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招标!湖南邵阳市新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一期)PPP项目(第二次)招标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0-08-12 16: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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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招标!湖南邵阳市新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一期)PPP项目(第二次)招标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对邵阳市新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一期)P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对邵阳市新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一期)PPP项目(第二次)(政府采购编号:新邵财采计[2020]000091委托代理编号:HNZT-2020SY028;项目编号:2020CG08XS0475)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名称:邵阳市新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一期)PPP项目(第二次)
2.授权主体:新邵县人民政府
3.项目实施机构:新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4.政府采购编号:新邵财采计【2020】000091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联合体形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8.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1)申请人应当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办发[2015]42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申请人。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近三个月内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有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在国内至少投资建设运营过(以PPP项目合同或PPP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为准)一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5)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相关信用要求: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活动,提供信用查询结果网站网页版本(截图)。
注:港、澳、台企业如无法提供上述信用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的,需说明实际情况,并对上述信用要求中所要求的内容做出书面信用承诺函。
8.其它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申请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确保真实性,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9.资格审查方法
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
2.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合格制,满足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要求并通过投标文件初审的投标人视为合格投标人,本项目不限制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10.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8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其他资料售价600元,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内电子支付缴纳,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购买标书支付凭证查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公示方式。采购人对招标文件答疑均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各投标人自行查阅,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以非现金方式提交,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交纳方式:投标人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湖南CA证书,通过CA证书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随机获取保证子金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或者企业(外资企业)在银行的合法账户一次足额转入获取的保证金子账户;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10时00分。(保证金到帐是指实际到达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为准,银行回单不作保证金到账的依据,故请投标人提前交纳保证金,以确保到账无误)。
4.交纳保证金后应登陆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栏,通过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查询保证金交纳情况。
5.若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中心财务科联系。
6.如果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出现以下情形全额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合同协议书的;
(2)不能或拒绝按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7.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
12.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0年8月3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8月31日09时30分至2020年8月3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13.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14.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15.行政监督
本项目接受新邵县财政局的监督。
16.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新邵县酿溪镇新阳路127号
联系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邵阳市大祥区戴家路翡翠星城二单元1601
联系人:刘志云
监督管理部门:新邵县财政局
联系地址:新邵县酿溪镇大坪经开区东谷大厦西楼903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原标题:二次招标!湖南邵阳市新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一期)PPP项目(第二次)招标
1.项目名称:邵阳市新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一期)PPP项目(第二次)
2.授权主体:新邵县人民政府
3.项目实施机构:新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4.政府采购编号:新邵财采计【2020】000091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联合体形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8.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1)申请人应当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办发[2015]42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申请人。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近三个月内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有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在国内至少投资建设运营过(以PPP项目合同或PPP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为准)一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5)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相关信用要求: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活动,提供信用查询结果网站网页版本(截图)。
注:港、澳、台企业如无法提供上述信用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的,需说明实际情况,并对上述信用要求中所要求的内容做出书面信用承诺函。
8.其它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申请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确保真实性,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9.资格审查方法
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
2.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合格制,满足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要求并通过投标文件初审的投标人视为合格投标人,本项目不限制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10.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8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其他资料售价600元,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内电子支付缴纳,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购买标书支付凭证查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公示方式。采购人对招标文件答疑均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各投标人自行查阅,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以非现金方式提交,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交纳方式:投标人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湖南CA证书,通过CA证书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随机获取保证子金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或者企业(外资企业)在银行的合法账户一次足额转入获取的保证金子账户;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10时00分。(保证金到帐是指实际到达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为准,银行回单不作保证金到账的依据,故请投标人提前交纳保证金,以确保到账无误)。
4.交纳保证金后应登陆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栏,通过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查询保证金交纳情况。
5.若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中心财务科联系。
6.如果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出现以下情形全额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合同协议书的;
(2)不能或拒绝按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7.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
12.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0年8月3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8月31日09时30分至2020年8月3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13.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14.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15.行政监督
本项目接受新邵县财政局的监督。
16.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新邵县酿溪镇新阳路127号
联系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邵阳市大祥区戴家路翡翠星城二单元1601
联系人:刘志云
监督管理部门:新邵县财政局
联系地址:新邵县酿溪镇大坪经开区东谷大厦西楼903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原标题:二次招标!湖南邵阳市新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一期)PPP项目(第二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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