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二污普数据:普查工业源21914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796个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1-01-25 16:04:34
热度:51
广西二污普数据:普查工业源21914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796个《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已发布。 2017年末,全区普查对象数量52013个(不含移动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已发布。
2017年末,全区普查对象数量52013个(不含移动源)。 注 释
工业源普查范围: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个门类中41个行业的全部工业企业或产业活动单位。可能伴生天然放射性核素的8类重点行业15个类别矿产采选、冶炼和加工产业活动单位。不包括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行业代码为 4620)企业。
农业源普查范围:包括种植业、畜禽养殖业(生猪全年出栏量≥50头、奶牛年末存栏量≥5 头、肉牛全年出栏量≥10 头、蛋鸡年末存栏量≥500 羽、肉鸡全年出栏量≥2000 羽)、水产养殖业(不含藻类)
生活源普查范围:包括城乡居民生活污水产生、排放情况,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非工业企业单位锅炉,对外营业的储油库和加油站。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范围:包括集中式污水处理单位、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处置单位和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处理)单位。
移动源普查范围:包括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源,以行政区为单位统计调查。非道路移动源包括飞机、铁路内燃机车和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含机动渔船)。
工业源水污染物排放量:指污染物未经处理或处理后排入环境的量。
伴生放射性矿:指原矿、中间产品、尾矿(渣)或者其他残留物中铀(钍)系单个核素含量超过 1 贝可/克的非铀(钍)矿。
挥发性有机物普查与核算口径:按照可统计原则,对部分行业和领域人为排放源进行了尝试性调查,核算范围包括工业企业燃料燃烧及重点行业工业产品生产工艺排放;城乡居民生活燃煤、餐饮油烟、家庭日化用品、城市新建房屋装饰、沥青道路铺装,对外营业的储油库和加油站;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源(不包括船舶)。
公报中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2017年末,全区普查对象数量52013个(不含移动源)。 注 释
工业源普查范围: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个门类中41个行业的全部工业企业或产业活动单位。可能伴生天然放射性核素的8类重点行业15个类别矿产采选、冶炼和加工产业活动单位。不包括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行业代码为 4620)企业。
农业源普查范围:包括种植业、畜禽养殖业(生猪全年出栏量≥50头、奶牛年末存栏量≥5 头、肉牛全年出栏量≥10 头、蛋鸡年末存栏量≥500 羽、肉鸡全年出栏量≥2000 羽)、水产养殖业(不含藻类)
生活源普查范围:包括城乡居民生活污水产生、排放情况,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非工业企业单位锅炉,对外营业的储油库和加油站。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范围:包括集中式污水处理单位、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处置单位和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处理)单位。
移动源普查范围:包括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源,以行政区为单位统计调查。非道路移动源包括飞机、铁路内燃机车和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含机动渔船)。
工业源水污染物排放量:指污染物未经处理或处理后排入环境的量。
伴生放射性矿:指原矿、中间产品、尾矿(渣)或者其他残留物中铀(钍)系单个核素含量超过 1 贝可/克的非铀(钍)矿。
挥发性有机物普查与核算口径:按照可统计原则,对部分行业和领域人为排放源进行了尝试性调查,核算范围包括工业企业燃料燃烧及重点行业工业产品生产工艺排放;城乡居民生活燃煤、餐饮油烟、家庭日化用品、城市新建房屋装饰、沥青道路铺装,对外营业的储油库和加油站;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源(不包括船舶)。
公报中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
会昌县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PPP项目投资商单位确定 总投资近8亿元2021-01-25
-
上海交出“十三五”垃圾分类成绩单,居住区和单位达标率均达到95%!2021-01-22
-
长沙市浏阳经开区(高新区)南园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工程可研-勘察-设计单位确定2021-01-21
-
杭州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名单2021-01-19
-
河南漯河郾城:组织11家相关单位公开听证2021-01-18
-
广东省重点排污单位2020年4季度严重超标排放企业名单2021-01-18
-
《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 (2020 年版) 》技术装备支撑单位名单2021-01-18
-
2020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供需对接指南之一:技术装备支撑单位名单2021-01-18
-
《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有关问题答记者问2021-01-08
-
海南: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对象21067个2021-01-07
-
致已申领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的一封信2021-01-07
-
关于发布《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的公告2021-01-07
-
《江苏省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办法(试行)》解读2021-01-06
-
碳市场首个履约周期启动 为2225家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划定配额2021-01-06
-
第四批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名单公布2021-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