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复工复产了吗? 可别倒在环保关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0-02-28 1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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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复工复产了吗? 可别倒在环保关除了口罩,现阶段人们也同样关心复工复产的问题。 那么本文就来聊聊,复工复产并不代表环保工作会放松,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也在积极协助企业复工复产。
除了口罩,现阶段人们也同样关心复工复产的问题。
那么本文就来聊聊,复工复产并不代表环保工作会放松,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也在积极协助企业复工复产。
有序复工复产 严守环保关
坐标,南京,各区环保部门都忙碌地对在建工地进行复工验收和节后扬尘督查。即,工地要想复工,必须先过环保关,扬尘管控达到要求并经街道环保科验收通过才可以复工。
坐标,泰州,区环保部门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企业生产和处污现场,督查园区企业复工后环保设施运转达标情况。在严格防疫前提下,复工复产也要严格遵照环保章程,保障污染物达标排放。
特殊时期,抗疫防护工作要做到位,环保工作也要一如既往严格把关,这是各地复工复产的共识。当然,各地环保部门也会抓紧做好相关工作,协助符合要求的企业尽快完成复工复产。
强力助攻 各有各招
福建——两手都要硬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助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出台了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助推高质量发展的6项举措:
一、坚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二、畅通政务服务绿色通道;三、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四、强化环境要素支撑保障;五、加强环境污染风险防控;六、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效能
天津——主动服务,重点帮扶
帮扶重点环保治理工程有序复工;落实全程“不见面”,做好网上审批服务;主动开辟“绿色通道”,助力企业扩大产能;支持医疗机构做好疫情期间辐射安全监管,为医疗机构辐射安全提供服务保障。
浙江——明确助企惠民若干举措
2月13日,省生态环境厅专门印发《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服务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意见》:
坚持特事特办,开通环保审批快捷通道,给项目建设“提速度”;采取“网上办、掌上办”等方式,拓展环保业务办理渠道,让群众办事“不误事”;以深化“三服务”活动为载体,统筹各方面资源力量,着力解决制约企业绿色发展的突出问题。
四川——6大举措优化环评服务
??2月21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环评审批进度促进复工复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国省重点项目环评试行“预审制”,五项措施做好审批服务;白酒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至4市,积极支持现代产业体系发展;开通“绿色通道”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进一步压缩省级审批时间;指导环评单位挖掘缩时潜力,开放数据系统压缩环评编制时间;强化专家全程咨询指导,让市(州)政府和建设单位少跑路;进一步推进环评“放管服”改革,鼓励市(州)形成环评审批样板。
贵州——出台4个方面18条指导意见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出台指导意见,围绕开辟行政许可绿色通道、指导企业复工复产环境管理、强化复工复产企业环境风险防控、加强技术服务和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四个方面共18条指导意见。
意见要求,企业复产复工时,环保责任人必须同步到岗到位,相关环保设施具备正常运行条件,避免因管理缺位造成环境违法;坚决查处借疫情防控影响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偷排直排,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故意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各地要组织本地区生态环境专家服务团队,在复产复工期间对企业进行分类指导、精准服务,主动提供环保技术帮扶,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重庆——“12+7”项措施发力
指导企业在复产复工前落实好环保主体责任;认真执行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指导企业开展环保设施自查;提前维护维修排污口在线监测设备;做好复产复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做好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指导企业做好危险废物贮存、转移管理;做好夜间建筑施工噪声监管;及时调查处理群众投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企业做好内部管控;
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进一步优化排污许可审批;进一步优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进一步优化碳排放权交易;进一步优化治理资金支持;进一步优化施工作业审核;进一步优化执法监测监督。
湖南——开通复工复产服务专线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月26日印发《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提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5个方面共19条针对性举措。
疫情期间,涉防疫相关建设项目,优化环评审批流程,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成立服务团队,通过现场指导、电话走访、视频连线、远程服务等方式,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和技术服务,帮助企业及时解决治污难题;要保障疫情防控重点企业生产和疫情防控物资运输;将省级污染防治资金向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市县以及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项目倾斜;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及时掌握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运行动态,了解并帮助解决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陕西——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
全面部署动员,确保疫情期间工作进度不放缓;丰富服务形式,做好“不见面”发证指导;优化申领渠道,推行“无纸化”申领流程。
