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项目实施方案公示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0-01-30 1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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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项目实施方案公示近日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镇江市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项目实施方案公示》。详情如下: 一、项目名称 镇江
近日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镇江市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项目实施方案公示》。详情如下:
一、项目名称
镇江市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
二、项目内容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长江大保护的指示精神,我市从持续改善城市水环境角度出发,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签订了《共抓长江大保护合作框架协议》。目前镇江市人民政府委托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镇江市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编制相关工作,规划以镇江市水环境质量根本改善为宗旨,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流域统筹、区域协调、系统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以污水提质增效为切入点、制定高标准、高起点、高定位和全面、系统、科学的治水顶层设计,为我市水环境改善目标的实现提供可靠依据,打好坚实基础。
三、采购要求
水环境规划以城市污水系统全面提质增效为核心,全面构建城市水污染控制体系,并优化河湖水系布局、修复水生态系统、适度谋划水景观水经济;同时,深入开展城市涉水系统现状评估及问题分析、城市水环境长效综合管理、城市排水系统提质增效、合流制溢流污染对水环境的影响、城市智慧水务(水环境)实施方案等专题研究,为规划编制提供扎实的科学支撑,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四、采购组织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五、采购时间
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签订日到购买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
六、绩效目标
通过水环境规划和专题研究,科学系统的策划一批水环境治理项目,绘制出镇江市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一张蓝图”,确保城市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
七、联系方式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12月12日下午6:00前以书面形式向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镇江市财政局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绪涛联系电话:0511-85583512
地址:镇江市正东路33号
镇江市财政局
联系人:沈红生联系电话:0511-84424815
地址:镇江市南山路66号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2019年8月,镇江市人民政府和三峡集团签署《共抓长江大保护合作框架协议》,明确了深化双方加强长江大保护工作的先期5项重点任务,其中,为全面对接共抓长江大保护工作以及为更好地适应镇江市未来城市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发展需要,镇江市将先行开展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以期全面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促进未来镇江市城市人水和谐发展与水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大幅度提升。
本规划范围为镇江市中心城区规划区新修订范围,东起大港,西至高资,南起312国道、南环路和沿江公路,北至长江,面积约360km2。
二、规划原则
1、科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对现有水环境治理系统进行统一规划,并对重点地区和重要领域或行业提出不同层次的分类治理措施,能有效指引实施者和管理者具体实施。
2、创新。根据不同的水行业及其功能分区和特点,确定符合城市或区域特征的水环境综合治理措施和手段,提倡创新,采用先进的治水理念和成熟的治理技术,提升城市水环境质量及城市水品质。
3、协调。规划应结合国家、流域或省市域及城市相关上位规划,协调好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布局、实施年限及其相关经费筹措与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关系,强调系统治理、生态治水、和谐治水,突出体现城市水环境治理与长江大保护均取得实效。
4、系统。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涉及到区域或城市的自然禀赋条件、经济社会发展、工程技术手段等方方面面的因素,在统筹相关影响因子和工程因素的前提下,兼顾近远期安排,形成具有可操作性易于实施的规划方案。
三、规划目标
本次规划需在城市总规、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下,统筹城市水系统现状存在问题及发展需求,以水体承载能力为基础,研究谋划镇江市城市水环境治理规划体系,指导规范城市内工程建设和管理。
四、规划依据
(1)《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2016年)
(2)《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2015-2030)》
(3)《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7年)
(4)《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2013年)
(5)《江苏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2014-2020年)》
(6)《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7)《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2017年修订)
