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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58家企业能耗指标符合国家能耗限额标准规定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0-12-09 10: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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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58家企业能耗指标符合国家能耗限额标准规定2020年12月2日,宁夏工信厅公告,完成2020年度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工作。  本次监察自2020年3月至10月,陆续对全区

2020年12月2日,宁夏工信厅公告,完成2020年度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工作。
  本次监察自2020年3月至10月,陆续对全区钢铁、水泥、电解铝、煤基活性炭、兰炭、炼油、甲醇、聚氯乙烯树脂等22个耗能产品共61家企业开展节能监察工作(包括2020年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专项监察)。
  结果:58家企业各项能耗指标均未超出国家能耗限额标准规定,对2家单位产品能耗超限企业和1家原始资料不齐全无法核算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据宁夏工信厅的通报,自下发《关于开展钢铁、水泥、电解铝生产企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开始,确定对全区3家钢铁企业、21家水泥企业、3家电解铝企业阶梯电价执行情况开展节能监察。
  主要目的是通过节能监察,加强企业能源管理,规范企业用能行为,促进企业能效提升,运用价格手段促使落后产能退出市场,实现去产能、调结构、降成本。截至6月中旬左右,解铝生产企业的节能监察工作就已经率先完成。
  随后,从2020年7月13日开始,宁夏工信厅“以区带市,区市县三级联动”的方式对全区煤基活性炭、兰炭、炼油、甲醇、聚氯乙烯树脂、轮胎、纯碱等行业的41家工业企业开展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工作。
  按照《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督查检查的通知》要求,8月17日开始,宁夏工信厅组成专项督查检查组,对五市2020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工作进行督查检查。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数据复核、现场反馈;随机抽选2-4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监察程序、执法文书、指标核算、取值依据、递延取证,深入了解情况。
  此前,据宁夏工信厅透露,“十三五”期间,全区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成效突出。
  “十三五”以来,宁夏财政先后投入1.5亿,支持鼓励企业淘汰产能。目前,已经完成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1448万吨,127户企业退出市场,涉及10多个行业。而低端低效产能的有序退出,为高质量发展产业腾出了更多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