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李永林建议:加快气候变化和碳排放权交易立法
全国政协委员李永林建议:加快气候变化和碳排放权交易立法针对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尚无上位法,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石化副总经理李永林
针对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尚无上位法,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石化副总经理李永林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建议,加快建立健全气候变化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碳交易制度体系。
去年,我国首次向全球明确了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把做好碳达峰和碳中和工作列为2021年重点任务之一。
从全球实践看,制定气候变化相关法律法规是推动碳中和目标实现的必要条件。自1997 年《京都议定书》诞生以来,国际上已有近20个国家和地区有了应对气候变化的立法成果。比如,欧洲于2019 年底出台了《欧洲绿色新政》,并于2020 年3 月初完成《欧洲气候法》的起草并公开征求意见。已正式颁布相关法律的还有瑞士、英国、法国、芬兰、德国、丹麦、南非、日本、新西兰、菲律宾、韩国和墨西哥。这些国家的法律原则成为其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政策、采取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措施的根本遵循。另外,这些国家大多也通过立法建立了应对气候变化的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气候变化相关的立法,不仅可以凝聚社会行动共识,同时可以保障碳中和承诺有法可依、有据可循。”李永林表示。目前,国内的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体系尚不健全,不同部门之间的政策缺乏整体协调,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碳市场等政策工具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为更好地推进碳达峰和碳中和等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李永林建议,加快推进应对气候变化顶层立法,构建国家层面的跨部门应对气候变化协调机制。“我国应加快推进国家层面的应对气候变化立法进程,同时建立国家层面的跨部门应对气候变化协调工作机制,系统性研究、研判和应对国际国内形势变化,统筹管理和协调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为加快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建设,2021年1月,我国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但是这一办法缺少上位法,目前仍未出台类似《环境保护法》《节约能源法》等国家层面法律。
为此,李永林建议,立法先行,以较高层级的立法来保障碳市场的权威性,尽快出台《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为碳市场体系建设提供法律支撑。另外,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细则,指导企业开展碳交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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