(8)《江苏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2019年6月)
(9)《镇江市“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10)《镇江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11)江苏省、镇江市其它相关规划
(12)其它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等。
五、编制要求
1、规划编制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江苏省和镇江市经济社会发展、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以长江经济带建设与长江大保护战略发展方向为引领,遵循“全局谋划、系统规划、精准施策”的原则。
2、应与国家及地方总体规划、流域(区域)规划等相适应,与相关专业专项规划相协调,结合三峡集团与地方政府在水环境综合治理方面各自权责,合理确定规划目标,制定系统治理方案。
3、规划编制应运用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注重调查研究及资料收集,提高规划水平和成果质量。
六、综合规划编制任务
(一)总体要求
成果编制应在全面梳理目前城市水系水环境现状的基础上,运用新时期治水方针及规划理念,汲取国内外优秀城市水环境治理的先进经验,按照镇江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项要求以及江苏省、镇江市水环境综合治理与管理的法规、规范,对辖区内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分类与分区管控与引导,明确分阶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库,以期按规划进程达到规划目标。规划应提出以水环境改善为核心的城市水环境治理措施体系,绘制水环境综合治理“一张蓝图”。
(1)做实水环境本底调查,切实发现水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与痛点。应全面开展区域江河湖泊水系及相关设施普查、项目排查、污染源调查、水环境容量核查等工作,摸清城市排水设施、污染源的基本情况,掌握河流湖泊治理及保护的基本情况、承载能力,找准问题,对症下药。
(2)系统研判城市与水环境发展需求,科学制定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区域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和支撑,以城市及其水资源环境发展需求为导向,科学预测污染种类与负荷,制定水污染总量控制方案及其路线图。
(3)统筹确定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关键要素,合理规划相关配套对策措施。规划应高屋建瓴地明确指导思想,切合实际确定规划原则,科学合理设定规划范围及时限、目标与指标,进行总体布局,因地制宜明确规划任务,适时开展专项规划要求等。
(4)实施近远期结合与系统治理,全面构建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体系及项目库。重点聚焦水污染治理,以污水系统全面提质增效为核心,统筹水安全、水生态、水资源、水景观水经济、水管理等内容,实现近远期结合与系统治理。基于区域环境污染特征,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科学布局项目时序。近期应安排城市现状问题最突出、水环境治理需求最紧迫、具有较强创新模式示范效应的项目,同时对未来中长期项目进行谋划储备,建立城市水环境治理项目滚动储备库和示范库。
(5)实施建管并重,健全水环境综合管理措施。立足城市水环境综合管理现状,建立健全城市水环境综合管理体系,包括责任体系和监管体制、智慧管理、考绩制度等,提出城市水环境系统智慧管控规划方案。
(6)专题研究要求:对于规划涉及到的重大问题,选择开展专题研究,通过深入研究分析,为规划提供支撑。
(二)编制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镇江市中心城区规划区新修订范围,东起大港,西至高资,南起312国道、南环路和沿江公路,北至长江,面积约360km2。
(三)具体工作任务
(1)镇江市城市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估
针对规划范围内水环境,以城市分区为单元,对自然资源、社会经济状况、水系发展历史及现状、水资源状况及开发利用现状与规划、防洪排涝状况、水生态环境状况、水体污染与排水状况、涉水管理状况等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评估镇江市城市水环境系统目前存在的问题。
(2)镇江市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
坚持流域统筹、区域协调、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统筹解决城市水环境问题为根本导向,分别编制现状调研、现状综合评估、规划总则、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方案、行动计划及实施保障、投资估算、规划效益与目标可达性分析等规划内容,最终形成以空间管控为基础、以工程措施为抓手、以非工程措施为保障的镇江市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体系。
(3)镇江市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储备库
根据规划目标及成果,拟定镇江市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储备库作为规划实施行动指南,确保规划目标可达,项目措施可实施。
(4)规划实施与管理能力建设
测算规划范围内水环境综合治理重大工程及非工程措施,确定各类工程投资规模,研究提出分期实施目标任务及实施安排;制定综合管理和智慧水务管控方案;从组织保障、资金投入、监督考核、技术保障、协作机制、社会参与等方面,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总结提炼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七、规划规划成果要求
规划成果应充分表达规划理念和重点,达到专项规划的设计要求,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镇江市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简本》、
《镇江市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报告》
《镇江市城市水系统现状及问题评估报告》、
《镇江市城市排水系统提质增效报告》、
《镇江市城市水系统数值模拟平台构建及水环境目标可达性评估报告》、
《镇江市城市智慧水务实施方案》、
《镇江市城市排水系统溢流污染对水环境影响研究报告》;
上述资料需提供完整的原始资料、技术资料(包括图、表、计算机软件及音像资料等)以及其他技术服务/咨询成果。规划成果中规划图纸、说明书等统一A3规格打印装订成册,提交15套。规划成果电子文档采用如下形式提供:规划说明书(DOC格式)、规划方案图集(CAD和JPG格式)、汇报演示文件(PPT格式)。
八、时间进度要求
合同签订后180天内提交规划成果:
九、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为水文与水资源专业或环境工程专业,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的,设计团队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具有水文与水资源、环境工程、生态学、给排水、景观设计专业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一、项目名称
镇江市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
二、项目内容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长江大保护的指示精神,我市从持续改善城市水环境角度出发,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签订了《共抓长江大保护合作框架协议》。目前镇江市人民政府委托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镇江市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编制相关工作,规划以镇江市水环境质量根本改善为宗旨,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流域统筹、区域协调、系统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以污水提质增效为切入点、制定高标准、高起点、高定位和全面、系统、科学的治水顶层设计,为我市水环境改善目标的实现提供可靠依据,打好坚实基础。
三、采购要求
水环境规划以城市污水系统全面提质增效为核心,全面构建城市水污染控制体系,并优化河湖水系布局、修复水生态系统、适度谋划水景观水经济;同时,深入开展城市涉水系统现状评估及问题分析、城市水环境长效综合管理、城市排水系统提质增效、合流制溢流污染对水环境的影响、城市智慧水务(水环境)实施方案等专题研究,为规划编制提供扎实的科学支撑,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四、采购组织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五、采购时间
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签订日到购买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
六、绩效目标
通过水环境规划和专题研究,科学系统的策划一批水环境治理项目,绘制出镇江市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一张蓝图”,确保城市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
七、联系方式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12月12日下午6:00前以书面形式向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镇江市财政局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绪涛联系电话:0511-85583512
地址:镇江市正东路33号
镇江市财政局
联系人:沈红生联系电话:0511-84424815
地址:镇江市南山路66号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2019年8月,镇江市人民政府和三峡集团签署《共抓长江大保护合作框架协议》,明确了深化双方加强长江大保护工作的先期5项重点任务,其中,为全面对接共抓长江大保护工作以及为更好地适应镇江市未来城市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发展需要,镇江市将先行开展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以期全面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促进未来镇江市城市人水和谐发展与水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大幅度提升。
本规划范围为镇江市中心城区规划区新修订范围,东起大港,西至高资,南起312国道、南环路和沿江公路,北至长江,面积约360km2。
二、规划原则
1、科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对现有水环境治理系统进行统一规划,并对重点地区和重要领域或行业提出不同层次的分类治理措施,能有效指引实施者和管理者具体实施。
2、创新。根据不同的水行业及其功能分区和特点,确定符合城市或区域特征的水环境综合治理措施和手段,提倡创新,采用先进的治水理念和成熟的治理技术,提升城市水环境质量及城市水品质。
3、协调。规划应结合国家、流域或省市域及城市相关上位规划,协调好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布局、实施年限及其相关经费筹措与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关系,强调系统治理、生态治水、和谐治水,突出体现城市水环境治理与长江大保护均取得实效。
4、系统。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涉及到区域或城市的自然禀赋条件、经济社会发展、工程技术手段等方方面面的因素,在统筹相关影响因子和工程因素的前提下,兼顾近远期安排,形成具有可操作性易于实施的规划方案。
三、规划目标
本次规划需在城市总规、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下,统筹城市水系统现状存在问题及发展需求,以水体承载能力为基础,研究谋划镇江市城市水环境治理规划体系,指导规范城市内工程建设和管理。
四、规划依据
(1)《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2016年)
(2)《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2015-2030)》
(3)《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7年)
(4)《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2013年)
(5)《江苏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2014-2020年)》
(6)《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7)《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2017年修订)
(8)《江苏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2019年6月)
(9)《镇江市“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10)《镇江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11)江苏省、镇江市其它相关规划
(12)其它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等。
五、编制要求