此外,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也在加强统筹领导,优化政策措施,强化环保服务等方面,全力以赴助力疫情防控,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疫情如火,但你我同在。
那么本文就来聊聊,复工复产并不代表环保工作会放松,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也在积极协助企业复工复产。
有序复工复产 严守环保关
坐标,南京,各区环保部门都忙碌地对在建工地进行复工验收和节后扬尘督查。即,工地要想复工,必须先过环保关,扬尘管控达到要求并经街道环保科验收通过才可以复工。
坐标,泰州,区环保部门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企业生产和处污现场,督查园区企业复工后环保设施运转达标情况。在严格防疫前提下,复工复产也要严格遵照环保章程,保障污染物达标排放。
特殊时期,抗疫防护工作要做到位,环保工作也要一如既往严格把关,这是各地复工复产的共识。当然,各地环保部门也会抓紧做好相关工作,协助符合要求的企业尽快完成复工复产。
强力助攻 各有各招
福建——两手都要硬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助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出台了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助推高质量发展的6项举措:
一、坚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二、畅通政务服务绿色通道;三、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四、强化环境要素支撑保障;五、加强环境污染风险防控;六、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效能
天津——主动服务,重点帮扶
帮扶重点环保治理工程有序复工;落实全程“不见面”,做好网上审批服务;主动开辟“绿色通道”,助力企业扩大产能;支持医疗机构做好疫情期间辐射安全监管,为医疗机构辐射安全提供服务保障。
浙江——明确助企惠民若干举措
2月13日,省生态环境厅专门印发《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服务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意见》:
坚持特事特办,开通环保审批快捷通道,给项目建设“提速度”;采取“网上办、掌上办”等方式,拓展环保业务办理渠道,让群众办事“不误事”;以深化“三服务”活动为载体,统筹各方面资源力量,着力解决制约企业绿色发展的突出问题。
四川——6大举措优化环评服务
??2月21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环评审批进度促进复工复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国省重点项目环评试行“预审制”,五项措施做好审批服务;白酒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至4市,积极支持现代产业体系发展;开通“绿色通道”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进一步压缩省级审批时间;指导环评单位挖掘缩时潜力,开放数据系统压缩环评编制时间;强化专家全程咨询指导,让市(州)政府和建设单位少跑路;进一步推进环评“放管服”改革,鼓励市(州)形成环评审批样板。
贵州——出台4个方面18条指导意见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出台指导意见,围绕开辟行政许可绿色通道、指导企业复工复产环境管理、强化复工复产企业环境风险防控、加强技术服务和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四个方面共18条指导意见。
意见要求,企业复产复工时,环保责任人必须同步到岗到位,相关环保设施具备正常运行条件,避免因管理缺位造成环境违法;坚决查处借疫情防控影响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偷排直排,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故意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各地要组织本地区生态环境专家服务团队,在复产复工期间对企业进行分类指导、精准服务,主动提供环保技术帮扶,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重庆——“12+7”项措施发力
指导企业在复产复工前落实好环保主体责任;认真执行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指导企业开展环保设施自查;提前维护维修排污口在线监测设备;做好复产复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做好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指导企业做好危险废物贮存、转移管理;做好夜间建筑施工噪声监管;及时调查处理群众投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企业做好内部管控;
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进一步优化排污许可审批;进一步优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进一步优化碳排放权交易;进一步优化治理资金支持;进一步优化施工作业审核;进一步优化执法监测监督。
湖南——开通复工复产服务专线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月26日印发《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提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5个方面共19条针对性举措。
疫情期间,涉防疫相关建设项目,优化环评审批流程,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成立服务团队,通过现场指导、电话走访、视频连线、远程服务等方式,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和技术服务,帮助企业及时解决治污难题;要保障疫情防控重点企业生产和疫情防控物资运输;将省级污染防治资金向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市县以及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项目倾斜;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及时掌握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运行动态,了解并帮助解决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陕西——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
全面部署动员,确保疫情期间工作进度不放缓;丰富服务形式,做好“不见面”发证指导;优化申领渠道,推行“无纸化”申领流程。
此外,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也在加强统筹领导,优化政策措施,强化环保服务等方面,全力以赴助力疫情防控,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疫情如火,但你我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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