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第五号总河长令 不断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
山东发布第五号总河长令 不断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记者2月21日从山东省水利厅获悉,为加快山东省河湖治理进程,不断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山东省委书记、山东省总河长刘家义,省委副书记、
记者2月21日从山东省水利厅获悉,为加快山东省河湖治理进程,不断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山东省委书记、山东省总河长刘家义,省委副书记、省长、山东省总河长龚正于2月17日共同签发了《山东省总河长令》(第5号),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农村河湖治理管护和构建河湖管护长效机制等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安排。
当前,山东省新一轮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全面展开。据了解,截至2月20日,主汛期前要实施的1643个项目已开工1285个,开工率78.2%,其中已完工454个,完成率27.6%;在建项目春节后已复工601个,复工率72%。第5号总河长令明确指出,2020年主汛期前,山东省要完成小清河等跨市骨干河道、市管重要河道(段)治理和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主体工程,以及水毁工程修复、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开工建设一批抗旱水源工程。
为加强农村河湖治理管护,第5号总河长令明确,要以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整治为重点,坚决遏制农村河湖水污染多发重发趋势;以农村河湖水系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为重点,加快改善农村河湖整体面貌;以保洁清洁为重点,尽快彻底解决农村河湖“四乱”问题。2020年年底前,要基本完成农村户厕改造,人口规模较大的村庄配套建设公厕,全省85%的县(市、区)实现规范升级;山东省全省30%以上的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基本消除污水横流、乱排乱放现象。要加快河湖划界工作,2020年年底前,全面划定农村河湖管理范围,并埋设好界桩和警示牌,划界成果由县级人民政府统一公告;2022年年底前,要基本建立起农村河湖管理长效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
为积极构建河湖管护长效机制,第5号总河长令强调,要认真落实《山东省河湖管护规定(试行)》,巩固河湖清违清障成果,坚决遏制新增河湖违法问题。同时,要加快编制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县级以上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并按程序报批,纳入同级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系统。
同时,山东省还将在巩固好“无违河湖”的基础上,分期分批打造一批满足安全要求、生态要求、景观要求、具备宜游条件的美丽示范河湖,力争在2020年年底前,各设区市完成不少于5条(不同级别河湖均应涉及)美丽示范河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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