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首次对轻微环境违法免处罚
湖北省首次对轻微环境违法免处罚仙桃一家企业被举报违法排放废水,经查,未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且企业及时采取了补救措施,当地决定免予处罚。记者9月16日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这是我省
仙桃一家企业被举报违法排放废水,经查,未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且企业及时采取了补救措施,当地决定免予处罚。记者9月16日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这是我省实施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以来,首个依法不予处罚的案例。
今年3月25日,《湖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发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下的差异化管控,优化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方式,发挥生态环境守法企业在日常监管中的正面激励和示范效应。
根据该办法,将从事疫情防控物资生产,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民生重点保障等六大类企业、项目列入正面清单。经审核,全省共有1594家(项)企业、项目纳入2020年度正面清单。
对于正面清单企业,生态环境部门将少进入或不进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更多采用遥感、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如发生轻微环境违法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执法部门可依法不予处罚,督促其尽快整改。
据透露,落户仙桃10年的康舒电子(武汉)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笔记本电脑配件,因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被纳入仙桃市2020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5月,有群众投诉康舒电子疑似违法排放生产废水。经仙桃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公司产生的废水未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且及时补办了清洗工序环评备案,产生的废水已运至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该局法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依法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通过实行审慎包容监管,实现‘有温度的执法’,让市场主体享受到改革红利,促进疫后经济重振。”省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负责人介绍,执法部门少去或不去污染轻、风险低、守法意识强的企业,将有限的执法资源集中于主观恶意排污、违法犯罪的企业或项目,着力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据统计,自正面清单发布至8月31日,全省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共服务企业11975次,对正面清单内企业或项目开展了6873次非现场检查,其中采用在线监控6078次,动用遥感无人机53次,用电用能监控44次,其他方式69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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