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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推进吉林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0-04-15 08: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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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推进吉林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为扎实推进吉林省农用地分类管理,切实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工作,近日,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和

为扎实推进吉林省农用地分类管理,切实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工作,近日,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林草局等五部门联合制定了《吉林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总体方案》,通过落实五项内容、推进四个工作流程,确保2020年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分工明确,逐级把关,全面落实五项内容
  一是分解落实全省受染污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目标任务。根据各市(州)人民政府签订的《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结合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明确各市(州)、县(市、区)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二是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按照《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技术规程,以12个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试点县为基础,建立分类清单,实施整县推进,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全省所有县(市、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任务。
  三是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监督管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分、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任务。各级林草部门要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配合提供技术支持。
  四是强化重金属污染源管控。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深入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各级农业农村和林草部门,要加快实施种植结构调整和退耕还林还草等严格管控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会同农业农村、林业草原等部门制定影响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防治污染方案,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是核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生态环境部门,按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办法(试行)》组织开展年度本地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的自评估。
  因地施策,突出重点,积极推进四个工作流程
  一是分析监测数据,明确污染特征及类型。确定实施农艺调控等安全利用措施的耕地面积和范围,从污染物种类和程度、土壤理化性质等角度,进一步确定受污染耕地的污染源、污染特征及类型。
  二是筛选推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模式。在耕地污染集中连片的地区,从水分管理、肥料替代、土壤调理等农艺调控角度,开展不同安全利用措施及相关技术的集成应用。
  三是开展跟踪监测与效果评估。制定跟踪监测方案,在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区域开展土壤与农产品协同监测,开展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实施效果评估,确保农产品达标生产。
  四是及时梳理报送工作成果。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总结报告》和《安全利用技术名录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情况表》,分别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
  原标题:“5+4”推进吉林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