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性产能错配 超1亿吨危废如何解决“吃不下”困局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0-07-31 10: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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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性产能错配 超1亿吨危废如何解决“吃不下”困局注意了,在2020年我国受到医废产出量增长的推动下,危废产量或将超过10000万吨。 面对如此大体量的危险废物,提高处理能力、进
注意了,在2020年我国受到医废产出量增长的推动下,危废产量或将超过10000万吨。 面对如此大体量的危险废物,提高处理能力、进行资源化再利用是关键。就目前情况来看,我们需要认清一个情况,即各地方危废处理能力不均衡,有资料显示,江苏、四川、重庆、云南等省市的危废处置能力严重缺乏。
对此,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解决区域性产能错配,跨省、跨区域合作是有效的办法。但这个“跨省处理”也不是随便就能跨的。
比如,最近江西在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就明确了四举措管控危险废物跨省转入,指出将严格控制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准入、跨省转入条件和申请条件审核,建立跨省转入危险废物类别“黑名单”制度,来缓解近年来危险废物跨省转入量大的问题。
区域合作成了危险废物处理的手段之一。江西在这一方面也开始了探索,2019年12月,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与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签订危险废物联合监管框架协议,表示两省将打造危废跨省转移审批绿色通道、危废跨省转移网上办理平台,探索跨省转移监管合作新模式。
除此之外,四川近年来在危险废物区域合作监管处理上也没少下功夫。
资料显示,2018年11月,四川省与重庆签订《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合作协议》,加强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联合监管,推进两地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时隔两年,2020年4月1日,四川生态环境厅与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就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达成合作机制,双方建立转移“白名单”制度,废铅蓄电池、废荧光灯管、废线路板等3类危险废物率先进入“白名单”。
2019年7月,四川生态环境厅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共同签订《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合作协议》;同年10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又与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在广元市举行环境风险联防联控合作签约仪式,签订《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和《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合作协议》。
为提升危险废物处理能力,生态环境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等部门也提出在京津冀、长三角等区域开展跨省域协同治理。2019年10月15日,生态环境部发表《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其中要求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和长江经济带其他地区等应当开展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区域合作,跨省域协同规划、共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
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中也指出,推动固体废物区域转移合作,完善危险废物产生申报、安全储存、转移处置的一体化标准和管理制度,并全面运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活动。
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决定于2020年7月至11月,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活动,其中就包括非法跨省转移危险废物。
综上来看,我国在跨省转移治理监管危险废物已经在部分区域有了可操作的畅通渠道,但想推行到全国还有一定的难度。有数据预计到2020年我国危废处理市场规模或将高达1500亿元,随着危废产出量的不断释放,我国危险废物的处理方式和能力等也会发生变化。
对此,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解决区域性产能错配,跨省、跨区域合作是有效的办法。但这个“跨省处理”也不是随便就能跨的。
比如,最近江西在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就明确了四举措管控危险废物跨省转入,指出将严格控制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准入、跨省转入条件和申请条件审核,建立跨省转入危险废物类别“黑名单”制度,来缓解近年来危险废物跨省转入量大的问题。
区域合作成了危险废物处理的手段之一。江西在这一方面也开始了探索,2019年12月,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与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签订危险废物联合监管框架协议,表示两省将打造危废跨省转移审批绿色通道、危废跨省转移网上办理平台,探索跨省转移监管合作新模式。
除此之外,四川近年来在危险废物区域合作监管处理上也没少下功夫。
资料显示,2018年11月,四川省与重庆签订《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合作协议》,加强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联合监管,推进两地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时隔两年,2020年4月1日,四川生态环境厅与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就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达成合作机制,双方建立转移“白名单”制度,废铅蓄电池、废荧光灯管、废线路板等3类危险废物率先进入“白名单”。
2019年7月,四川生态环境厅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共同签订《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合作协议》;同年10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又与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在广元市举行环境风险联防联控合作签约仪式,签订《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和《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合作协议》。
为提升危险废物处理能力,生态环境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等部门也提出在京津冀、长三角等区域开展跨省域协同治理。2019年10月15日,生态环境部发表《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其中要求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和长江经济带其他地区等应当开展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区域合作,跨省域协同规划、共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
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中也指出,推动固体废物区域转移合作,完善危险废物产生申报、安全储存、转移处置的一体化标准和管理制度,并全面运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活动。
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决定于2020年7月至11月,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活动,其中就包括非法跨省转移危险废物。
综上来看,我国在跨省转移治理监管危险废物已经在部分区域有了可操作的畅通渠道,但想推行到全国还有一定的难度。有数据预计到2020年我国危废处理市场规模或将高达1500亿元,随着危废产出量的不断释放,我国危险废物的处理方式和能力等也会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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