草原基础设施等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时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等。
农村基建水平提升一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关注点,意见也提到要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重点谋划建设一批水利、电力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支持脱贫地区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同时,加强脱贫地区农村防洪、灌溉等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支持脱贫地区电网建设和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实施。
一方面,西部地区脱贫县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另一方面,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将逐步完善。
意见明确,保留并调整优化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聚焦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适当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并且过渡期内延续脱贫攻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另外,金融服务、土地政策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等均要做好衔接工作。
【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这条反复出现在各项纲领政策中的要求也同样出现在该文件中。
截至目前为止,2021年以来已经出台了不少倾向乡村发展的文件,包括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要求2021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也明确提出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加强中西部地区农村户用厕所改造等要求。
《关于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则进一步发挥了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引领、指导、规范和保障作用。
要求,到2025年,累计创建和培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化试点不少于100个,按需求制修订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形成协调配套、协同发展的标准化工作机制,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供有效的标准支撑。
显然,“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乡村振兴和人居环境改善关注度仍然很高。
相关资料下载: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pdf
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脱贫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民平均水平。
到2035年,脱贫地区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意见表示,设立5年过渡期,做好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意见提到了很多乡村振兴的实际需求,包括饮水安全状况,特色产业发展;支持脱贫地区在农村人居环境、小型水利、乡村道路、农田整治、水土保持、产业园区、林业草原基础设施等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时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等。
农村基建水平提升一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关注点,意见也提到要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重点谋划建设一批水利、电力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支持脱贫地区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同时,加强脱贫地区农村防洪、灌溉等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支持脱贫地区电网建设和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实施。
一方面,西部地区脱贫县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另一方面,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将逐步完善。
意见明确,保留并调整优化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聚焦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适当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并且过渡期内延续脱贫攻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另外,金融服务、土地政策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等均要做好衔接工作。
【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这条反复出现在各项纲领政策中的要求也同样出现在该文件中。
截至目前为止,2021年以来已经出台了不少倾向乡村发展的文件,包括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要求2021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也明确提出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加强中西部地区农村户用厕所改造等要求。
《关于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则进一步发挥了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引领、指导、规范和保障作用。
要求,到2025年,累计创建和培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化试点不少于100个,按需求制修订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形成协调配套、协同发展的标准化工作机制,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供有效的标准支撑。
显然,“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乡村振兴和人居环境改善关注度仍然很高。
相关资料下载: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pdf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