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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办理进展情况(第二批)公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29 10:03:27   浏览次数:55
核心提示:2020年12月29日关于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办理进展情况(第二批)公布的最新消息:为遏制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件频发态势,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20年7月至11月,生态环境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

为遏制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件频发态势,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20年7月至11月,生态环境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活动。
  各地细化工作重点、加强工作指导、积极发动群众,及时发现环境违法犯罪线索;加强与公安和检察机关的协同作战,各部门各展所长、互补短板,形成执法合力,严惩了一批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的大案要案。
  2020年9月18日,生态环境部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发布《生态环境部公开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第一批)》,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为继续回应公众关切、有效震慑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指导基层规范办案,生态环境部组织整理第二批8个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件。
  在这些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有的伪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有的跨区域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有的拒不承认违法犯罪情节,情节十分恶劣。
  而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加强联动配合,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借助行业专家、当地群众、基层网格员的力量,凭借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扎实过硬的业务素质,深入挖掘违法犯罪链条,抽丝剥茧,固定证据,依法查处,严厉打击严重环境污染犯罪行为。
  生态环境部对浙江省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浙江省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福建省龙岩市连城生态环境局、广东省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横沥分局、广东省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广宁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恭城生态环境局、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和四川省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在办理案件中的突出表现提出表扬,对浙江省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浙江省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广东省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茶山分局、陕西省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协助调查跨区域案件的做法提出表扬。
  请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认真学习借鉴有关经验做法,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提高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
  同时,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等企业和相关人员也应以案为鉴,依法管理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坚决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
  请广大群众共同监督,积极举报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共同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
  原标题: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办理进展情况(第二批)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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