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调查报告(2020年)》发布
《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调查报告(2020年)》发布7月14日,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向社会公开发布《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调查报告(2020年)》,覆盖《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
7月14日,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向社会公开发布《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调查报告(2020年)》,覆盖《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中10类行为领域,并重点关注生态环境、践行绿色消费、参加环保志愿活动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公众评价等专题。
调查显示,受访者普遍认为公民自身环境行为对保护生态环境重要,但不同领域践行程度呈现明显差异。在呵护自然生态、选择低碳出行和节约能源资源方面践行程度较高,能够做到“知行合一”。在参与监督举报和参加环保志愿活动,公众表现较为积极。在践行程度相对较差的是践行绿色消费、减少污染产生、关注生态环境和分类投放垃圾等行为领域,仍然存在“高认知度、低践行度”的现象。
与2019年调查结果相比,公众绿色生活方式总体有所提升。更多的受访者认为呵护自然生态、关注生态环境信息、践行绿色消费(改造利用或交流捐赠闲置物品方面)等行为对于保护环境重要,人数占比提高了10%-20%。特别是在践行绿色消费和分类投放垃圾方面,经常改造利用或交流捐赠闲置物品的受访者人数占比增加了一倍,垃圾分类践行较好的人数占比增加了两成以上。
调查发现,公众高度认可污染防治攻坚战所取得的成效。多数受访者(68.5%)认为过去三年所在城市总体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认为空气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的人数占比最高(70.1%);超七成公众对所在城市总体生态环境质量和空气质量的满意度较三年前有所增加。其中,京津冀地区受访者对所在城市空气质量改善感受最为明显,认为过去三年其所在城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的人数占比最高,均超过80%;长江经济带受访者对所在城市过去三年水环境质量改善感受较为明显,认为过去三年所在城市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的人数占比为58.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54.8%。
自2019年起,为持续了解公民生态环境行为状况,引导和鼓励公众积极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监督参与生态环保实践,推动落实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跟踪调查评估公民生态环境行为状况,并每年发布年度调查报告。本次调查主要通过互联网在线上开展,回收有效问卷72163份,覆盖全国除港澳台以外的31个省(区、市)。
-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新冠肺炎疫情下的环境应急管理研究2020-07-14
-
山东印发通知 规范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罚”“轻罚”等有关事项2020-07-14
-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07-14
-
江西部分地区汛情严峻 生态环境部门加强隐患排查2020-07-13
-
生态环境部一周要闻(7.5-7.11)2020-07-13
-
生态环境部部长出席新时代美丽浙江建设规划纲要高层次专家论证会2020-07-13
-
湖南:长江经济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最新进展2020-07-10
-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赴10个重点城市开展为期3个月大气污染防治帮扶指导2020-07-10
-
我国生态环境财税政策历史变迁及优化建议2020-07-10
-
生态环境部:去年“双随机”查处环境违法问题3.19万个2020-07-09
-
生态环境部通报执法正面清单第二批典型案例 对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等10个办案单位予以表扬2020-07-08
-
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0-07-08
-
生态环境部通报执法正面清单第二批典型案例2020-07-08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规程2020-07-08
-
《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获审议 政策支持再+12020-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