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20年1-10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0.5%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0-12-02 16: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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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20年1-10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0.5%2020年11月30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0年第9次例行新闻发布会。 主题: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
2020年11月30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0年第9次例行新闻发布会。
主题: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一、
发布会称,“今年以来,全省空气质量达到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
2020年1—10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5.6%。
目前,安徽省已经按照“一厂一策”进行绩效分级,评选出A级企业10家,B级企业44家,引领性企业3家。针对散煤治理、工业炉窑治理、重点涉气污染源、散乱污企业清理、老旧车淘汰、油品质量抽检、建筑工地扬尘、道路清扫、秸秆禁烧、餐饮油烟等主要工作,每月调度秋冬季攻坚措施进度。
抓核心重点施策:
1、扬尘管控,督促巡查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落实情况
2、秸秆禁烧,365天24小时全天候卫星遥感监测焚烧火点
3、“三个全覆盖”连续超标的企业、散乱污企业、监督帮扶发现问题的企业等
4、移动源,随机抽取9家企业检查,对330余家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
要求,确保全省至少670万吨粗钢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夏季臭氧监督帮扶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完成整改;年底前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基本淘汰,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
回顾《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
2020年12月底前,力争60%左右产能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安徽省完成670万吨粗钢产能超低排放改造。
安徽省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推动实施一批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工程。
2020年底前,安徽省完成城市建成区玻璃、陶瓷、砖瓦行业燃煤炉窑淘汰或清洁能源替代工作。
此外,方案还作了,2020年10-12月,长三角地区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45微克/立方米以内,2021年1-3月,控制在58微克/立方米以内;各城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5吨/月·平方公里,其中,苏北、皖北城市不得高于7吨/月·平方公里;每个城市至少布设1个VOCs自动监测点位等要求。
二、
安庆市太湖县、池州市石台县、宣城市宁国市获批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芜湖市湾沚区、六安市霍山县被命名为第四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截至目前,省生态环境厅评选命名了24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1市10县(市区)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4县(市、区)被命名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相关资料下载: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0年第9次例行新闻发布会.pdf
主题: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一、
发布会称,“今年以来,全省空气质量达到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
2020年1—10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5.6%。
目前,安徽省已经按照“一厂一策”进行绩效分级,评选出A级企业10家,B级企业44家,引领性企业3家。针对散煤治理、工业炉窑治理、重点涉气污染源、散乱污企业清理、老旧车淘汰、油品质量抽检、建筑工地扬尘、道路清扫、秸秆禁烧、餐饮油烟等主要工作,每月调度秋冬季攻坚措施进度。
抓核心重点施策:
1、扬尘管控,督促巡查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落实情况
2、秸秆禁烧,365天24小时全天候卫星遥感监测焚烧火点
3、“三个全覆盖”连续超标的企业、散乱污企业、监督帮扶发现问题的企业等
4、移动源,随机抽取9家企业检查,对330余家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
要求,确保全省至少670万吨粗钢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夏季臭氧监督帮扶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完成整改;年底前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基本淘汰,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
回顾《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
2020年12月底前,力争60%左右产能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安徽省完成670万吨粗钢产能超低排放改造。
安徽省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推动实施一批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工程。
2020年底前,安徽省完成城市建成区玻璃、陶瓷、砖瓦行业燃煤炉窑淘汰或清洁能源替代工作。
此外,方案还作了,2020年10-12月,长三角地区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45微克/立方米以内,2021年1-3月,控制在58微克/立方米以内;各城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5吨/月·平方公里,其中,苏北、皖北城市不得高于7吨/月·平方公里;每个城市至少布设1个VOCs自动监测点位等要求。
二、
安庆市太湖县、池州市石台县、宣城市宁国市获批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芜湖市湾沚区、六安市霍山县被命名为第四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截至目前,省生态环境厅评选命名了24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1市10县(市区)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4县(市、区)被命名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相关资料下载: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0年第9次例行新闻发布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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