1、规划编制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江苏省和镇江市经济社会发展、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以长江经济带建设与长江大保护战略发展方向为引领,遵循“全局谋划、系统规划、精准施策”的原则。
2、应与国家及地方总体规划、流域(区域)规划等相适应,与相关专业专项规划相协调,结合三峡集团与地方政府在水环境综合治理方面各自权责,合理确定规划目标,制定系统治理方案。
3、规划编制应运用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注重调查研究及资料收集,提高规划水平和成果质量。
六、综合规划编制任务
(一)总体要求
成果编制应在全面梳理目前城市水系水环境现状的基础上,运用新时期治水方针及规划理念,汲取国内外优秀城市水环境治理的先进经验,按照镇江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项要求以及江苏省、镇江市水环境综合治理与管理的法规、规范,对辖区内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分类与分区管控与引导,明确分阶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库,以期按规划进程达到规划目标。规划应提出以水环境改善为核心的城市水环境治理措施体系,绘制水环境综合治理“一张蓝图”。
(1)做实水环境本底调查,切实发现水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与痛点。应全面开展区域江河湖泊水系及相关设施普查、项目排查、污染源调查、水环境容量核查等工作,摸清城市排水设施、污染源的基本情况,掌握河流湖泊治理及保护的基本情况、承载能力,找准问题,对症下药。
(2)系统研判城市与水环境发展需求,科学制定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区域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和支撑,以城市及其水资源环境发展需求为导向,科学预测污染种类与负荷,制定水污染总量控制方案及其路线图。
(3)统筹确定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关键要素,合理规划相关配套对策措施。规划应高屋建瓴地明确指导思想,切合实际确定规划原则,科学合理设定规划范围及时限、目标与指标,进行总体布局,因地制宜明确规划任务,适时开展专项规划要求等。
(4)实施近远期结合与系统治理,全面构建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体系及项目库。重点聚焦水污染治理,以污水系统全面提质增效为核心,统筹水安全、水生态、水资源、水景观水经济、水管理等内容,实现近远期结合与系统治理。基于区域环境污染特征,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科学布局项目时序。近期应安排城市现状问题最突出、水环境治理需求最紧迫、具有较强创新模式示范效应的项目,同时对未来中长期项目进行谋划储备,建立城市水环境治理项目滚动储备库和示范库。
(5)实施建管并重,健全水环境综合管理措施。立足城市水环境综合管理现状,建立健全城市水环境综合管理体系,包括责任体系和监管体制、智慧管理、考绩制度等,提出城市水环境系统智慧管控规划方案。
(6)专题研究要求:对于规划涉及到的重大问题,选择开展专题研究,通过深入研究分析,为规划提供支撑。
(二)编制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镇江市中心城区规划区新修订范围,东起大港,西至高资,南起312国道、南环路和沿江公路,北至长江,面积约360km2。
(三)具体工作任务
(1)镇江市城市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估
针对规划范围内水环境,以城市分区为单元,对自然资源、社会经济状况、水系发展历史及现状、水资源状况及开发利用现状与规划、防洪排涝状况、水生态环境状况、水体污染与排水状况、涉水管理状况等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评估镇江市城市水环境系统目前存在的问题。
(2)镇江市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
坚持流域统筹、区域协调、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统筹解决城市水环境问题为根本导向,分别编制现状调研、现状综合评估、规划总则、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方案、行动计划及实施保障、投资估算、规划效益与目标可达性分析等规划内容,最终形成以空间管控为基础、以工程措施为抓手、以非工程措施为保障的镇江市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体系。
(3)镇江市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储备库
根据规划目标及成果,拟定镇江市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储备库作为规划实施行动指南,确保规划目标可达,项目措施可实施。
(4)规划实施与管理能力建设
测算规划范围内水环境综合治理重大工程及非工程措施,确定各类工程投资规模,研究提出分期实施目标任务及实施安排;制定综合管理和智慧水务管控方案;从组织保障、资金投入、监督考核、技术保障、协作机制、社会参与等方面,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总结提炼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七、规划规划成果要求
规划成果应充分表达规划理念和重点,达到专项规划的设计要求,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镇江市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简本》、
《镇江市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报告》
《镇江市城市水系统现状及问题评估报告》、
《镇江市城市排水系统提质增效报告》、
《镇江市城市水系统数值模拟平台构建及水环境目标可达性评估报告》、
《镇江市城市智慧水务实施方案》、
《镇江市城市排水系统溢流污染对水环境影响研究报告》;
上述资料需提供完整的原始资料、技术资料(包括图、表、计算机软件及音像资料等)以及其他技术服务/咨询成果。规划成果中规划图纸、说明书等统一A3规格打印装订成册,提交15套。规划成果电子文档采用如下形式提供:规划说明书(DOC格式)、规划方案图集(CAD和JPG格式)、汇报演示文件(PPT格式)。
八、时间进度要求
合同签订后180天内提交规划成果:
九、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为水文与水资源专业或环境工程专业,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的,设计团队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具有水文与水资源、环境工程、生态学、给排水、景观设计专业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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