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中标总投15亿!河南卢氏县水生态PPP项目重启招标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19-09-18 00: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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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中标总投15亿!河南卢氏县水生态PPP项目重启招标8月8日,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城区水生态建设提升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一年前,该项目曾被东方园林联合体拿下,项目总投资预
8月8日,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城区水生态建设提升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一年前,该项目曾被东方园林联合体拿下,项目总投资预算为14.56亿。今日,项目重启招标。
8月8日,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城区水生态建设提升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卢氏县城区水生态建设提升工程PPP项目
2、项目编号:三卢采购(2019)第513号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卢氏县洛河景观带及老城区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卢氏县新城区水生态建设工程、卢氏东城区水生态提升工程三个单项工程。其中:
(1)卢氏县洛河景观带及老城区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洛河滨河景观带文化段和休闲段工程、已建靖华路水系网及配套工程、北大街步行水街、洛北大渠景观提升、滨水绿道工程、站前广场水系建设工程及已建公园提升工程;
(2)卢氏县新城区水生态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洛河滨河景观带湿地生态段、新建高速路出口景观提升、城西衔接绿化带、莘源西路景观提升工程、西沙河生态修复工程、靖华路水系网及配套工程、东明路综合治理工程、迎宾路综合治理工程、中兴路海绵城市改造工程、桃花谷路海绵城市改造工程、洛北大渠生态治理工程、城市水网工程(泉水峪河至杨家河段除外)、南城城市水网工程(卜相河-花园河)、人工湿地工程及城区绿道工程;
(3)卢氏东城区水生态提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洛河滨河景观带城市休闲段(已建休闲段除外)、南城城市水网工程(卜相河-泉水峪河)、南城城市水网工程(西端-卜相河) 、南城城市水网工程(泉水峪河-杨家河)、东沙河生态修复工程、卜相河生态修复工程、哺育河生态修复工程、花园河生态修复工程、杨家河生态修复工程、泉水峪河生态修复工程及环城绿道。
5、采购内容:本项目PPP的采购内容为卢氏县城区水生态建设提升工程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中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以及移交工作,在合作期届满后将项目全部资产无偿移交给卢氏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二、采购需求
1、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定为18年,项目整体建设期4年,卢氏县洛河景观带及老城区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先开工建设,开工一年后,另外两个项目再同时开工。各单项工程合作期如下:
(1)卢氏县洛河景观带及老城区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合作期为15年(包括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13年);
(2)卢氏县新城区水生态建设工程合作期为17年(包括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15年);
(3)卢氏东城区水生态提升工程合作期为17年(含建设期3年,运营维护期14年)。
2、项目地点:卢氏县境内;
三、本项目PPP实施方式
1、根据本项目的基本情况,结合国家PPP的政策及运作实践,本项目以新建工程BOT模式运作,即“建设-运营-移交”。
本项目由卢氏县人民政府授权卢氏县水利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公开采购社会资本方。由中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卢氏豫资城乡发展有限公司按90%:10%的比例共同出资在卢氏县组建项目公司。
社会资本方及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履行出资义务设立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及项目公司的实际运行;本项目范围内的规划方案、标准制定等工作由政府方负责;项目公司负责本PPP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维护及期满移交等工作。
2、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由卢氏县政府授权实施机构水利局与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项目公司通过政府付费收入实现合理的投资回报。政府方按照本项目《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付费(年付)和运维绩效付费(年付)。
项目合作期间,政府根据项目公司提供的投资建设质量、运维质量等考核结果,对项目公司进行付费。
值得一提的是,该项目于2018年发布首次招标公告,2018年7月4日,该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的联合体成为项目中标的社会资本方,投资概算约¥145605.16万元。
8月8日,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城区水生态建设提升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卢氏县城区水生态建设提升工程PPP项目
2、项目编号:三卢采购(2019)第513号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卢氏县洛河景观带及老城区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卢氏县新城区水生态建设工程、卢氏东城区水生态提升工程三个单项工程。其中:
(1)卢氏县洛河景观带及老城区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洛河滨河景观带文化段和休闲段工程、已建靖华路水系网及配套工程、北大街步行水街、洛北大渠景观提升、滨水绿道工程、站前广场水系建设工程及已建公园提升工程;
(2)卢氏县新城区水生态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洛河滨河景观带湿地生态段、新建高速路出口景观提升、城西衔接绿化带、莘源西路景观提升工程、西沙河生态修复工程、靖华路水系网及配套工程、东明路综合治理工程、迎宾路综合治理工程、中兴路海绵城市改造工程、桃花谷路海绵城市改造工程、洛北大渠生态治理工程、城市水网工程(泉水峪河至杨家河段除外)、南城城市水网工程(卜相河-花园河)、人工湿地工程及城区绿道工程;
(3)卢氏东城区水生态提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洛河滨河景观带城市休闲段(已建休闲段除外)、南城城市水网工程(卜相河-泉水峪河)、南城城市水网工程(西端-卜相河) 、南城城市水网工程(泉水峪河-杨家河)、东沙河生态修复工程、卜相河生态修复工程、哺育河生态修复工程、花园河生态修复工程、杨家河生态修复工程、泉水峪河生态修复工程及环城绿道。
5、采购内容:本项目PPP的采购内容为卢氏县城区水生态建设提升工程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中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以及移交工作,在合作期届满后将项目全部资产无偿移交给卢氏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二、采购需求
1、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定为18年,项目整体建设期4年,卢氏县洛河景观带及老城区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先开工建设,开工一年后,另外两个项目再同时开工。各单项工程合作期如下:
(1)卢氏县洛河景观带及老城区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合作期为15年(包括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13年);
(2)卢氏县新城区水生态建设工程合作期为17年(包括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15年);
(3)卢氏东城区水生态提升工程合作期为17年(含建设期3年,运营维护期14年)。
2、项目地点:卢氏县境内;
三、本项目PPP实施方式
1、根据本项目的基本情况,结合国家PPP的政策及运作实践,本项目以新建工程BOT模式运作,即“建设-运营-移交”。
本项目由卢氏县人民政府授权卢氏县水利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公开采购社会资本方。由中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卢氏豫资城乡发展有限公司按90%:10%的比例共同出资在卢氏县组建项目公司。
社会资本方及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履行出资义务设立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及项目公司的实际运行;本项目范围内的规划方案、标准制定等工作由政府方负责;项目公司负责本PPP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维护及期满移交等工作。
2、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由卢氏县政府授权实施机构水利局与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项目公司通过政府付费收入实现合理的投资回报。政府方按照本项目《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付费(年付)和运维绩效付费(年付)。
项目合作期间,政府根据项目公司提供的投资建设质量、运维质量等考核结果,对项目公司进行付费。
值得一提的是,该项目于2018年发布首次招标公告,2018年7月4日,该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的联合体成为项目中标的社会资本方,投资概算约¥145605.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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