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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效果综合评估情况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0-12-22 10:06:10
热度:75

陕西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效果综合评估情况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技术评估指南》要求,我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省各县(市、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综合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技术评估指南》要求,我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省各县(市、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综合评估,现将相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组织实施


(一)实施方式。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委托陕西省环境调查评估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效果综合评估工作(以下简称“综合评估”)。陕西省环境调查评估中心通过招标入围7家第三方技术单位对全省各县(市、区)实施综合评估。


(二)工作依据。参照《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技术评估指南(试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规定》,制定了《陕西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效果综合评估工作方案》《陕西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效果综合评估实施细则》《陕西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效果综合评估评分方法》等文件,作为我省开展综合评估工作的技术依据。


(三)工作流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效果综合评估工作流程分为:工作准备(包括成立技术组、收集研读相关文件等)、制定工作方案、实施评估(包括文件查阅、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咨询论证等)、编制报告、专家评审论证、提交报告等6个阶段。


二、评估内容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效果综合评估内容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省、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主要包括:土壤污染防治政策制度等的建设情况,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情况,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情况,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能力建设情况,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与修复成效,以及公众满意度调查等。


三、综合评估完成情况


2018年,对渭南市潼关县开展综合评估;2019年,在全省10个设区市各选择1个县(区)开展综合评估;2020年,实施完成了全省剩余97个县(市、区)的综合评估。


陕西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效果综合评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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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市(区)

县(市、区)

