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0-04-27 18: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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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唐山市秋冬季(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取得积极成效,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PM2.5平均浓度64微克\/立方米,
唐山市秋冬季(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取得积极成效,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PM2.5平均浓度6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86%,超额完成“同比下降3%、力争下降3.5%”的既定目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10天,同比减少1天。
唐山市以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持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以及用地结构,打出“5+1”组合拳,实施五大攻坚行动,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圆满结束。
实施去产能和退城搬迁攻坚行动。优化产业布局,积极推进市中心区及周边区域钢铁公司向沿海、市外转移,加快热电公司、焦化企业搬迁,主城区174家陶瓷企业实现关停。控制“两高”行业产能,2019年压减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焦炭、煤炭产能,淘汰火电产能40万千瓦,所有涉及产能化解企业实施24小时远程监控。积极推进工业源污染治理,完成19个重点行业核查工作。31家钢铁企业烧结等点位实现超低排放。
实施清洁取暖和散煤替代攻坚行动。积极推进“双代一清”工作,2019年,完成农村双代改造42.1万户,农村和城市建成区居民洁净煤累计配送69.7万户、58.1万吨。完成“双代”改造且正常使用,气源、电力可稳定保障的地区划为“禁燃区”,“禁燃区”内一律取消散煤销售网点并实现动态“清零”。实施工程削煤、清洁代煤和政策限煤等重点措施,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对燃煤锅炉实施综合整治。
实施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攻坚行动。完成独立石灰窑、独立轧钢、砖瓦窑、陶瓷等行业自动监控系统安装,推进工业炉窑综合治理。通过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监管机制,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深入推动VOCs治理。
实施移动源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提升铁路货运量,2019年,唐山港(曹妃甸港区、京唐港区)利用铁路装车发运疏港铁矿石是2018年的166%,日均装车发运17.9列,比2018年日均增加6列,超额完成2019年工作目标。同时,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稳步推进7条铁路专线新建工作。大力发展新能源车,加快淘汰老旧车,建立市、县两级协调联动、督导调度和评价考核机制,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063辆。全部淘汰或者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以及不具备治理条件的国Ⅲ排放标准营运重型柴油货车。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车船燃油品质改善。秋冬季期间,实施“环境部门取证、公安部门处罚、交通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加强用车环境管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管理。
实施面源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我市出台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整治实施方案,大力加强道路扬尘和道路施工工地扬尘整治,推行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洗+扫+洒+冲+保”组合式作业工艺。对城乡接合部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清理非法倾倒建筑垃圾和其他废料废物,裸地地面全面实施绿化或生态型硬化。持续推进对环保仍未达标的有证露天矿山整治。进一步加强露天焚烧问题管控,推进秸秆机械还田和秸秆肥料化、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等综合利用。加强监督管理,禁止禁放禁燃区内燃放、销售烟花爆竹。
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我市进一步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差异化管控严防“一刀切”,对钢铁等重点企业制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建立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在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实施重点保障,不限产、不停产、不检查、不打扰。
原标题:唐山市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唐山市以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持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以及用地结构,打出“5+1”组合拳,实施五大攻坚行动,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圆满结束。
实施去产能和退城搬迁攻坚行动。优化产业布局,积极推进市中心区及周边区域钢铁公司向沿海、市外转移,加快热电公司、焦化企业搬迁,主城区174家陶瓷企业实现关停。控制“两高”行业产能,2019年压减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焦炭、煤炭产能,淘汰火电产能40万千瓦,所有涉及产能化解企业实施24小时远程监控。积极推进工业源污染治理,完成19个重点行业核查工作。31家钢铁企业烧结等点位实现超低排放。
实施清洁取暖和散煤替代攻坚行动。积极推进“双代一清”工作,2019年,完成农村双代改造42.1万户,农村和城市建成区居民洁净煤累计配送69.7万户、58.1万吨。完成“双代”改造且正常使用,气源、电力可稳定保障的地区划为“禁燃区”,“禁燃区”内一律取消散煤销售网点并实现动态“清零”。实施工程削煤、清洁代煤和政策限煤等重点措施,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对燃煤锅炉实施综合整治。
实施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攻坚行动。完成独立石灰窑、独立轧钢、砖瓦窑、陶瓷等行业自动监控系统安装,推进工业炉窑综合治理。通过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监管机制,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深入推动VOCs治理。
实施移动源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提升铁路货运量,2019年,唐山港(曹妃甸港区、京唐港区)利用铁路装车发运疏港铁矿石是2018年的166%,日均装车发运17.9列,比2018年日均增加6列,超额完成2019年工作目标。同时,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稳步推进7条铁路专线新建工作。大力发展新能源车,加快淘汰老旧车,建立市、县两级协调联动、督导调度和评价考核机制,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063辆。全部淘汰或者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以及不具备治理条件的国Ⅲ排放标准营运重型柴油货车。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车船燃油品质改善。秋冬季期间,实施“环境部门取证、公安部门处罚、交通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加强用车环境管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管理。
实施面源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我市出台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整治实施方案,大力加强道路扬尘和道路施工工地扬尘整治,推行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洗+扫+洒+冲+保”组合式作业工艺。对城乡接合部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清理非法倾倒建筑垃圾和其他废料废物,裸地地面全面实施绿化或生态型硬化。持续推进对环保仍未达标的有证露天矿山整治。进一步加强露天焚烧问题管控,推进秸秆机械还田和秸秆肥料化、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等综合利用。加强监督管理,禁止禁放禁燃区内燃放、销售烟花爆竹。
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我市进一步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差异化管控严防“一刀切”,对钢铁等重点企业制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建立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在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实施重点保障,不限产、不停产、不检查、不打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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