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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出台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0-09-30 20: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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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出台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近年,沧州东光县不断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下大气力增强观州湖水库的建设与使用,使其常年保持一定规模的储水量,解决了全县38万人的饮水安全

近年,沧州东光县不断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下大气力增强观州湖水库的建设与使用,使其常年保持一定规模的储水量,解决了全县3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观州湖水库无人机航拍图。河北日报通讯员朱林林摄  

河北日报通讯员傅新春摄  

献县商林乡礼村村民在田间劳作。该县投入资金发展节水型自动化喷灌设施,促进农民增收。  

2020年完成压采任务0.76亿立方米,2021年完成压采任务0.99亿立方米,2022年完成压采任务0.59亿立方米  

为治理地下水超采,确保2022年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地下水位止降回升,日前,沧州市出台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通过强化节水、增加引水、调整结构、生态补水、增加蓄水、严格管控等综合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到2022年全部完成剩余的2.34亿立方米地下水压采任务。按照我省下达的任务目标,分年度安排,2020年完成压采任务0.76亿立方米,2021年完成压采任务0.99亿立方米,2022年完成压采任务0.59亿立方米。  

全面实施节水行动。大力实施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统筹推进工业和生活节水。大力推进农业节水,调整作物种植结构,实现千斤粮、万元田。在保障粮食面积产量“双稳定”的基础上,以节水为导向,发展种植旱碱麦、高粱、谷子、饲草等高效特色作物。实施季节性休耕30.68万亩,鼓励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位,改小麦、玉米一年两熟为只种植雨热同期的玉米、抗旱耐旱的高粱、杂粮杂豆等作物一年一熟,集中连片推进季节性休耕。同时,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在依法依规淘汰低水效、高污染落后产能的基础上,下大力抓好企业节水,推广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热力和工艺系统节水、洗涤节水、工业废水处理等通用节水技术和生产工艺;下大力抓好园区节水,推动工业园区统筹供排水、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建设,建立上下游用水户循环用水链条。此外,加快建设节水城镇,有效降低用水损耗。加快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建设,尽快实现供水老旧管网清零,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  

持续扩大外调水量。把增加外调水作为解决地下水超采问题的重要举措,多渠道调水引水。大力引调长江水,科学编制江水用水计划,2020年达到2.718亿立方米,2021年达到3.171亿立方米,2022年工业及生活全部使用长江水。大力引调黄河水,正常年份力争年调水量达3亿立方米,增加农业灌溉水量。充分利用水库水,减少地下水农业灌溉水量。在保证大浪淀水库饮用水备用水源地功能基础上,推进大浪淀水库地表水灌溉区建设,改善周边农田灌溉条件。  

强力推进水源置换。统筹配置引江、引黄和本地地表水,最大程度置换城镇生活、工业和农业取用地下水。加快城镇生活及城乡工业水源置换,编制城市建成区公共供水设施建设方案及工业企业江水直供工程实施方案,2021年底前全部完成江水置换任务。置换农业灌溉水源,充分利用引黄水、上游水库水和河道来水,完善灌溉工程体系,置换农业地下水灌溉。积极推进东线引江水应急线路置换南运河沿线农业地下水灌溉。支持各县(市、区)利用现有坑塘、低洼地、废弃砖窑等,建设一批调蓄水工程,增加蓄水能力,提高农业灌溉保证率。  

切实抓好生态补水。开展河湖补水,持续回补地下水,不断改善水生态环境。开展河道清理整治,推进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对非法排污口一律予以取缔,对依法依规设置的排污口,开展规范化建设并加强监管。完善临河村庄垃圾分级负责体系,加强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从源头解决向河道内弃置垃圾问题。实施生态补水,配合省实施滹沱河生态补水,增加地下水回补入渗量。严格入河排污总量控制,提高河湖水质标准。  

推进河湖坑塘蓄水。依托现有河道、湖库、坑塘,加强蓄水工程建设,持续提高蓄水能力。加大河湖蓄水能力,实施“以河代库”行动,建立科学有效的洪水调度机制,层层拦蓄雨洪沥水,减少入海流量。充分利用南大港等湖泊湿地以及大浪淀、杨埕、观州湖、状元湖等工程,增加蓄水量。实施农村坑塘整治工程,开展“一村一坑塘”、坑塘连通工程建设,对具有引蓄水功能的坑塘进行整治,实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有效增加外调水和雨洪水的调蓄能力,坑塘调蓄能力达到2.9亿立方米。  

强力推进取水井关停。强力关停取水井,减少深层地下水开采,巩固超采治理成果,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以全部关停城市建成区内取水井、建成区外工业企业取水井、农村生活取水井、部分有稳定地表水源和实施旱作雨养的农业灌溉取水井为目标,按照“先通后关、应关尽关”原则,明确2020年至2022年取水井关停工作计划,明确分年度、分措施关井数量,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到2021年底,城市建成区的取水井全部关停,城市建成区外江水直供的工业企业取水井全部关停。农村生活取水井要结合农村生活水源置换项目随通随关。在有稳定地表水灌溉条件、实施旱作雨养的区域,有力有序关停农业灌溉取水井。农业灌溉深层取水井适当时机全部关停。2020年关停取水井739眼,2021年关停取水井1692眼,2022年关停取水井2021眼;城市公共供水水源井、农村集中供水水源井可封存热备。  

严格地下水取用管控措施。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机制。严格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按照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红线,严格管控、严禁突破红线。对于地下水开采总量接近红线的地区,实行取水限批,不准新增地下水取水许可,并制定地下水开采总量削减方案。严格地下水取水许可审批,不得新建扩建高耗水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