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邻为壑频频现 城市垃圾“奇幻漂流”何时休?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19-09-18 19: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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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邻为壑频频现 城市垃圾“奇幻漂流”何时休?【中国环保在线 固废处理】近年来,跨省倾倒垃圾已经成为了一个社会顽疾,媒体曝光不断,执法机关也多次查处,但是似乎依然难以遏制这一犯罪行为
【中国环保在线 固废处理】近年来,跨省倾倒垃圾已经成为了一个社会顽疾,媒体曝光不断,执法机关也多次查处,但是似乎依然难以遏制这一犯罪行为。这其中的利益纠葛值得深思。业内认为,阻断“垃圾漂流”的奇幻旅程,关键还要从源头上着手,堵疏结合,方可根除病症。
据央视新闻报道,江苏省太仓海事局于12月18日查获两艘涉事货船“鲁济宁货4155”和“长虹机568”。涉事轮船从浙江海盐装载了近2000吨生活垃圾,行驶至长江太仓段进行非法倾倒。事件发生后,江浙沪三地联手开展清污排查工作,江苏太仓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关闭长江水源地取水口,启用应急水源。目前,浙江警方抓获11名长江口非法倾倒垃圾涉案人员,案件正在全力侦办中。
污染物漂浮,垃圾拍岸,不敢相信这就是母亲河长江的遭遇。然而,这样令人触目惊心的景象就在人们眼前发生。城市垃圾问题日益突出,以邻为壑、异地倾倒,已经成为某些地方摆脱垃圾困境的一种“突围方式”。
“异地倾倒垃圾对当地环境会造成极大破坏,尤其是将垃圾直接倾倒于对周边环境影响极大的河流、海域等公共区域,造成整条河流和整片海域污染,其环境污染后果极其严重。”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智库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研究部主任王业强指出。
近年来,异地偷倒垃圾事件一再上演,这种行为已形成一个操作隐秘、分工细化的黑色产业链。从个人和企业而言,把垃圾运走后随意倾倒,能够使自己的金钱利益大化。目前,垃圾处理费用基本由两部分组成:转运费和处理费。当不法企业或个人把垃圾跨省转运并随意倾倒在江河湖泊时,不法人员把垃圾处置成本降到了低,获利更加丰厚。正是由于对利润的追逐,造成了异地倾倒垃圾屡打不绝的局面。
以先前曝光的“太湖垃圾偷倒事件”为例,船主“运一船垃圾约2000元,利润是其他同等运输的数倍”,“中间人可以从中获利至少30元/吨,卸载垃圾、填埋垃圾的人员也能分得一杯羹”。暴利令无良企业唯利是图,无德之人利欲熏心,而这种野蛮行径能屡屡得手又和监管部门无所作为甚至放任有关。
中国环保在线认为,利益驱动只是表层原因,深层原因则是城市垃圾处理能力的欠缺。住建部的一项调查数据表明,全国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城市被垃圾包围,全国城市垃圾堆存累计侵占土地75万亩,而处理的方式更多只是简单的填埋。有报道称多年来以人多地少著称的上海市垃圾处理能力已经接近饱和,多余的垃圾只能运往外地处置。城市自身难以处理海量的垃圾,垃圾外运则成为必然的选择。
肥水不流外人田,垃圾却倾他人地!面对越来越猖狂的垃圾异地倾倒事件,各地又该如何见招拆招,堵住“以邻为壑”的排污口?
