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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预计10月实施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0-06-15 1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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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预计10月实施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湖南省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2020年至2025年地级城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目标。其中,长沙市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湖南省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2020年至2025年地级城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目标。其中,长沙市在2020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5月14日,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对外发布《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目前正向社会征求修改意见,预计今年10月实施。这意味着长沙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工作加快推进,垃圾分类投放即将由“选择题”变成“必答题”。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长沙准备好了吗?带着疑问,记者近日走访了长沙的一些社区及有关部门。

习惯养成:志愿者桶边指导分类

据了解,与上海、北京等垃圾分类首批试点城市相比,长沙垃圾分类起步较晚。但长沙决心大、力度大、进展快,从2012年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成投产,到去年底,全市633个社区基本实现“组织发动、设施投放、居民参与、分投分收”全覆盖。

位于岳麓区望月湖街道的航空母舰小区是一个老旧小区。6月8日上午,记者走进该小区,4个色彩分明、标识清晰的分类垃圾桶映入眼帘。一位居民手提两个塑料袋,正向垃圾桶走去。两个塑料袋里装的分别是折叠好的纸盒与厨余垃圾,她将纸盒放进可回收垃圾桶,又把另一袋垃圾投入厨余垃圾桶,动作干净利索。

小区工作人员介绍,去年7月,小区引入专业垃圾分类公益组织源方环保,联合社区39名环保志愿者,全面启动垃圾分类。此后,志愿者集中花费1个月时间,每天上门对居民进行“一对一”宣传。

不仅如此,小区每天还会派志愿者在垃圾桶旁定时督导,查看居民垃圾是否分类到位。“现在,我们小区126户居民已养成习惯,几乎都能做到将垃圾分类。”志愿者李玲告诉记者,她每次打开垃圾桶查看,里面垃圾都分得清清楚楚,放得整整齐齐。

家住雨花区华盛世纪新城小区的宋爱民也是一位“桶边指导员”。每天上班前、晚饭后,她会准时到小区大门分类垃圾桶旁站岗。

“早上8时、晚上7时左右,这两个时间点是扔垃圾的高峰时段。”宋爱民说,每当有人来扔垃圾,自己总忍不住“啰嗦”几句,提醒居民自觉分类。“垃圾分类是好事儿,习惯了就不麻烦。”她说。

处理能力:“4+X”分类处置体系基本建立

记者走访发现,长沙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热情日益高涨,分类投放习惯在逐步养成。那么,分类后的垃圾收集转运和末端处置情况又如何呢?

在华盛世纪新城小区采访时,记者看到物业工作人员开着一辆厨余垃圾专用运输车,正准备把小区暂存点的厨余垃圾运走。

经一路跟随,记者了解到,华盛世纪新城小区集中起来的厨余垃圾由物业公司和街道、社区分类转运至厨余垃圾收集转运站,随后经过简单压缩,再由雨花区环卫局安排专用车辆,统一运送至长沙市厨余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厨余垃圾处置终端是长沙先试先行的项目。自去年12月项目投产以来,厨余垃圾处置量整体呈上升趋势。目前,全市日均进入处理终端的家庭厨余垃圾约500吨。为进一步实现“干湿分离”分类处理,长沙落实收运“一张图”管理,对厨余垃圾实行源头追溯,由市生活垃圾处理事务中心每天检查和公布进场厨余垃圾数量、质量。

除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外,长沙还建成了全国最大的生活垃圾焚烧单体项目——长沙市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发电厂,日焚烧“其他垃圾”5000余吨。各类餐饮机构产生的“餐厨垃圾”进入专门的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理;“可回收物”通过市场化运作,由再生资源回收公司进行回收;“有害垃圾”依托长沙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进行专业化、无害化处置。

“长沙已初步构建起‘4+X’垃圾分类处置体系。”长沙市城管执法局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处长钟庭介绍,长沙还建成了一批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和装修垃圾处置项目,现在,四分类基本类型以外的垃圾也可实现就近处理。

依法规范:其时已至、其势已成

按照国家住建部要求,今年,全国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将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作为重点城市之一,长沙将今年定为“垃圾分类提升年”。

“当前,长沙市垃圾分类体系整体框架基本搭建,全面进入提升品质、精细管理的新阶段。”长沙市城管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邓鹏宇介绍,提升主要从设施提标、管理提档、源头提质、法治提效4个方面着手。

其中,将垃圾分类纳入法治框架,长沙其时已至,其势已成。

“无论是收运体系还是分类设施,长沙已准备充分。”邓鹏宇说,目前,全市共投放分类垃圾桶18万余个,主次干道更换其他垃圾(干垃圾)和可回收物两分类垃圾桶7000余组,各小区配备分类运输车辆1100余台,全市改造新建厨余垃圾(湿垃圾)站82座。

目前,长沙市正就《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公开征集意见。记者梳理发现,该《条例(草案)》对生活垃圾管理设施规划建设,以及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对拒不分类行为如何处罚,也给出了答案。

《条例(草案)》提出,对拒不分类的个人,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单位可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市民李先生认为,惩罚从长远来看是有利于社会发展的,但他也有疑问:“是否应该把罚款当作最后手段呢?”

对此,长沙市城管执法局回应:“处罚垃圾分类不准确以及不进行垃圾分类的单位和个人,这只是手段,不是根本目的。未来,城管部门会在依法规范垃圾分类的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让垃圾分类的理念深入人心,成为一种新时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