承担单位

完成时间

1

西安市

莲湖区

西安同展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2019.12

2

新城区

西安同展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2020.7

3

碑林区

西安同展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2020.7

4

雁塔区

西安同展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2020.7

5

未央区

西安同展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2020.7

6

灞桥区

西安同展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2020.7

7

阎良区

西安同展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2020.7

8

长安区

西安同展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2020.8

9

高陵区

西安同展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2020.8

10

鄠邑区

西安同展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2020.8

11

临潼区

西安同展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2020.8

12

蓝田县

西安同展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2020.8

13

周至县

西安同展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2020.9

14

宝鸡市

凤县

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9.12

15

陈仓区

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0.7

16

渭滨区

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0.7

17

金台区

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0.7

18

岐山县

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0.7

19

凤翔县

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0.7

20

麟游县

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0.9

21

千阳县

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0.9

22

扶风县

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0.9

23

太白县

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0.9

24

眉县

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0.9

25

陇县

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0.9

26

咸阳市

乾县

西安同展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2019.12

27

渭城区

西安同展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2020.9

28

秦都区

西安同展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2020.9

29

三原县

西安同展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2020.9

30

泾阳县

西安同展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2020.9

31

礼泉县

西安同展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2020.9

32

永寿县

西安同展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2020.9

33

淳化县

陕西科睿斯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0.1

34

长武县

陕西科睿斯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0.1

35

旬邑县

陕西科睿斯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0.1

36

彬州市

陕西科睿斯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0.1

37

武功县

陕西科睿斯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0.1

38

兴平市

陕西科睿斯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0.1

39

铜川市

王益区

西安同展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2019.12

40

耀州区

陕西科睿斯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0.1

41

印台区

陕西科睿斯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0.1

42

宜君县

陕西科睿斯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0.1

43

渭南市

潼关县

陕西省环境调查评估中心

2019.3

44

白水县

陕西省地质矿产实验研究所有限公司

2019.12

45

临渭区

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0.9

46

华州区

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0.9

47

大荔县

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0.9

48

澄城县

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0.9

49

合阳县

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0.9

50

华阴市

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0.1

51

富平县

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0.1

52

蒲城县

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0.1

53

延安市

吴起县

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9.12

54

宝塔区

西安圆方环境卫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0.9

55

延长县

西安圆方环境卫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0.9

56

延川县

西安圆方环境卫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0.9

57

安塞县

西安圆方环境卫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0.9

58

志丹县

西安圆方环境卫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0.9

59

洛川县

西安圆方环境卫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0.1

60

甘泉县

西安圆方环境卫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0.1

61

黄陵县

西安圆方环境卫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0.1

62

黄龙县

西安圆方环境卫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0.1

63

富县

西安圆方环境卫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0.1

64

宜川县

西安圆方环境卫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0.1

65

子长市

西安圆方环境卫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0.1

66

榆林市

定边县

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9.12

67

府谷县

陕西省水工环地质调查中心

2020.7

68

横山区

陕西省水工环地质调查中心

2020.7

69

靖边县

陕西省水工环地质调查中心

2020.7

70

绥德县

陕西省水工环地质调查中心

2020.7

71

榆阳区

陕西省水工环地质调查中心

2020.7

72

佳县

陕西科睿斯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0.9

73

米脂县

陕西科睿斯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0.9

74

清涧县

陕西科睿斯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0.9

75

神木市

陕西科睿斯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0.9

76

吴堡县

陕西科睿斯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0.9

77

子洲县

陕西科睿斯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0.9

78

汉中市

洋县

陕西省水工环地质调查中心

2019.12

79

宁强县

陕西中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0.9

80

勉县

陕西中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0.9

81

汉台区

陕西中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0.9

82

南郑区

陕西中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0.9

83

西乡县

陕西中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0.9

84

城固县

陕西中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0.9

85

略阳县

陕西中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0.1

86

佛坪县

陕西中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0.1

87

留坝县

陕西中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0.1

88

镇巴县

陕西中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0.1

89

安康市

紫阳县

陕西省水工环地质调查中心

2019.12

90

汉滨区

陕西省地质矿产实验研究所有限公司

2020.9

91

岚皋县

陕西省地质矿产实验研究所有限公司

2020.9

92

镇坪县

陕西省地质矿产实验研究所有限公司

2020.9

93

白河县

陕西省地质矿产实验研究所有限公司

2020.9

94

平利县

陕西省地质矿产实验研究所有限公司

2020.9

95

旬阳县

陕西省地质矿产实验研究所有限公司

2020.9

96

汉阴县

陕西省地质矿产实验研究所有限公司

2020.9

97

宁陕县

陕西省地质矿产实验研究所有限公司

2020.9

98

石泉县

陕西省地质矿产实验研究所有限公司

2020.9

99

商洛市

商州区

陕西省地质矿产实验研究所有限公司

2019.12

100

洛南县

陕西省地质矿产实验研究所有限公司

2020.7

101

丹凤县

陕西省地质矿产实验研究所有限公司

2020.7

102

山阳县

陕西省地质矿产实验研究所有限公司

2020.7

103

镇安县

陕西省地质矿产实验研究所有限公司

2020.7

104

商南县

陕西省地质矿产实验研究所有限公司

2020.7

105

柞水县

陕西省地质矿产实验研究所有限公司

2020.9

106

韩城市

陕西中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0.11

107

杨凌示范区

陕西中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0.11

108

西咸新区

陕西中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0.11

四、综合评估结果


(一)土壤污染防治政策制度。


2017年以来,全省各县(市、区)均制定了本行政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统筹规划和分解落实部门职责,基本落实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各县(市、区)采用不同方式建立了多部门间协调联动制度,可基本实现信息共享,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机制。


(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


1.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2017年至2020年,全省各市大部分县(市、区)均有企业被列入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各市(区)均存在部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责任措施落实不全面、不到位的情况。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企业不能按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和开展自行监测、未定期报告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未建立和实施有效的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等。总体来看,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制度要求情况在逐年改进。


2.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各县(市、区)均针对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6个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利用的用地组织开展排查,建立了疑似污染地块名录和污染地块目录,将排查出的地块全部纳入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系统管理。以上地块中拟收回和已收回土地使用权,以及用途变更为居住、商业、医疗、养老机构、学校等用地的,均已按照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


3.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各县(市、区)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加强了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强化对涉重金属污染排放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对列入《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中的企业重金属污染物基础排放量、新增量和削减量进行了核算。全省涉及矿产资源集中开发利用的13个县(区)均严格落实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部分县(市、区)将所属区域企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明确排污要求。各县(市、区)按照《陕西省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开展了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和环境整治工作,对辖区内涉固废的工业企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产废单位进行了问题排查和督促整改。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我省录入全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信息排查系统中的2041处(500立方米以上),各县(市、区)已于2019年9月底全部完成整治。


(三)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


1.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各县(市、区)按省、市农业农村部门要求,完成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确定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面积;制定了相应实施方案,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与修复以及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工作。


2.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全省30个产粮(油)大县均制订了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开展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作。各县(市、区)落实完成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目标任务,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3.林草园地管理。各县(市、区)均落实了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要求,全面提升林用农药的安全使用水平,并在不同范围、不同程度的实施了多项林草园地管理措施。部分县(市、区)未制定明确的工作方案或计划,导致工作内容、工作目标不够具体。


(四)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能力建设。


除个别县(区)外,县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未设置专职土壤生态环境管理人员,未配备土壤检测设备,基层监管监测能力薄弱。


(五)宣传宣贯。


2017年起,围绕我省净土保卫战重点任务,对基层管理人员、重点监管企业等开展了多轮次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培训,学习内容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相关标准规范,有效提升了全省土壤污染防治能力水平,并通过主流媒体、新媒体等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土壤环境宣传教育,营造出我省土壤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此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效果综合评估工作有效提高了我省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督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与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加强联动,推动完成土壤污染防治各项重点任务。通过自查评估和交流反馈,进一步提升了基层管理人员能力水平,为科学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等提供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