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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等多部门发起专项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02 16:04:09   浏览次数:63
核心提示:关于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等多部门发起专项行动的最新消息:近日,河南省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犯罪企事业单位,正迎来新一轮执法风暴。为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管控,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人


近日,河南省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犯罪企事业单位,正迎来新一轮执法风暴。为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管控,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印发了《河南省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作出专门部署。


《方案》明确,河南省将全面排查涉危险废物的企事业单位,对排查发现的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企事业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精准打击一批、行政拘留一批、刑事司法打击一批;对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大案要案绝不手软,力求彻底铲除非法收集、利用、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链条。


紧盯重点,全面摸排


《方案》强调,紧盯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行为,紧盯线索、全面摸排、严厉打击。


重点行业。紧盯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事业单位,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含农药制造,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C26)、医药制造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C27)等行业生产企业为重点,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产生铝灰渣的企业,尤其是电解铝、再生铝等产生铝灰渣的行业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


重点地区。确定将郑州、安阳、新乡、焦作、许昌等地区划为重点区域,未被划为重点区域的地市也要结合实际划定本地区的重点区域。


重点行为。重点打击以下五种行为: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或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尤其是河南省突出存在的非法倾倒、处置铝灰渣的违法行为;逃避监管,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尤其是突出存在的部分中小型企业偷排问题;向河流、河道、水库、公路沿线等外环境倾倒危险废物的,在河南省尤其以河道、公路两旁、山区较为突出;无危险废物经营处置资质的作坊、工厂或以合法形式为掩护的单位非法收集、贮存、利用、运输、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危险废物生产单位或个人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委托其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


挂牌督办,加大曝光


《方案》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要高度重视专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加强重点帮扶,加大信息公开,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形成长效机制,督促整改到位,形成强力震慑。


对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集中的地区进行重点帮扶,针对各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帮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强指导协调,督促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环境污染严重的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案件,实行三部门联合挂牌督办,督促各地市落实责任,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媒体,采取现场采访、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公开曝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加强警示教育。不断畅通危险废物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举报渠道,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并设立举报热线,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


据介绍,专项行动按照部署动员、大案攻坚、总结报告三个阶段开展工作,当前工作进度处于大案攻坚阶段,将于11月20日前完成总结报告。河南省生态环境厅郑重提示,若发现各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线索,请广大人民群众拨打"12369"或"110"进行举报。

 
关键词: 河南省 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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