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启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0-12-30 10: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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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启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昆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指导推进昆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努力
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昆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指导推进昆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努力将昆明打造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示范城市和“美丽中国”典范城市。《方案》指出,昆明市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市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昆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决策部署、任务推进。2020年1月至12月,昆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启动实施,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为组织申报阶段,2021年5月至2021年12月为迎接检查阶段。
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20%
《方案》明确,要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党政实绩考核范围,确保每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20%。
有效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三线一单”等生态环境制度保障工作。
严格监管饮用水水源地
《方案》指出,要严格监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打击威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每年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
强化村镇供水安全,2022年12月底前组织完成“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工作,确保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100%。
稳步提升城镇污水处置率,2020年12月底前,市级城镇污水处置率≥95%,县(市)区城镇污水处置率≥85%。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方案》指出,要以《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在昆明召开为契机,全面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依法保护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野生动植物,禁止对野生动植物资源进行乱捕乱采和破坏。
加强外来物种入侵监管,其中市林草局负责陆生动植物外来物种入侵调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种植及养殖外来物种入侵调查,市滇池管理局及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水生动植物外来物种入侵调查。
制定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问卷调查,并制定保护方案和组织实施,确保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种类和数量不降低。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方案》明确,要保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大力推进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确保优良天数比例、PM2.5浓度下降幅度稳定达到考核标准。
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确保地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提高幅度、劣Ⅴ类水体比例下降幅度,黑臭水体消除比例稳定达到考核标准。
稳步提升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保持全市生物多样性优势和生物丰度指数,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及管理、生态补偿、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
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要安全处置危险废物,严格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执法检查,建立全市涉危信息数据库,并实行数字化管理,2020年12月底前,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含贮存)实现100%。
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严格准入管理,确保不发生因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毒地”事件。
建立生态环境常态监管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实施环境风险源全过程管理,确保全市无重、特大突发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发生;健全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完善专业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调用机制。
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方案》明确,要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支持秸秆等生物质资源消纳处置,确保2022年12月底前秸秆综合利用率≥90%。
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确保2022年12月底前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75%。
推广使用可降解农膜,确保2022年12月底前0.01毫米以上的加厚农膜回收利用率≥80%。
提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确保2021年12月底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0%。
生活环境进一步优化
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体系,2020年12月底前,市级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县(市)区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
提高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2020年12月底前,全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5平方米/人。
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造,确保2022年12月底前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标准。
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2020年12月底前,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50%。
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2020年12月底前,全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60%。
优化空间发展格局
《方案》明确,要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确保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主导生态功能不降低。
加强自然保护地的管理力度,对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以及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公园进行长期保护,确保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主导生态功能不降低。
加强河湖岸线保护力度,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河湖岸线保护区、岸线保留区、岸线控制利用区及岸线开发利用区划定工作,确保河湖岸线保护率达到管控目标。
推进资源节约利用
深入推进节能降耗,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开展重点工业用能单位节能行动;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活动;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做好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落后装备淘汰工作。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行绿色消费,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鼓励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确保每年碳排放强度达到管控目标;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大力宣传和引导公众减少使用一次性消费品,提高政府采购绿色、循环和低碳产品的比例。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落实清洁生产审核奖励机制,鼓励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计和技术改造。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2020年12月底前,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4.5%。
加大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2020年12月底前,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50%;加大节水型器具市场占比,2020年12月底前,在售用水器具中节水型器具占比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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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20%
《方案》明确,要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党政实绩考核范围,确保每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20%。
有效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三线一单”等生态环境制度保障工作。
严格监管饮用水水源地
《方案》指出,要严格监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打击威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每年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
强化村镇供水安全,2022年12月底前组织完成“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工作,确保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100%。
稳步提升城镇污水处置率,2020年12月底前,市级城镇污水处置率≥95%,县(市)区城镇污水处置率≥85%。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方案》指出,要以《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在昆明召开为契机,全面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依法保护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野生动植物,禁止对野生动植物资源进行乱捕乱采和破坏。
加强外来物种入侵监管,其中市林草局负责陆生动植物外来物种入侵调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种植及养殖外来物种入侵调查,市滇池管理局及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水生动植物外来物种入侵调查。
制定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问卷调查,并制定保护方案和组织实施,确保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种类和数量不降低。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方案》明确,要保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大力推进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确保优良天数比例、PM2.5浓度下降幅度稳定达到考核标准。
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确保地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提高幅度、劣Ⅴ类水体比例下降幅度,黑臭水体消除比例稳定达到考核标准。
稳步提升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保持全市生物多样性优势和生物丰度指数,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及管理、生态补偿、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
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要安全处置危险废物,严格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执法检查,建立全市涉危信息数据库,并实行数字化管理,2020年12月底前,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含贮存)实现100%。
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严格准入管理,确保不发生因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毒地”事件。
建立生态环境常态监管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实施环境风险源全过程管理,确保全市无重、特大突发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发生;健全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完善专业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调用机制。
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方案》明确,要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支持秸秆等生物质资源消纳处置,确保2022年12月底前秸秆综合利用率≥90%。
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确保2022年12月底前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75%。
推广使用可降解农膜,确保2022年12月底前0.01毫米以上的加厚农膜回收利用率≥80%。
提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确保2021年12月底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0%。
生活环境进一步优化
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体系,2020年12月底前,市级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县(市)区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
提高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2020年12月底前,全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5平方米/人。
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造,确保2022年12月底前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标准。
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2020年12月底前,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50%。
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2020年12月底前,全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60%。
优化空间发展格局
《方案》明确,要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确保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主导生态功能不降低。
加强自然保护地的管理力度,对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以及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公园进行长期保护,确保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主导生态功能不降低。
加强河湖岸线保护力度,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河湖岸线保护区、岸线保留区、岸线控制利用区及岸线开发利用区划定工作,确保河湖岸线保护率达到管控目标。
推进资源节约利用
深入推进节能降耗,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开展重点工业用能单位节能行动;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活动;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做好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落后装备淘汰工作。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行绿色消费,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鼓励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确保每年碳排放强度达到管控目标;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大力宣传和引导公众减少使用一次性消费品,提高政府采购绿色、循环和低碳产品的比例。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落实清洁生产审核奖励机制,鼓励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计和技术改造。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2020年12月底前,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4.5%。
加大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2020年12月底前,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50%;加大节水型器具市场占比,2020年12月底前,在售用水器具中节水型器具占比达到100%。
原标题:昆明启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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