“强调协同共治,一方面是企业的行业协会应当把环境保护方面的自律,作为行业自律的重要内容去抓。真正在环境保护方面做到人人有责。另一方面,加大环境保护公益组织、消费者协会,对于这种环境污染企业的社会监督的力度。必要的话提起公益诉讼。普通的消费者和百姓,也有权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及时曝光、揭露一批这种以邻为壑的到外地倾倒垃圾的行为。打造一个二十四小时全天候,三百六十度,跨地域、跨部门的异地倾倒垃圾的监管合作的天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
对付跨区域污染行为,就要打破环保执法地域区隔,加强环保信息共享。对每一批垃圾和污染物处理,都要建立台账、全程追踪,不能让任何污染物处于监管视野之外。要做到这些,除了监管力量要给力、执法部门要真作为,还要发挥社会力量和公众监督的作用。然而,不可否认,只用堵的方法难以根治垃圾倾倒乱象,根本的还是需要采取多种方法提升垃圾处理的能力。相信通过疏堵结合的办法,随意倾倒垃圾的乱象一定能够得到遏制。
(参考资料:中国产经新闻/贾丽玮、央视新闻、金羊网/磊磊、废旧网等)
据央视新闻报道,江苏省太仓海事局于12月18日查获两艘涉事货船“鲁济宁货4155”和“长虹机568”。涉事轮船从浙江海盐装载了近2000吨生活垃圾,行驶至长江太仓段进行非法倾倒。事件发生后,江浙沪三地联手开展清污排查工作,江苏太仓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关闭长江水源地取水口,启用应急水源。目前,浙江警方抓获11名长江口非法倾倒垃圾涉案人员,案件正在全力侦办中。
污染物漂浮,垃圾拍岸,不敢相信这就是母亲河长江的遭遇。然而,这样令人触目惊心的景象就在人们眼前发生。城市垃圾问题日益突出,以邻为壑、异地倾倒,已经成为某些地方摆脱垃圾困境的一种“突围方式”。
“异地倾倒垃圾对当地环境会造成极大破坏,尤其是将垃圾直接倾倒于对周边环境影响极大的河流、海域等公共区域,造成整条河流和整片海域污染,其环境污染后果极其严重。”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智库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研究部主任王业强指出。
近年来,异地偷倒垃圾事件一再上演,这种行为已形成一个操作隐秘、分工细化的黑色产业链。从个人和企业而言,把垃圾运走后随意倾倒,能够使自己的金钱利益大化。目前,垃圾处理费用基本由两部分组成:转运费和处理费。当不法企业或个人把垃圾跨省转运并随意倾倒在江河湖泊时,不法人员把垃圾处置成本降到了低,获利更加丰厚。正是由于对利润的追逐,造成了异地倾倒垃圾屡打不绝的局面。
以先前曝光的“太湖垃圾偷倒事件”为例,船主“运一船垃圾约2000元,利润是其他同等运输的数倍”,“中间人可以从中获利至少30元/吨,卸载垃圾、填埋垃圾的人员也能分得一杯羹”。暴利令无良企业唯利是图,无德之人利欲熏心,而这种野蛮行径能屡屡得手又和监管部门无所作为甚至放任有关。
中国环保在线认为,利益驱动只是表层原因,深层原因则是城市垃圾处理能力的欠缺。住建部的一项调查数据表明,全国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城市被垃圾包围,全国城市垃圾堆存累计侵占土地75万亩,而处理的方式更多只是简单的填埋。有报道称多年来以人多地少著称的上海市垃圾处理能力已经接近饱和,多余的垃圾只能运往外地处置。城市自身难以处理海量的垃圾,垃圾外运则成为必然的选择。
肥水不流外人田,垃圾却倾他人地!面对越来越猖狂的垃圾异地倾倒事件,各地又该如何见招拆招,堵住“以邻为壑”的排污口?
“强调协同共治,一方面是企业的行业协会应当把环境保护方面的自律,作为行业自律的重要内容去抓。真正在环境保护方面做到人人有责。另一方面,加大环境保护公益组织、消费者协会,对于这种环境污染企业的社会监督的力度。必要的话提起公益诉讼。普通的消费者和百姓,也有权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及时曝光、揭露一批这种以邻为壑的到外地倾倒垃圾的行为。打造一个二十四小时全天候,三百六十度,跨地域、跨部门的异地倾倒垃圾的监管合作的天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
对付跨区域污染行为,就要打破环保执法地域区隔,加强环保信息共享。对每一批垃圾和污染物处理,都要建立台账、全程追踪,不能让任何污染物处于监管视野之外。要做到这些,除了监管力量要给力、执法部门要真作为,还要发挥社会力量和公众监督的作用。然而,不可否认,只用堵的方法难以根治垃圾倾倒乱象,根本的还是需要采取多种方法提升垃圾处理的能力。相信通过疏堵结合的办法,随意倾倒垃圾的乱象一定能够得到遏制。
(参考资料:中国产经新闻/贾丽玮、央视新闻、金羊网/磊磊、废旧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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