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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起 浙江省39个重点行业企业可申请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级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0-08-10 10: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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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起 浙江省39个重点行业企业可申请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级为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污染天

为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以下简称《技术指南》),按照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水平,我省将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实施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有关事项如下。

一、实施重点行业绩效分级范围

39个重点行业企业

二、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申请程序

根据《技术指南》,企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绩效分级对标自查、申请工作,流程如下:

企业自评、申请

企业对照《技术指南》中明确的绩效分级指标,主要包括装备水平、污染治理技术、排放限值、无组织管控要求、监测监控水平、环境管理水平、运输方式、运输管控要求等,开展自评估,并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向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申请。

绩效分级级别

根据不同行业,分为A级、B级、B-级、C级、D级和引领性、非引领性企业。

生态环境部门审核、评级

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对A级、B(含B-)级企业进行初审,对其他级别企业进行评级,并向社会公开。

省生态环境厅对申报A级、B(含B-)级企业进行评级,并向社会公开。

三、时间安排

申请时间:8月10日-9月15日,企业向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申请。

四、应急减排措施

评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可自主采取应急减排措施;评为B级及以下和非引领性的企业,应急减排措施按照《技术指南》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