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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建厅要求加强公厕卫生管理和粪便处置工作 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0-02-05 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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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建厅要求加强公厕卫生管理和粪便处置工作 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为降低新型冠状病毒通过粪便传播风险,省建设厅对公共厕所卫生管理和粪便处置工作做出具体部署,要求各地扎实做好防护工作。

为降低新型冠状病毒通过粪便传播风险,省建设厅对公共厕所卫生管理和粪便处置工作做出具体部署,要求各地扎实做好防护工作。

加强公共厕所管理

规范保洁维护。按照公厕作业卫生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以医疗卫生机构和车站、机场、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公共厕所为重点,加大保洁力度,切实做好厕所“通水、通电、通风”等“三通”工作,及时配置洗手液等卫生用品。加强厕位(含小便斗)、水龙头等设施的检查维修,及时疏通粪便管道,确保正常使用。

强化杀菌消毒。公厕每日开放、关闭前须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开放期间对如厕人员频繁接触的蹲便器、小便槽、洗手台和门把手等设施设备及时进行消毒,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于重点区域、敏感场所的厕所要增加消毒频次,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粪便污水处理和排放。

突出厕纸管理。为防止病毒经粪便传播,男厕位取消废纸篓,女厕位废纸篓全部套垃圾袋,开放时段保洁员加强对各厕位的巡查,做到“一客一洁”。收集的垃圾扎紧袋口,投放时进行消毒。除女性卫生用品废弃物投放至废纸篓外,厕纸等可溶解废弃物可随水冲走。

加强粪便收运处置

及时粪池清理。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化粪池维护,定期检查化粪池井盖、导排管等相关设施,及时对破损井盖进行更换。各地要配足吸粪车及操作人员,按要求对化粪池进行清掏疏浚,杜绝粪水外溢。

规范粪便收运。出车前、每座化粪池吸粪后、粪便处理厂卸粪后、运输车辆归队后第一时间对车辆进行全面消毒。对粪便可能污染的场所和物体表面也要进行全面消毒。

强化末端处理。粪便收运车辆进入粪便处理厂后,要到指定卸料口排放。粪便排放后,对吸粪专管内残留的粪便进行冲洗,对地面遗撒的污水用自来水或中水冲入储粪池后进行无害化处理。各粪便处理厂每日加强日常消毒,作业期间应增加消毒频次,至少每3小时一次。

加强宣传引导和应急防护

加大卫生防疫宣传。各公厕入口处、男女厕间、洗手台等醒目位置要设置卫生防疫温馨提示,内容包括如厕人员佩戴口罩、不要乱扔垃圾、不要随地吐痰、粪便及尿液不要遗撒便器外,以及管理部门对公厕消毒等相关信息。倡导居民尽量少去或不去公厕如厕。

加大防疫物资配备。各管理单位要落实消毒药水等防疫物资保障工作,对公厕保洁人员和粪便清运处置作业人员发放口罩、防护手套及其他必要的防护物品,并告知使用方法和更换频次,确保防护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加大作业人员防护。公厕保洁人员和粪便清运处置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上岗前和作业完毕后,要及时洗手消毒、换洗口罩,保持个人卫生。要加强作业人员身体状况监测,发现有发烧、咳嗽等症状的,要果断采取隔离等措施,并及时报告疫情防疫部门。(厅城建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