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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复工企业严守环境安全线,青岛再推六项措施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0-02-13 12: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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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复工企业严守环境安全线,青岛再推六项措施近日,山东省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全面落实省、市疫情防控相关部署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环保管理措施。六项措施涵盖了环评审批、医疗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全面落实省、市疫情防控相关部署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环保管理措施。六项措施涵盖了环评审批、医疗废物管理、重污染天气管控、执法检查服务、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等多方面。
  积极开展环评审批方面,主动服务项目落地,开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主动对接相关建设单位,提前介入,积极配合,“点对点”专人服务,在项目前期及建设过程中协调解决好生态保护相关问题,重点指导建设单位优化选址,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切实保障相关建设项目及早落地投产。开展“网上办”和“不见面”审批。按照《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疫情期间大力推行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的倡议书》的倡议方式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等事项“网上办理”的受理、审核、办结、邮寄工作,及时通过电话、网络、微信等方式答复企事业单位咨询。
  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指导医疗机构建立规范的暂存场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和扩散。组织建立医疗废物转运收集体系,按照医疗废物收集时限要求进行收集,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及时收运。加强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环境监管,进入处置单位的医疗废物原则上立即处置,不能立即处置的,应暂存医疗废物暂存库房内;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过程要严格遵守相关要求,确保各类污染达标排放,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差异化管控。实行清单化管控,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清单的重点行业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分行业分类别进行差异化管控,坚决防止“一刀切”。疫情防控产品生产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不停产、不限产,支持企业满负荷生产。制定保障类企业清单,将重点工程项目,民生需求的农药、医药类企业,重点党媒或教学用书印刷企业,涉及外贸出口、战略性产业、新兴产业等工业企业纳入本市保障类清单,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应急减排措施,最大限度减少重污染应急对企业影响。树立污染防治水平领先的商砼企业为绿色标杆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为重点工程项目提供混凝土供应,保障重点项目正常建设。
  强化执法检查服务。引导督促企业落实《致全市排污单位的倡议书》中各项内容,对于信守承诺的排污单位,减少检查频次。杜绝影响制约企业发展、增加企业负担、干扰企业特别是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正常生产的行政执法等行为。严格规范行使处罚裁量权,制定轻微违法8种免予处罚情形的办理流程,执法中实行预先提醒、主动指导、及时纠正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加强对疫情防护物资生产企业指导和帮扶,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加强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督促复工复产的排污单位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对重点排污单位进行监督抽测,发现超标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依据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定点医院等医疗单位和有关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废水处理环境监管,发现异常快报告、快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