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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半倾倒污泥 难逃恢恢法网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0-07-13 10: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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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半倾倒污泥 难逃恢恢法网 执法人员在垃圾填埋场现场勘察。 浙江省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供图 ◆本报通讯员 董浩 周丹丹 见习记者 王雯 记者 晏利扬今年4月以来,针对大量外地牌


 

执法人员在垃圾填埋场现场勘察。 浙江省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供图

 
◆本报通讯员 董浩 周丹丹 见习记者 王雯 记者 晏利扬

今年4月以来,针对大量外地牌照大卡车在瓯江、国道沿线倾倒污泥的乱象,浙江省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牵头联合县交通局、公安局、水利局等部门,开展“零点专项巡查行动”。

截至目前,已扣留涉嫌非法弃渣车辆10余辆,查明的倾倒点位有10余处,前期发现的5000多立方米污泥的清运和处置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有情况,专项巡查行动中发现蛛丝马迹

“在3月31日深夜,有当地人带着外地牌照的半挂车,偷偷把污泥倾倒到我这里,第二天他们还想来倾倒时,见我们有人值守,带路车居然不跑,在门口等了一个多小时才离开,实在是太嚣张了。”在“零点专项巡查行动”走访过程中,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的执法人员接到青田县中东部垃圾填埋场相关负责人举报后,立即赶赴现场。

经现场勘察,大量污泥已混合在垃圾堆里,部分露在垃圾填埋层表面的污泥外观呈黄绿色块状。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从颜色上判断出,这批来历不明的污泥之所以带色,是由于重金属、絮凝剂等药剂综合反应的结果;外观存在压滤痕迹,疑为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产生。执法人员立即对周边相关企业的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去向开展调查,并指导开展现场保护及污泥送检工作。

据内部知情人士分析,不法分子利用填埋场无人值守的漏洞,由当地人带路,指挥外地车辆半夜潜入填埋场,将污泥吨袋倾倒在场内,通过场内的工作叉车扎破吨袋,用推车将污泥推进垃圾堆。

为掩人耳目,不法分子还利用挖掘机在污泥上面覆盖了一层原有的生活垃圾,企图达到长期隐秘倾倒的目的。“要不是司机发现场内各类车子被临时搭线后移位,路面上又出现这么多散落带色‘土块’,否则还真不会去细究。”填埋场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4月22日,监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显示,该批污泥成分中锌含量为74908 mg/kg、镍含量为30800mg/kg、铬含量为24891 mg/kg,恶意倾倒行为已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不法分子涉嫌构成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罪。

溯源查,顺藤摸瓜找出危废倾倒关键人物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立即启动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迅速开展环境污染案件线索核查。

“周边企业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正常,台账数据与合同转运清单相比无误差,本地没有多余污泥倾倒,青田辖区内危废存量正常,那就说明是外面运进来的。”青田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杨军浪分析道。

另一路执法人员通过调取相关道路监控视频,确定了偷倒污泥车辆车牌、运输轨迹,同时掌握了疑似带路车辆及带路人等信息。

然而,执法人员调查疑似带路人赵某某时,对方却拒不承认与污泥倾倒有关的行为,调查一时间陷入了僵局。

案情复杂了。执法人员再次联系公安部门,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对案情进行研判分析。鉴于涉案人员带路人刻意回避关键信息,调查组决定调整攻坚方向,将突破口放在偷倒污泥车辆始发地台州市,以及该车辆驾驶员身上。

4月28日,联合调查组第一次赴台州温岭市开展调查取证,确定了运输车辆驾驶员的身份信息。当时,驾驶员李某某已经外出运送货物,为不打草惊蛇,联合调查组先行撤回青田。

4月29日,获悉李某某返回台州的消息后,联合调查组第二次启程赶赴台州,连夜对李某某开展了调查询问。

据李某某供述,这批污泥是从台州温岭某电镀园区运出的,3月31日23∶00左右,他驾驶的半挂车进入青田界,由赵某某带入垃圾填埋场。李某某负责将污泥卸载后立刻离开现场,赵某某利用场内的各类机械车辆,将污泥混杂在生活垃圾中。李某某同时交代,自2019年9月起,他受中间人委托,已多次运输污泥到青田,大部分倾倒在青田某工业园区南侧水塘边,其他倾倒在垃圾填埋场内。

至此,案件的总体脉络已经基本摸清,产废单位为节省处置成本,由中间人安排“一条龙”服务,先伪造转运清单,利用运输工具将危废运往外地,再由当地人带路、接应,最后以“安全”的方式,将这些危废丢弃或倾倒在事先踩点过的隐蔽场所。犯罪分子就此“节省”了一大半危废处置费用,但将环境危害留在了倾倒地。

专案办,抽丝剥茧揪出多名幕后“真凶”

锁定倾倒危废的车辆驾驶员这一关键人物,使得该案有了突破性的进展。中间联系人是谁?产废单位有哪些?幕后的操控者又是谁?其他危废丢弃在哪里?还有哪些证据需要固定?这一连串的问题摆在了联合调查组面前。

根据李某某的供述,联合调查组会同台州当地公安及生态环境部门,连夜赶赴该电镀园区,核查并锁定污泥产生企业,控制了污泥转运中间人马某(某污泥处理单位业务员),通过调取企业建设项目环评、验收等材料,确定该园区的5号楼企业产生的电镀污泥为危险废物。凌晨3∶00,知情不妙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弃手机逃逸。然而,逃得了和尚跳不了庙,调查组立即控制了5号楼的管理人员,通过查阅该管理人员微信、电话记录,获取了5号楼管理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与污泥转运联系人马某三者之间就污泥转移事件的联系证据,掌握了该企业污泥管理台账数据造假的证据链。

鉴于案情重大且涉嫌刑事犯罪,为避免先行处理碰到的证据固定难、执纪风险高等问题,联合调查组迅速赶回青田,将相关线索和证据移送至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青田县公安局当天就决定对该线索进行立案。

“在这起危废倾倒案的调查处置中,为防止犯罪嫌疑人狗急跳墙,对执法干部造成人身危害,我们充分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司法部门的协作,与违法排污企业斗智斗勇,逐步收集到对方的犯罪证据,为从快从严打击恶意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奠定了基础,也为后续深入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开了个好头。”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局长陈雨表示。

截至目前,本案已确定涉事企业3家,倾倒点位两处,涉及危险废物总量400余吨。11名涉案人员均已到案,其中逮捕4人(法定代表人1人)、刑拘3人(法定代表人1人)、取保候审4人;掌握到发生在温州永嘉等地的倾倒危废线索,已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后续的案件办理、危险废物处置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正在进一步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