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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加大对超标排放车辆处罚力度 可罚4800元暂扣行驶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01 12:04:41   浏览次数:61
核心提示:关于北京加大对超标排放车辆处罚力度 可罚4800元暂扣行驶证的最新消息:北京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近日在与交管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过程中,对一辆涉嫌“超过10个工作日未进行复检继续上路行驶”违法行为的柴油车,开具了《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条例》


北京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近日在与交管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过程中,对一辆涉嫌“超过10个工作日未进行复检继续上路行驶”违法行为的柴油车,开具了《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首张“逾期未按规定复检合格又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罚单。


5月20日,执法人员在京承高速来广营收费站对一辆本市柴油车污染物排放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车辆排放超标。


经执法人员查询进一步发现,车其历史排放超标记录竟达11次,最近的一次是5月6日(污染物排放超标被处罚,责令在十个工作日内对车辆进行维修并复检合格),但驾驶员逾期未维修复检并违规上路,违反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朝阳交通支队亚运村大队遂处以3000元罚款。


据执法人员介绍,《条例》实施前,由于对上路行驶的超标排放车辆交管部门只进行200元罚款,违法成本低导致超标车辆受到处罚后不整改的现象较为普遍。据统计,一年内超标5次以上的车辆近1万辆,还曾出现过1辆重型柴油车一年中因排放超标被处罚60余次仍“带病”上路的情况。


那么,对驾驶逾期未按规定复检合格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当事人处3000元~5000元的罚款,是处罚一次还是多次、每次罚款多少?


交管部门介绍说,对初次发现的处3000元罚款;一年内被处罚过一次后再次发现的处4000元罚款,并暂扣机动车行驶证;一年内被处罚过两次(含)以上后再次发现的处4800元罚款,并暂扣机动车行驶证。

 
关键词: 超标 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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