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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2.9万吨/天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1-02-04 10: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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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2.9万吨/天2020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终期考核年,也是“十三五”的收官之年。“十三五”以来,尤其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中央环保督察以来,济南市为改善水环境质量

2020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终期考核年,也是“十三五”的收官之年。“十三五”以来,尤其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中央环保督察以来,济南市为改善水环境质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在2月3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发布会上,市生态环境局一级调研员解玉忠介绍,“十三五”期间,济南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情况良好,济南市持续保持国家节水型城市、国家海绵城市、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等多项荣誉称号,国省控河流断面、重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从2016年至2020年我市重点河流水质连续5年逐年改善,到2020年全市7个国控断面有6个实现水质类别提升,好III类水体比例达到85.7%,圆满完成省政府2020年最新加严目标要求。我市两条主要河流小清河和牟汶河出境断面水质分别比2015年改善80.03%和73.3%。尤其是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涉小清河和卧虎山水库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小清河水质改善被评为全国、全省环保督察整改典型示范案例。国家将卧虎山水库作为全国饮用水源地整改优化顶层设计的典型参考,省里将其评为“以督促改见成效”典型示范案例。


“生态环境成绩的取得是济南市委、市政府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解玉忠介绍,近年来,济南市深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提出了“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思路,要求“系统治、全面治”,保证治污过程的科学性、统一性和完整性。特别是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以来,济南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四大领导班子,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借力中央环保督察,形成了部门齐抓共管,区县、镇街层层抓落实的环保工作大格局。


一是不断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全面完成66家工业企业关停搬迁,8家小清河流域涉水企业转型为绿色工厂,从源头上减少工业污染排放。组织开展全市污染源达标攻坚行动,通过污水指纹分析、夜间突击检查、邀请纪委和检察院联合督导等方式,不断加大污染源环境监管力度,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针对莱芜、钢城突出环境问题,成立水环境专班,联合多部门持续督导,推动解决了多家单位小区的生活污水直排问题,为下游贺小庄国控断面的稳定达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配合水务部门协调推动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以来,济南市大力开展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累计新扩建污水厂站15处、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2.9万吨/日,新建污水管网1883.58公里、雨水管渠1967.83公里,市政排水管线总长度达到5428公里;城区生活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雨污混流问题得到缓解。


三是持续加强水环境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完善河流断面考核管理办法,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考核,以考核倒逼治理,有效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在线监控,追踪溯源,立即整改”快速反应闭环机制,打造“国标站+微站”的全域监控系统,利用81个水质监测“哨兵”,实时监控济南市水环境质量状况。在省内首个采用水质指纹溯源分析技术,结合无人机、无人船、管道机器人等天地一体监控系统,河长制检查、网格员巡查双网齐下,形成监测、管控、执法、治理为一体的智慧环保体系,全面提升环境监管工作规范化、痕迹化、信息化水平。


四是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形成流域污染治理大局观,市生态环境局、城乡水务局加强部门联动,定期召开全市水污染形势分析会议,市、县两级环保、水务部门共同深入研判问题,寻求治污对策。充分发挥纪委、检察院监督职能,多次组织联合排查,紧急处置河流断面超标问题,先后解决了小清河源头国控断面、瀛汶河出境国控断面等河流断面不稳定达标问题,通过部门联合联动形成“1+1>2”的治污新局面,破解治污难题。


五是强化水污染防治资金杠杆效应。“十三五”期间,我市累计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3亿元、对19个项目进行支持(重点支持湿地、生态河道等项目),争取省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6亿元、对36个项目进行支持(重点支持污水厂站、管网等项目),拨付市级水污染防治资金3亿元、对58个项目进行支持(重点支持涉水污染源治理等项目),有效提升了区县、市直部门对环保工作的重视程度,推动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污染源深度治理、水生态体系的建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