瞄准环保复工复产痛点 两项开“绿灯”的大实招重磅落地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0-03-20 20: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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瞄准环保复工复产痛点 两项开“绿灯”的大实招重磅落地与精准、科学、治污相呼应的是,环评审评、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应时而生。 共分为四个部分、15项具体举措,生态环境部3月初印发的
与精准、科学、治污相呼应的是,环评审评、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应时而生。
共分为四个部分、15项具体举措,生态环境部3月初印发的《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从豁免、告知承诺、优化三个方面,明确提出对企业分类采取不检查、少检查的措施。
主要内容包括:一方面,制定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以便利项目开工建设。根据清单,将对10大类30个小类的环评登记表项目实行豁免,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加以贯彻落实。公开环境基础数据,优化管理流程,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实行不见面审批。
这些企业(项目)都是涉及民生的中小微服务型企业,其中包括餐饮、娱乐、宾馆、公园等。“这类项目都是涉及民生的中小微服务型企业,实行豁免有利于推动复工复产。”亦如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所说,“举个例子,如果开一家餐馆,现在就不再需要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只需要落实餐饮油烟治理等有关环保要求即可建设投产。”
特别是今年把复工复产重点项目和生猪规模化养殖项目纳入台账,其中后者有上千个项目已纳入台账。对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三类建设项目,可以分情形豁免环评手续,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或先开工后补办手续。对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等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且符合污染治理条件的复工复产企业,依法核准延期缴纳环境保护税。据估算,采取以上措施后,将有约1/3的登记表类项目不需要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截至2月底,全国已为1354个三类急需建设项目提供了环评应急服务保障,投资额约24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额约6亿元。
另一方面,制定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生态环境执法一直以“严”字著称,深入现场执法检查更是常规手段。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最吃劲、企业复工复产正在有序推进的关键阶段,原则上,对五类企业一般不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已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稳定达标、环境信用良好、一年内无环境违法记录的重点监管企业,可以减少开展现场检查。
在此过程中,还要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形成管理的闭环,落实环保要求和企业承诺。污染轻、风险低、守法意识强的企业少去或者不去,污染重、风险高、守法意识弱的企业要多去。但必须强调的是,对于免予现场执法检查的企业而言,执法部门仍可通过线上交流等多种方式开展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服务。
两个清单实行时间原则上截至2020年9月底,根据形势需要可适当延长。这不仅仅是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的客观需要,更是今后监管执法的努力方向。生态环境部表示,将推动建设单位优化生产工艺和生态环保设施措施,把生态环境隐患解决在前端。同时,对行之有效、广泛认可的措施,可固化形成长效机制。
共分为四个部分、15项具体举措,生态环境部3月初印发的《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从豁免、告知承诺、优化三个方面,明确提出对企业分类采取不检查、少检查的措施。
主要内容包括:一方面,制定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以便利项目开工建设。根据清单,将对10大类30个小类的环评登记表项目实行豁免,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加以贯彻落实。公开环境基础数据,优化管理流程,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实行不见面审批。
这些企业(项目)都是涉及民生的中小微服务型企业,其中包括餐饮、娱乐、宾馆、公园等。“这类项目都是涉及民生的中小微服务型企业,实行豁免有利于推动复工复产。”亦如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所说,“举个例子,如果开一家餐馆,现在就不再需要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只需要落实餐饮油烟治理等有关环保要求即可建设投产。”
特别是今年把复工复产重点项目和生猪规模化养殖项目纳入台账,其中后者有上千个项目已纳入台账。对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三类建设项目,可以分情形豁免环评手续,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或先开工后补办手续。对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等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且符合污染治理条件的复工复产企业,依法核准延期缴纳环境保护税。据估算,采取以上措施后,将有约1/3的登记表类项目不需要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截至2月底,全国已为1354个三类急需建设项目提供了环评应急服务保障,投资额约24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额约6亿元。
另一方面,制定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生态环境执法一直以“严”字著称,深入现场执法检查更是常规手段。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最吃劲、企业复工复产正在有序推进的关键阶段,原则上,对五类企业一般不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已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稳定达标、环境信用良好、一年内无环境违法记录的重点监管企业,可以减少开展现场检查。
在此过程中,还要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形成管理的闭环,落实环保要求和企业承诺。污染轻、风险低、守法意识强的企业少去或者不去,污染重、风险高、守法意识弱的企业要多去。但必须强调的是,对于免予现场执法检查的企业而言,执法部门仍可通过线上交流等多种方式开展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服务。
两个清单实行时间原则上截至2020年9月底,根据形势需要可适当延长。这不仅仅是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的客观需要,更是今后监管执法的努力方向。生态环境部表示,将推动建设单位优化生产工艺和生态环保设施措施,把生态环境隐患解决在前端。同时,对行之有效、广泛认可的措施,可固化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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