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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守护自然 我们是“美丽中国”的行动者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0-06-09 16: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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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守护自然 我们是“美丽中国”的行动者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新疆法院干警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通过环境保护普法宣传公开审理环境资源案件等一系列活动为各族群众普及生态环境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

新疆法院干警以实际行动

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通过环境保护普法宣传

公开审理环境资源案件等一系列活动

为各族群众普及生态环境保护

公共卫生法律法规

助力营造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氛围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乌市水磨沟区振安街管委会山润社区开展环境保护日法官送法进社区主题党日活动,和中院驻社区“访惠聚”工作队共同为居民现场讲解环境保护法,向商户、居民发放环境保护宣传册。

活动现场,法官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法条的解读配合侵权纠纷真实案例,向居民详细的讲解了环境保护法在日常生活中的体现与运用,旨在提升居民对维权的认知,引导居民更好地践行绿色环保,倡导绿色生态、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呼吁广大群众自觉抵制焚烧秸秆、杂草、垃圾等影响空气质量的行为,积极投身到环保行动中来,以实际行动为构建绿色环保社区出一份力。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乌铁中院法官在为村民们发放环境保护知识宣传单的同时,围绕环境日主题开展了宣讲:每一个人都要有保护环境的意识,做到节约资源,减少污染,不使用或少使用一次性饭盒、筷子等消费品;要讲究卫生,不乱扔垃圾,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要保护野生动物,爱护身边的每一块绿地和每一片树林,不乱砍乱伐,争做美丽中国的践行者。

为了提高村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热情,宣讲活动还设置了有奖提问环节,八位村民踊跃回答问题并获得了小奖品。村民们表示,原来并不理解保护环境的重要意义,总认为保护环境的责任离我们很远,现在明白了,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要靠我们每个人去保护,所有人都有责任和义务保护环境并贡献自己的力量。

疏附县人民法院

疏附县人民法院主要领导带领民事审判庭、立案庭、执行局等部门法官到该县企业园区进行普法宣讲。重点宣传新《环保法》特色亮点、环境公益诉讼、立案登记制等热点知识,现场发放环境资源审判宣传资料100余份,解答企业负责人法律咨询20余人次。

受访企业负责人表示法院主动送法活动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是一场及时雨,帮助提醒在生产活动中注意依法进行污染防治,有助于减少企业污染环境违法事件的发生。

该院为激发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的热情,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还联合县环境生态保护局在县城人流密集处开展环境日宣传活动。

尉犁县人民法院

尉犁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由尉犁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起讼人提起的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针对此案,该院首次依法组成7人合议庭,并由一名副院长担任审判长主审。案件庭审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部分部门单位代表参加旁听。

被告人廖某在庭审结束后向法官表示: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以前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在犯罪,经过庭审,知道自己行为是在破坏尉犁县生态环境,是一种犯罪行为,本人自愿认罪认罚,已经安排家人对土地进行恢复植被工作,吸取教训,教育好家人和身边人。

旁听人员也都很有感触,参加庭审很受教育,见证了法院用实际行动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安全,也了解到案件被告人不光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来修复环境。作为居住在尉犁县的居民,每个人都要从自身做起,争做保护生态环境义务宣传员,共同保护好家园。

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来到和田市团结广场摆设展台,发放环保宣传材料,并对就前来咨询的市民进行详细的法律问题解答。本次宣传以《环保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等相关法律为主要内容,突出实用性,针对性,同时涉及旅游服务规范及旅游消费维权等内容,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40余人。

和田中院民二庭法官吴冬东表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环境保护表达了人类对美好环境的向往和追求。作为法官我们通过环境日一系列活动引导了公众关注环境资源问题,倡导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让身边的群众有机会接触法律,学习法律,以后就能更好的保护环境,维护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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