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诊5大顽疾 大运河环境修复专项规划审议通过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0-06-04 12: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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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诊5大顽疾 大运河环境修复专项规划审议通过2020年6月1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生态环境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专项规划》。 资料显示,大运
2020年6月1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生态环境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专项规划》。 资料显示,大运河生态环境是大运河价值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京杭大运河、隋唐大运河、浙东运河三部分构成,全长近3200公里。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大运河沿线地区污染物排放量增加、航运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突出、部分河段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等一些突出性复杂性环境问题日益凸显,治理大运河生态环境刻不容缓。
此次《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专项规划》的编制实施,就是为了推进大运河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据了解,早在2019年6月,黄润秋曾发布名为《打造好大运河绿色生态带》的文章,其中指出,大运河文化带核心区、拓展区内水质优良断面占比仅58.1%。
工业污染严重、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养殖和农药化肥的面源污染突出、船只危险品运输、部分河道连通性差等是影响大运河生态环境的主要因素。
基于此,黄润秋指出,修复大运河生态环境将注重优化滨河生态空间、划定核心监控区,同时针对农村地区的面源污染增设生态缓冲带,从而减少进入水体的污染物。同时,在专项规划编制过程中,生态环境部将充分采纳吸收委员们的意见建议。
在此之前,我国就已经在这一方面上做了不少的努力。2019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其中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快制定河道水系治理管护、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4个专项规划,大运河沿线8省(市)要抓紧制定出台本地区的实施规划。
同年7月3日,水利部在北京召开大运河河道水系治理管护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推进会,把推动落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各项水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要求各地有关单位切实编制好、实施好大运河河道水系治理管护专项规划。
同时,会议强调要补齐大运河水安全保障短板,加强对大运河涉水行为的监管,围绕重塑大运河“有水的河”现实载体目标,科学配置和优化调度水资源,因地制宜,分段施策,开展大运河水生态保护修复。
有业内人士指出,加强大运河生态保护修复,不能与大运河作为流动文化活态遗产的特性割裂开来,必须是在尊重自古以来形成的沿运城镇空间形态、生产方式、生活风俗等前提下进行大运河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因此,大运河生态保护修复要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管理体制,要理顺区域间、部门间、产业间的关系,并适时参照长江办、太湖办经验,成立大运河管理开发办公室。
还要坚持立法先行,推动制定大运河保护条例,并强化考核监督,在这一方面上,有专家建议借鉴江苏及杭州、嘉兴等地大运河保护的立法经验。此外,还要利用科技支撑和坚持创新改革,加快构建区域生态环境技术恢复系统,建设智慧运河,确保大运河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大运河沿线地区污染物排放量增加、航运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突出、部分河段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等一些突出性复杂性环境问题日益凸显,治理大运河生态环境刻不容缓。
此次《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专项规划》的编制实施,就是为了推进大运河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据了解,早在2019年6月,黄润秋曾发布名为《打造好大运河绿色生态带》的文章,其中指出,大运河文化带核心区、拓展区内水质优良断面占比仅58.1%。
工业污染严重、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养殖和农药化肥的面源污染突出、船只危险品运输、部分河道连通性差等是影响大运河生态环境的主要因素。
基于此,黄润秋指出,修复大运河生态环境将注重优化滨河生态空间、划定核心监控区,同时针对农村地区的面源污染增设生态缓冲带,从而减少进入水体的污染物。同时,在专项规划编制过程中,生态环境部将充分采纳吸收委员们的意见建议。
在此之前,我国就已经在这一方面上做了不少的努力。2019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其中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快制定河道水系治理管护、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4个专项规划,大运河沿线8省(市)要抓紧制定出台本地区的实施规划。
同年7月3日,水利部在北京召开大运河河道水系治理管护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推进会,把推动落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各项水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要求各地有关单位切实编制好、实施好大运河河道水系治理管护专项规划。
同时,会议强调要补齐大运河水安全保障短板,加强对大运河涉水行为的监管,围绕重塑大运河“有水的河”现实载体目标,科学配置和优化调度水资源,因地制宜,分段施策,开展大运河水生态保护修复。
有业内人士指出,加强大运河生态保护修复,不能与大运河作为流动文化活态遗产的特性割裂开来,必须是在尊重自古以来形成的沿运城镇空间形态、生产方式、生活风俗等前提下进行大运河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因此,大运河生态保护修复要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管理体制,要理顺区域间、部门间、产业间的关系,并适时参照长江办、太湖办经验,成立大运河管理开发办公室。
还要坚持立法先行,推动制定大运河保护条例,并强化考核监督,在这一方面上,有专家建议借鉴江苏及杭州、嘉兴等地大运河保护的立法经验。此外,还要利用科技支撑和坚持创新改革,加快构建区域生态环境技术恢复系统,建设智慧运河,确保大运河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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