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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着力打造“生态+营商” 双优模式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0-01-17 12: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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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着力打造“生态+营商” 双优模式近年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聚焦“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生态+营商”双优环境,为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披红增绿。2019年北京PM2.5年均浓度42微

近年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聚焦“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生态+营商”双优环境,为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披红增绿。


2019年北京PM2.5年均浓度42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240天,占比65.8%。2019年3月,联合国环境署发布的《北京二十年大气污染治理历程与展望》评估报告指出,北京市在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方面所做的努力,为全球其他城市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城市提供了值得借鉴的经验。


“生态+营商”两大优质环境,使北京市越来越受到众多国内外经济体的青睐。2019年,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061家,其中服务业新设外商投资企业484家,占全部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15.81%;新设立市场主体21.26万户,同比增长5.4%。


简政放权,分级管理


用政策红利惠及企业释放市场活力


2014年9月,北京京门良实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获批在门头沟斋堂镇改建地下粮仓,但因施工相关手续未办下来,项目迟迟不能开工。按照规定5年内项目未能开工建设,批复将自动失效,需要重新办理审核意见。


2019年2月12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将粮食、图书、瓷器等普通仓库项目环评审批作了进一步简化,不纳入环评管理,不用再填报登记表。新规定免除了该企业重新办理项目环评审批之苦,地下粮仓建设项目上马开工,实实在在尝到了“放管服”改革带来的甜头。


近年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围绕简化环评审批程序、提升管理效能这两个关键目标持续发力。发布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北京市实施细化规定》,其中明确对“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等一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


发布实施《北京市环评文件管理权限目录》,着力优化市区两级环评审批权限,将燃气(余热)发电、养殖、酿造、涂料及非重点行业、非跨区等项目审批权限调整和下放到区级办理。


2018年以来,全市市级环评审批权限已累计下放55%。


转换角色,变管为服


用一网通办平台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


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积极转变观念,将群众的获得感作为衡量改革成效的唯一标准,把优化营商环境与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密结合,大力推行 “互联网+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所有政务服务事项都可网上办理。


以前,需要跑多个部门现场办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等20个事项,现在都实现了“全程网办”。企业只要在“首都之窗”进入“政务服务”栏目,选择“自然人登录”或“法人登录”,只需一次登录,即可查看和办理所有政务服务事项。


“指尖行动”便民服务,把涉及面宽、专业性强、市民不易辨别的“排放与耗能机动车车型、非道路移动机械认定”以及“机动车尾气超标车查询”“社会化监测单位能力认定查询”“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查询”等服务事项,接入北京通APP、支付宝、微信各类小程序,办理相关业务不受时空限制,大大方便了企业和市民。


一网通办平台,打通了服务“最后一公里”,2019年,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共接受网上办理服务事项8645件次。


放管结合,回归初心


用绿水青山优美生态助推高质量发展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在简政放权的同时,推动事前研究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上移和后移,综合运用监测、执法、督察、12345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严查重污染企业,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使经济与生态和谐共处,真正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健全“接诉即办”工作机制,拓展环境执法内容和方式,寓服务于执法,强联动促帮扶,取得较好成效。


2019年7月3日,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组织市区生态环境、公安及属地镇政府等单位和部门,对位于顺义、通州两区交界的一处工业大院进行联合检查,在清理整治9家涉嫌排污的“散乱污”企业、查处多个环境违法问题的同时,主动服务企业,帮助其查找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


对区相关部门和属地镇政府,通过市区两级联动,实现帮扶指导,进一步压实属地政府环境监管责任,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充分利用热点网格、黑名单等手段,采取“点穴式”“接诉即办”等形式,精准打击违法行为,减少对守法企业的干扰。


2019年,全市固定源共处罚6446起,同比增加30.8%。结合“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不断优化产业结构,累计退出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399家,累计动态摸排、动态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393家。


重点行业实施深度治理。组织对59家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对52家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实施“一厂一策”深度治理。