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深入推进本市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深入推进本市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各区生态环境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各区生态环境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的有关精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绿色发展方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办科财〔2020〕27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为全面落实《通知》要求,扎实推进本市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结合本市工作实际,编制了《上海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技术审查要点》(附件2)和《上海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管理工作指引》(附件3),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依据《通知》中规定的重点行业,聚焦本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涉及的“双超”、“双有”企业作为当前阶段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全面落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要求,充分发挥清洁生产审核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作用。
二、压实企业实施强审主体责任,加强执法监管
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深入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职尽责。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环保管理人员的清洁生产培训,提高企业的责任意识和主动性。加大对辖区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情况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力度,将强审企业的审核结果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
三、规范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和档案管理
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和《上海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流程及技术规范(试行)》相关要求,组织专家或委托有关机构开展辖区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评估验收工作,规范档案管理,不断提高审核质量和实效。
附件:1. 关于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办科财〔2020〕27号)
2. 上海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技术审查要点
3. 上海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管理工作指引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11日
第一环保网公众号对话框回复“上海”下载文件全文及所有附件:
-
韩正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持之以恒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2020-12-17
-
生态环境部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2020-12-17
-
法治习语:司法工作 公平正义 权力运行法治化 生态环境保护2020-12-17
-
外交部、生态环境部解读系列重大气候政策2020-12-16
-
青海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完成进驻2020-12-16
-
生态环境部公布12月下半月全国空气质量预报会商结果2020-12-16
-
韩正主持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2020-12-16
-
浙江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2020-12-16
-
生态环境部公开第三季度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境违法行为处理处罚情况2020-12-16
-
围绕提高环评编制质量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连续召开两次座谈会2020-12-15
-
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赴辽宁开展垂改调研并召开座谈会2020-12-15
-
生态环境部一周要闻(12.6-12.12)2020-12-15
-
陕西省通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移交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2020-12-15
-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实行电子联单的通告2020-12-15
-
生态环境部就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听取地方意见202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