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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31 10:06:06   浏览次数:90
核心提示:关于十堰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最新消息:近年来,湖北省十堰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决策部署,立足工作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采取专家评审费由市生态环境局“埋单”、压缩行政审批办理时限、实施环境监

近年来,湖北省十堰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决策部署,立足工作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采取专家评审费由市生态环境局“埋单”、压缩行政审批办理时限、实施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等举措,切实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十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免单:158个项目由政府为专家评审费“埋单”
“感谢生态环境部门,真心为我们企业考虑,切实为我们企业减轻了负担。”日前,十堰市一企业负责人领取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后感慨地说,“分文没花,就办妥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超赞。”
记者了解到,过去企业开工建厂前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专家评审,不仅要支付专家评审费,还要临时租赁会场支付会场费,动辄数千上万元不等,企业对此怨声载道。
为解决这一难题,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坚决执行省、市政府“零收费”决定,专家评审费一律由市生态环境局“埋单”,企业不再承担评审费,会议地点一律选定在市生态环境局会议室或市行政审批局会议室,切实减少企业负担。仅今年1-7月,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就累计为全市158个项目承担专家评审费18.2万元。
同时,十堰市生态环境局还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取消建设项目试生产、环保竣工验收等行政审批事项;取消预审,直接由专家、监管部门对项目现场、文件内容等进行审查;取消执行标准的批复,直接由环评单位进行核定项目的执行标准;取消环评资质,放宽环评编制准入门槛;持续下放审批权限,对环境影响很小、依法只需填报登记表的项目,由审批改为告知性备案。
提效:208个环评报告审批实现“零超时”
“14个工作日的审批时间缩短至1个工作日,生态环境部门服务真好、效率真高,太感谢了。”十堰市吉国工贸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感慨地说。
为全面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今年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不断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间,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大厅。大厅统一受理后,再由服务窗口转交各个职能科室,办理结果由窗口统一发放,实现了“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全覆盖,真正让企业“最多跑一次”。
今年,十堰市生态环境局还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通过网上审批、绿色通道等方式,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环评报告书审批时间由法定60天压缩至14天,环评报告表由30天压缩至7天。
截至7月底,十堰市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共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208个,全部按时办结,实现审批时限“零超时”。
减扰:58家企业纳入管理正面清单
今年4月初,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首批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58家企业或项目纳入其中。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或项目,将予以优先保障或采取减少、免除现场检查等措施,以全新方式发挥生态环境守法企业在日常监管中的正面激励和示范效应,促进企业自觉守法。
十堰首批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分三大类,其中包括疫情防控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涉及32个企业和项目,有效期原则上截至疫情结束后的第6个月;重污染天气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涉及14个企业和项目,实行时间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日常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涉及12个企业和项目,有效期为发布之日起一年。
对纳入正面清单的六类企业,包括生产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的企业,供应水、电、气的保障民生企业,污染少、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企业,重大工程项目以及先进装备制造业类等企业,除信访举报核实外,一般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同时,明确减少现场检查频次的企业范畴,对已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稳定达标、环境信用良好、一年内无环境违法记录的重点监管企业,可以减少现场检查。
 
关键词: 深化 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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